【原著解讀】丹尼特的《直覺泵》:拉波波特法則
拉波波特在與丹尼特的通信過程中,令後者想到了成功的反駁和批評究竟應該長什麼樣。
1.You should attempt to re-express your targets position so clearly, vividly, and fairly that your target says, "thanks, I wish Id thought of putting it that way." 你應該用你自己的話,清晰、生動、公平地重新表述你對手的觀點和論證,以至於你的對手居然會說「謝謝,要是我能想到那麼表述就好了。」
2.You should list any points of agreement(especially if they are not matters of general or widespread agreement).你應該列出你和對手一致同意的觀點。3.You should mention anything you have learned from your target.你應該提到你從對手那裡學到的新東西。
4.Only then are you permitted to say so much as a word of rebuttal or criticism.然後,你才允許做出反駁或批評。
丹尼特認為,遵守此法則有許多好處。你的對手會願意聽你的批評,因為他們已經覺得你理解了他們的想法,而不是誤解了他們的想法。而且既然你能理解他們的想法,那麼他們就會覺得你的智力不差,可以和他們對話。當你提到了你們之間的共識時,他們也會覺得你接下來要做出的批評是為他們好,而不是站在敵方立場做出的惡意批評。
這個法則和哲學中的寬容原則或者叫施惠原則很相似。我們應該將對手養到最肥的時候再打。將對手的觀點曲解到十分荒謬,然後再予以反駁,絲毫體現不出自己的水平,反而會顯得自己很Low。
下面是我的書《思維的利劍》第十二章「修辭學是一門說服的藝術,大家不要亂用」中的一個小節,曉之以理。和丹尼特的《直覺泵》這一節是相通的,作為結尾引用如下:
曉之以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能看到各種各樣的爭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伯特·奧曼(Robert Aumann)曾發表過一篇名為《Agreeing to Disagree》的論文,它最終的結論是,如果有兩個理性而真誠的人在爭論某個問題,那麼結果必然是他們能達成一致。如果爭論結果是兩人不歡而散,那麼這兩人中,至少有一個人是不理性或者不真誠的。這是因為,全人類共同生活在同一個世界中,共享同一套邏輯推理系統。當前提一樣,推理過程也一樣時,那麼推理結果也必將一樣。而當結果不一樣但前提一樣時,我們就推斷出至少有一個人用了錯誤的推理過程。這樣的人要麼是不理性的,要麼是虛偽的。不理性的人是指不懂邏輯推理的人。虛偽的人是指那些沒有說真話的人,那些雖然懂邏輯推理,但是刻意不用邏輯推理的人。不理性或虛偽的人,實在是太多太多了。不是說大多數人都一直是不理性或虛偽的,而是指在爭論某個問題的那個時刻,人們很難保持理性和真誠。人們往往把自己頭腦中的觀念視為自己的一部分,當他人不認同自己的觀念時,我們就像是臉上挨了別人一巴掌一樣。我們會感到痛苦或憤怒,從而很難保持理性。認知科學的研究指出了一個有趣的逆火效應(Backfire Effect)。它是指,當人們遇到與自身信念相抵觸的證據或信念時,如果這個與自己原有觀念相抵觸的信念,不足以完全摧毀自己原有的觀念,那麼人們就會無視這一證據,而原有的信念反而得到進一步的強化。假設有一個人相信網路路由器(Router)有「輻射」,會對孕婦不利。這人會因為這樣的信念做出相應的行為,比如為孕婦購買「防輻射服」,或者不讓孕婦接近路由器。而你試圖論證,路由器並不會對孕婦的健康不利,防輻射服本身也沒有任何作用。如果你成功地說服了這個人,那沒什麼問題。但如果你沒能說服這個人,那麼這個人會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這個人會更強烈地相信路由器有「輻射」,這種「輻射」會對孕婦不利。從而讓孕婦更加遠離路由器,或者買更好的「防輻射服」。對於人類為什麼會有逆火效應,我們有不同的解釋。我個人喜歡的一種解釋,除開之前提到的人類的證實偏見之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人類會把對自己的身份認同,與自己所持有的觀念聯繫在一起。通俗地說,人類會根據一個人頭腦中的觀念,來估計這個人的能力和價值。否定一個人頭腦中的觀念,會讓人認為,這是在否定這個人的能力和價值。所以,人類不希望自己的觀念被質疑,被否定。在面對質疑和否定時,人類首先想到的是尋找證據支持自己,而不是尋找證據來反對自己。
