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姓名中的「自取名」(middle name)是什麼情況?
我看英語國家有些人是有三個姓名的,比如:赫伯特·喬治·威爾斯(Herbert George Wells )
查了下,網上說是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那麼「自取名」(middle name)源於什麼時候?意義又是什麼呢?
請查看英文維基的這一頁:Middle name,介紹得相當清楚,包括從什麼時候開始及其意義。
此外把Middle Name譯成「自取名」讓我有點兒困惑,我覺得應該譯成「中名」或「中間名」更恰當些。我的美國朋友的middle name都不是自己取的,是父母給取的,有時是親友中有名的人的given name,給自己的孩子用來寄以希望,或是父母特別喜歡的名字,有時也可能是母親的姓。在瑞士的話,特別是在天主教地區,男性的中名一般都是他的教父的名,女性的中名則是教母的名。而一些婚後加夫姓的女性,也可以把自己婚前的姓作為中名。英語國家人名分為given name和surname,given name是大人給起的,surname是姓,傳下來的。
middle name屬於given name,不是自己起的。請不要過度相信百度百科。(一張出生證明。小北鼻也是有中名的哦,不是自己起的哦)英語國家使用中名的時間不長,大約是19世紀才興起的。美國的開國元勛像George Washington, John Adams, Thomas Jefferson, 都沒有中名。
中名顧名思義就是中間的名字,夾在first name和surname之間,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多個(一個的最多),取名原則大致和取第一個given name相同,但也有用surname特別是娘家的姓來做中名的。在美國最常見的做法是平常只用第一個given name,中名只用第一個字母或者乾脆不用。比如Michael Jordan,平常就只用這兩部分,中名Jeffrey很少用。(飛人的簽名,沒有簽中名)當然如果你喜歡你的中名你也可以主要用中名和人打交道,反其道而行之把first name 縮寫或者乾脆忽略。前者如《了不起的蓋茨比》作者菲茨傑拉德,把francis簡寫以F.Scott Firzgerald 示人;後者如競選過總統的米榮妮 Mitt Romney, 他的全名是Willard Mitt Romney。
美國基本上是默認有且只有一個中名,填寫表格時常常要寫middle initial,有且只有一個空。當然了,有不止一個中名的美國人也是有的。(中間那個標著 initial 的空就是了,只能填一個字母)其他國家就不一定,比如英國首相 David Cameron 全名叫David William Donald Cameron , 前首相 Tony Blair 全名叫 Anthony Charles Lynton Blair ,貝克漢姆全名叫 David Robert Joseph Beckham , 矮馬華生全名叫 Emma Charlotte Duerre Watson ,卷福叫 Benedict Timothy Carlton Cumberbatch 。不過大部分人都是以first name 做常用名,這一點和美國差不多。
還有些人沒有中名,比如加拿大演員William Shatner (Boston Legal里的 Denny Crane) 。(此公還專門澄清過木有中名)---------------------------------------------------------------------------------------------------------------
下面讓我們來看一些栗子:上面四張圖是從某一天紐約時報email上截下來的,相當有代表性。這裡面Aaa Bbb, Aaa B. Ccc,Aaa Bbb Ccc, A.B.Ccc 四種佔全了。Ps
Another example(read: chestnut) of people who use their middle names.Jim Rohn , full name Emanuel James Rohn. He had said a lot of things, including this one,
There are two types of pain you will go through in life, the pain of discipline and the pain of regret. Discipline weighs ounces while regret weighs tonnes.Apparently his fathers name was also Emanuel. So he be like Mr.Rohn is my father. So is Emanuel. Call me Jim. LOL快來關注"姓氏百科"微信公眾號吧,有詳細的姓氏介紹,有一大波趣味測試。
參考資料:【漲姿勢】為啥外國人的姓氏比中國人的多?原因竟然是這樣的
根據最新的調查,李、王、張、劉、陳是目前中國人口最多的五大姓,人口近4億。在中國的大街上隨便撞到一個人,TA可能就是個姓王的或者姓李的……
然而,在英國大街上,把一條街上的人都絆倒,你可能絆倒了20個叫Jack的,但卻絆不到一個姓史密斯的或者姓傑克遜的……
老外的姓氏少重複,是真的么?來看數據~
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在中國,前400個姓氏基本已經把中國所有的人口都覆蓋了,而在英國,姓前400個姓氏的人口只佔到了總人口的36.51%。
為什麼外國人的姓氏那麼多,中國的姓氏種類卻少且集中呢?
