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村血案

2008年2月14日,大年初八,陝西省西安市,西安市雁塔區吉祥村的兩名青年女子在家中遇害,她們被人用刀割開了脖子上的動脈,受害人的血液噴滿了整個案發現場,現場血腥味很大,經過勘查警方發現,案發現場有明顯翻動的痕迹,被害人的錢包、首飾等物品均被拿走,但兇手並沒有帶走她們的手機,通過屍檢辦案人員得知,兩名女子受害的時間應該是在五到八天前,也就是在2月6號至2月9日這個時間段。

根據一般的辦案經驗,這十分像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警方判斷,要對兩名青年女子實施殺害,那麼兇手應該是男性,年齡在20歲到45歲之間,由於兩名女子身高都接近一米七,那麼該人應當比較強壯,身高在一米八以上。

經過調查警方了解到,兩名被害女性王某和趙某都是甘肅武威人,在吉祥村外的一家手機店裡當銷售,兩人既是同事也是合租的室友。而由於吉祥村曾是西安市治安較差的地帶,這裡時常發生打架鬥毆、入室搶劫盜竊的案件,在先期勘查了現場後,警方初步判斷這起案件很可能是由入室盜竊轉為入室搶劫最終引發搶劫殺人的刑事案件。

轄區內發生了命案,而且在春節期間,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偵辦此案,為了更好地管理吉祥村,早在2007年,公安機關就給吉祥村裡安裝了大量的監控探頭,而被害人所在的五層小樓附近正好有三個架設在電線杆上的探頭,一個攝像頭能夠拍攝到小區唯一的進出口,而另兩個探頭個則在這棟樓所在巷子的兩側,也就是說,如果有人從樓門進出,那麼他必然會出現在這三個攝像頭之中,雖然案件重大,但給警方的第一感覺,花點兒功夫,應該會迅速找到目標。

隨後,公安機關投入了大量警力展開視頻偵查,但在2月6號到9號這段時間,民警雖然發現了幾名可疑男子,但最終都排除了他們的嫌疑,為了不錯過任何破案的機會,辦案人員還將視頻排查的時間向前向後各擴大了3天,並將在這段時間裡案發地周圍500米內的治安監控、社會監控以及過往車輛的行車記錄儀都進行了搜集,但結果都是一樣的,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此時,警方心中有一個很大的問號,作為城中村的自建小樓,除了樓門外再也沒有其他的進出口了,並不存在後門、暗門的情況,那麼,兇手是如何潛入案發現場的呢?顯然,以當年的科技並不存在隱身衣、隱身符、瞬間轉移、意念殺人等技術,當然,現在也沒有。

西安著名的吉祥村

這張圖很重要

在專案組的討論會上,一個老民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他認為,這個現場應該是偽造的,根據以往偵辦入室搶劫殺人案的經驗,兇手殺人多以情急之下刀捅為主,這類割破脖子動脈的手法十分少見,而且他雖然搶劫了財物,但並沒有帶走作為貴重物品的手機,這並不是他沒有看到,因為他能夠翻動床頭櫃內的首飾盒,卻對床頭柜上的手機視而不見。老民警提議,由於受害人是女性,從情殺的角度去試試看看有沒有效果。

接下來,公安機關對兩名受害人的社會關係以及她們生前的通話記錄展開了調查,警方發現,其中一名受害人王某有過婚史,他和一名甘肅張掖男子胡某有一個孩子。

在2月6號,她曾和好幾個不同的座機號碼有長達數小時的通話記錄,直到2月6號晚上9點多,她還在和一個座機通話,這個電話後,王某的手機曾在12點的時候打進過一個電話,但是被掛斷了,而趙某的電話顯示,在晚上10點半的時候,他曾經還和別人通過電話,警方推測,這應該是在兇手作案之後由他掛斷的,並最終關掉了被害人的手機。

那麼,兩名女子被害的時間應是在2月6號晚上10點半到12點之間,而這幾個不同座機打入的號碼很可能就是兇手為了隱藏自己身份的方法,顯然,這個人對於兩人的謀殺計劃是早早就做了準備和研究。

那麼,這個人是誰呢?警方對這個幾個電話號碼展開了調查,他們發現,這幾個號碼幾乎都是來自公用電話,這些電話都是在西安市的長安區,而這幾個公用電話附近的監控設備要麼沒有,要麼是損壞的,這個打電話的神秘男子是誰?從監控入手實施排查顯然是沒有辦法的。

好在辦案民警也有新的發現,王某的前夫胡某所登記的信息顯示,他和自己的外甥現在就住在長安區的一個出租屋裡,這會是巧合嗎?警方立即依法傳喚胡某,對他在2月6號當天10點到12點的活動軌跡展開調查。

胡某,1982年生人,身高一米八三。體型幹練精壯。

在審訊中胡某表示,由於他的手機丟了,在案發當天的確用公用電話和王某通過電話,因為他想春節期間把孩子從武威接回張掖過年,但王某表示孩子判給了她她就有權決定孩子春節在哪兒,兩人因此在電話里大吵一架,滿心怨氣的胡某在不到10點的時候就已經和外甥睡下了,一個小時後的11點,胡某稱自己氣的睡不著,搖醒了自己的外甥從冰箱里拿了一些酒菜兩人一起喝酒到凌晨2點。

胡某的外甥也表示,當天的確是和胡某所說的一致,他被搖醒來後明確地看到頭上的表是11點鐘,兩人也確實是在2點鐘睡著的。這也就意味著,胡某至少是在11點到凌晨2點這段時間就在家中,而被害人遇害的時間發生在10點半到12點之間,考慮到來往案發現場以及作案需要時間,作為唯一嫌疑人的胡某並不具備作案的時間條件。