這個逆火效應告訴我們,除非你能強有力地駁斥對方的觀念,否則對方可能會因為你的駁斥,而更加堅定了自己原有的主張。而且,我們更是要時常保持對自己信念體系的懷疑態度,否則就會陷入到固步自封的境地。哲學的學術圈中有一個論爭的原則,能幫助我們起到強有力的駁斥效果。先來讓我們明確一些基礎知識。我們在反對一個觀點之前,必須先確保自己真正理解(Understand)了這一觀點。而如何能確保自己真正理解了某個觀點呢?最好的方式,就是檢查一下自己是否能支持這一觀點。假設我有一個主張P,我對P進行了充足的研究,在全世界這麼多人當中,我是P的最強有力的支持者。然而當我也開始反對P時,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會跟著我反對P。換言之,擁有支持一個論點的能力,就擁有了反對這個論點的能力。而沒有支持的能力,就沒有反對的資格。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如何才能真正駁倒對手,真正讓對方心服口服。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一段話是可以有多種解釋方案的。我們看到對方寫下來的句子,說出來的話。自己心裡頭會無意識地冒出一個理解版本。可我們理解的這個版本,不一定就是對方想表達的那個版本。這時候,如果你僅僅只反駁自己腦中的那個版本,就起不到強有力的反駁效果。人們總是以為自己是對的,而不同意自己觀點的人,就一定是錯的。由於同一段話可以有不同的解釋,我們便有意無意地對那些反對自己的言論,進行最不合理的解釋。只要把對方的觀點解釋成很愚蠢的那種,這樣我們反駁起來,就很輕鬆了。
這是一種非常粗俗的策略,雖然它很好用,但在真正的內行面前,是不堪一擊的。真正的強者,是在把對手的觀點進行最大合理化之後,依然能成功進行反駁的人。所以,在反駁對手的觀點時,真正優雅的做法是這樣的:首先,我們要將對方的觀點,用最清晰、最合理同時也最強有力的方式表達出來。並且追問對方,這個版本是否就是他想表達的意思。對方有時候會進一步補充,說你仍然低估了其思想中的內涵。那麼在對方做出了補充之後,你再用自己的話將其表述一遍。記住,一定要向對方求證,確保你表達出來的理解,就是對方所欲表達的版本。很多時候,對方心裡甚至會暗自感激,因為他們會認為你表達的這個版本,其實比他們心中所想的那個版本更加合理。此時,對方已經認識到,你已經充分理解了他的想法。你們已經站在了同樣的智識水平之上。他現在已經有耐心,聽你接下來的一番話了。因為,哪怕你接下來成功地反駁了他的觀點,他也已經知道,你已經認可了他在這個問題上所作出的思考,並且願意耐心地糾正他思想上的錯誤。
那麼,接下來你就可以展開強有力的反駁了。你可以指出對方觀點中暗含的邏輯謬誤。說明哪怕對方的前提都為真,因為推理過程中有錯誤,導致結果也不一定為真。你也可以指出對方的論據中有那些事實性錯誤,也就是對方的前提並不為真。我們可以試著引用大家都認同的數據來說明這一點。你還可以補充對方還不知道的新證據,來反駁對方的觀點。如此一來,只要對方還處在一個理性的狀態,就一定會對你的反駁表示感激,因為你揭示了他信念體系中的錯誤,給他帶來了思想上的進步。而且,我建議大家把這個反駁與反駁之反駁的過程寫在一個方便擦寫的載體上。可以用某個寫字軟體,也可以用粉筆寫在黑板上,或者用水性筆寫在白板上。這樣可以在不斷地修改之中,實現準確地理解與表達。而且,把觀念用文字的形式記錄在某個信息載體上之後,我們對它的身份認同(Identity)就會降低。當一句話已經寫在黑板上之後,比起它還在我們的腦袋裡時,我們會更願意接受它其實是錯的。不過,我們也要注意到,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這一任務?當我們在給予對方的論證以最大化的合理程度之後,我們是否還能真正地駁倒對方?如果不能,那請先提升自己的能力,學習更多的知識,了解各種信息背後的邏輯關係。反駁對手時,要以最大的善意去解讀對方的觀點。這樣才能顯示出自己的強大,連如此強有力的論證都能成功駁倒。而對待自己,則要用最嚴格標準。這樣才能保證自己不會被思想上的懶惰所征服,才能讓自己成為思想上真正的強者。
下一次,我們來看Sturgeons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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