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有關不幸的小概率事件
投稿作者: @東方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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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時候我們都玩過丟手絹,從一群小朋友裡面挑出一個來,其餘的小朋友圍成一個圈,這個拿著手絹的小朋友在其他小朋友圍成的圈後面走,隨著歌曲的節奏,手絹被丟下……
我昨天看見了這樣一條新聞(新聞來自香港媒體端新聞):
一位中國石油大學的女研究生被他的前男友性侵,而她在維權過程中所受的傷害甚至大於性侵。
「明明他是侵害者,自己是受害者,為什麼整個制度卻向著他,對我開刀?」
受害女生如是說道。
在事件的後續發展中,終於變成了一個相似的模式,受害女生變成了重點維穩對象。
「任**被境外勢力利用了」
「這個案子不做報道」
網傳龍應台女士曾經提出這樣一個觀點(有爭議認為龍應台女士沒有表達過類似的觀點,此處只是針對固定觀點進行討論。)
「相比大國崛起,我更愛小民尊嚴」
筆者不對龍應台的女士的話作出道德評價,但是這句話相應的指出了一個簡單的社會政治學常識。
即國家是手段而非目的。
筆者還想提出一個問題,大國崛起與小民尊嚴真的矛盾嗎?
令我反思的是,受害者只是一個普通人這一事實。維權這一正義的過程究竟何時跨過了那不可見的邊界。
這樣的事情不勝枚舉。
在集權式的政治制度面前,每一個人作為個體個體都十分微小。每個人隨時可能接下那一條扔在自己手裡的手絹。
資本家為了避免接下手絹遵守規矩。
知識分子為了避免接下手絹三緘其口。
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底層民眾往往出於自保的心理養成了「麻木」的性格,即魯先生迅所批判的看客現象。
筆者認為一個良善的制度應該成為其公民的武器。
在成熟的公民社會中,每一個人的第一社會屬性是公民,而並非他所屬的身份標籤。
例如A是一位商人,B是一位農民,儘管A和B兩人身份不同,社會地位不同,但A和B在法律意義上應該享有同質的公民權利,例如選舉權,言論自由權等等。
而在一些國家,由於政治權力分配的不平衡,執政集團往往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相對而言,民眾的公民身份不被鼓勵反而受到壓制,理應培養公民意識的大學由於其在政治權力分配中的尷尬地位轉而變成了培養精緻利己主義者的土壤。
筆者認為,可見未來的中國社會將會面臨這一問題,即公民社會和集權體制的內在的結構性矛盾。
在丟手絹的遊戲里,每個人都快快的跑,爭取把手絹傳給下一個人,而老師根本沒有參加到這場遊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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