但在審訊過程中民警發現,胡某對於前妻的死並不感到震驚,警方所提出的問題對答如流,脫口而出,沒有緊張、思考的跡象,並且經常躲閃和民警的對視,這種情況十分反常,他們還發現,胡某似乎在來到派出所前洗過澡,他的身上有比較濃厚的洗髮水味道。

接下來,辦案人員將可疑人員胡某帶到了辦案區的信息採集室,他們讓胡某脫掉外衣外褲,看看能否從胡某的身上發現血跡,民警發現,胡某的秋衣秋褲上沒有任何血跡,不過,胡某的秋衣秋褲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的秋衣秋褲甚至襪子都是全新的,這似乎向警方暗示,胡某在隱瞞著什麼,接下來,刑事技術人員對胡某的身上進行了全方位的提取,在胡某的X毛處,刑事技術人員提取到了一絲生物組織,經過鑒定,這個生物組織和趙某的DNA一致,而胡某曾多次表示他根本不認識趙某,顯然,胡某在說謊。

但警察知道,這隻能證明胡某曾經在案發當天來到過案發地,並不能證明胡某和這起案件有關,而胡某的外甥十分肯定,胡某在案發當晚10點到次日凌晨兩點都和他在一起,不具備作案時間,胡某對於警方的提問也予以否認,堅持自己和兩人的死無關。

由於沒有直接證明胡某殺死二人,警方的證據鏈條並不完整,眼下,警方需要知道事情的真相。顯然,胡某去過案發現場,而胡某的居住地十分偏僻,距離案發地有一段距離,胡某想要去殺人,唯一的辦法就是打車。

很快警方找到了案發當晚胡某搭乘的計程車,計程車司機表示他記得胡某,印象很深,因為胡某雖說目的地是吉祥村,但他並沒有來到吉祥村的出入口,而是讓司機在吉祥村門口繞了好幾圈,最終停在了吉祥村附近的一個背巷之中

警方調取了附近的監控,真相也隨之浮出水面。

在證據面前,胡某承認了因為孩子春節的去向問題蓄謀殺害前期王某的犯罪經過,他表示案發當晚,由於他有王某的家門鑰匙,所以就直接打開房門和他商量孩子的事。

王某態度堅決並表示就是因為胡某窩囊,所以孩子跟他沒有好處,言辭激烈,胡某一直低著頭並沒有與王某爭吵,好死不死的是,王某的室友趙某也出來幫腔,先是數落胡某,說他不是男人,然後又說胡某的行為是私闖民宅,要叫她認識的XX哥收拾他,一言不發的胡某忽然用事先準備好的菜刀直接劃開了趙某的脖子,趙某第一個被胡某殺掉,而王某見狀並沒有求饒,反而對胡某說,你張能耐了,來,砍這裡砍了你娃就立馬是孤兒,來砍,說著說著還把脖子伸向胡某,接下來,胡某第二次用刀切開了王某的動脈,殺完兩人後,胡某偽造了搶劫的現場,就在這個過程中,王某的電話響了,慌亂的胡某立馬掛了王某的電話並關掉了王、趙兩人的手機,隨後逃離現場,按照原路返回。

那麼,胡某的外甥是否做了偽證,他是不是同犯呢?

外甥說的句句屬實,不過這一切都是胡某設計的,在外甥回家前,胡某曾將家中的所有表都調慢了一個小時,外甥口中的10點其實是晚上11點了,並提醒外甥已經十點了早點兒睡覺,看到外甥睡著後(11:00),胡某進到了王某家中行兇(11:30),隨後又返回到了住處(12:30),再將家裡的表調至11點鐘,搖醒外甥叫他陪著喝酒,迷迷糊糊的外甥只知道陪著舅舅借酒消愁,並沒有在意時間,待外甥喝醉後胡某又將所有的表調回正常時間,並在公安機關傳喚他之前時不時提醒外甥當天他倆是10點一起睡覺,11點起床喝酒,凌晨2點一起睡下的,加深外甥的記憶,以此在可能出現的詢問階段,製造不在場的證據。

而胡某為什麼能夠躲避攝像頭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案發現場呢?

原來,胡某以前是部隊的通訊兵,身體素質極好,他先是讓司機把他拉到臨近吉祥村的背巷之中,通過管線爬到了吉祥村附近的一戶小樓的樓頂,由於城中村的樓房高度基本一致,而且間距很小,跨過這些小樓對他來說易如反掌,他便這樣一棟一棟地跨到了案發地的樓層,然後由樓梯間的窗戶翻入樓內。

老式自建房的樓道窗戶一般都沒有防盜網

作為通訊兵的胡某知道,城中村裡沒有任何一個攝像頭會向上拍攝,對他來說監控都是擺設,胡某沒有在任何吉祥村的監控里留下身影,加之臨近春節,城中村的大量的外地租戶都離開了,這也讓他凌晨時分能夠在不斷跨越樓房的過程中不被發現。而作案得手後,胡某再次從樓道里的窗戶翻上屋頂,並從藏在房頂上的背包中取出乾淨的衣服,並用事先準備好的礦泉水清洗了自己身上的血漬,然後將血衣、兇器以及偽造搶劫現場時拿走的財物放在包內,打黑車回到家附近並將這些東西掩埋。

而警方也是在計程車司機描述胡某下車的地方,發現了胡某爬管道的監控,由此擊潰了他的心理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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