這就要從姓氏的起源開始說起……
漢姓氏來源:封地、封國
中國的姓起源於五六千年前的母系社會,沿用自部落的名稱或部落首領的名字。因此,最古老的姓大都是從「女」字旁,如姒、姬、嬴、姜、姚等。姓的作用主要是便於辨別部落中不同氏族的後代,以利彼此通婚。
氏的產生則在姓之後,是按父系來標識血緣關係的結果,這隻有在父權家長制確立之後才有可能。
周朝初期,周王大規模分封諸侯,此後這些諸侯國的後人就以國為氏。
諸侯又分封領地的官員,這些官員的後裔就以封地為氏。
據研究,現今大部分的漢姓都是從那個時候的氏演變而成的,如:賴、陳、馮、魯、杜、謝、吳、董、蔡、曾、呂、趙、周、許、朱、江、黃、陸、路、柳、燕、鄭、彭、毛等。
這是導致同一地區積聚大量同姓人口的主要原因。
春秋諸侯國是現在漢姓的主要來源
還有根據先人的名字、廟號、謚號取姓的,如張、潘、庄、嚴、桓、武、穆等。這些都是名門望族,擁有許多後嗣,所以通常也能夠形成大姓,在一個地區積聚眾多同姓族人。
接下來,就是一些較小的姓,比如根據先人的爵位、官職取姓,侯、史、上官、司空、司馬、司徒等;根據職業、技藝取姓,陶、商等;根據次第取姓,如伯、孟、季、第五等。
其他還有一些特殊的政治和傳統文化原因而產生的姓,例如帝王賜姓,部分朱、李、趙姓等;其他民族漢化而取的姓,如部分元、劉、金以及外來複姓呼延、万俟、拓拔、宇文等;因避諱、遷徙改姓或音變、形變而得的姓氏:如裘、邱(因避諱孔子的名「丘」)、諸葛等。
英國姓氏來源:職業和父母名字
再來看英國,英國直到10世紀才有一部分貴族以自己的封地為姓,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在英國才得到普遍使用。由於姓是後起的,缺乏傳統的嚴肅性和規範性,導致姓氏來源十分多樣。
英語姓氏最主要的來源之一就是職業:
比如,小貝夫婦給女兒起的Harper來源於中世紀,源於「harp player」(豎琴演奏家)。
類似的還有Archer(弓箭手)、Baker(麵包師)、Cooper(桶匠)、Cook(廚師)、Carpenter(木匠)、Dyer(染工)Faulkner(由Falconer引申而來,養鷹人)、Fisher(漁民)、Hawking/Hawkins(養鷹)、Knight(騎士)、Miller(磨坊工人)、Page(男侍者)、Porter(守門人)、Smith(鐵匠)、Taylor(由Tailor引申而來,裁縫)、Walker(由中古英語Walkcere引申而來,漂洗工)等
謝耳朵(Sheldon Cooper)表示受到了驚嚇,並且拒絕接受事實
水果姐Katy Perry表示自己的外號十分貼切
此外,還有按地名來取姓的,比如Hamilton(英格蘭萊切斯特郡的一個小鎮)、London(倫敦)、Murray(蘇格蘭東北地名)等。
最後,是根據父名、母名、祖先名來取姓,比如Jackson(Jack的孩子)、Richardson、Stephenson、Johnson、Williams、Evans、Harris、Davis、Molson(Moll或Mary的孩子)、Madison(Maud的孩子)等。
其他歐洲國家姓氏,比如德語姓氏,也大致是這種情況,比如Schmidt(同英語姓氏Smith)、Müller(同英語姓氏Miller)、Schwarzkop(頭髮烏黑)、Bayer(從地名拜仁Bayern引申而來)等。
如此任性地給自己取姓氏,難怪英語姓氏和其他歐洲國家的姓氏數量如此龐大、分散了~~
Middle Name一般不是自取的,但我認識Minnesota的一位朋友是父母允許自取的.我給孩子取中名一般都用尊敬的人/朋友的surname,自己6個孩子的middle name分別是Rand(來自哲學家Ayn Rand), Hunt(我朋友), Falwell(牧師Jerry Falwell), Attwood(我朋友), Graham(牧師), Lee(三重紀念含義, 邦聯軍總指揮官Robert E. Lee/作家Harper Lee/支持的Senator Mike Lee).因為中名叫Rand的孩子與我自己first name相同,而且Rand好發音,因此我習慣叫他Rand,其他孩子都用first name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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