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管理】「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離婚了!」——「騙誰你都騙不了我啊!」

諮詢室之外,好多人苦兮兮地跟我說:要不是為了孩子,我肯定就離婚了,就是擔心離婚以後孩子沒有健全的家庭……吧啦吧啦。

氮素,親,你知道我是幹嘛的嗎?自己不想離不敢離就明說嘛,何必把這個大包袱甩給孩子呢?

希望下面這篇文章能讓你們領悟,離婚對於孩子,並不一定像你想像中的那麼可怕。離異本身對於年幼孩子發展以及父母養育孩子能力所帶來的壞處,遠不如在一段惡劣婚姻中的各種爭執冷漠來得嚴重。

如果沒有「足夠好」的婚姻,

還可以讓孩子見證「足夠好」的離婚

什麼是幸福? 什麼是對孩子來說是最好的安排? 如何在湊和和離婚之間,選擇一個相對圓滿的方案?

  變化是常態,人類社會的運行概莫能外。婚姻作為人類文明的產物也有各種結束的方式,「直到死亡把我們分開」是世人最嚮往的一種,而選擇以其它一些原因提前結束婚姻也早已是文明社會中的多元選擇之一。

  很長一段時間裡,人們堅信離婚是個對孩子們而言一無是處的選擇,並且當一些離異家庭的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時,會簡單粗暴地把原因歸咎於家庭結構上。然而心理學家瑪維斯·赫澤林頓關於離異家庭的縱向研究顯示,在父母離異後的第六年,75%的孩子已經克服了第一年時的壓力以及悲傷,並且各方面都運作正常。剩下的那些25%的孩子有各種各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發生在來自完整家庭的孩子的比例是10%。

  赫澤林頓博士得出結論稱,離異是一種高風險的情況,但並不一定總是對孩子們產生壞的影響。她強調,離異本身對於年幼孩子發展以及父母養育孩子能力所帶來的壞處,遠不如在一段惡劣婚姻中的各種爭執冷漠來得嚴重對孩子而言,足夠好的婚姻>足夠好的離婚>糟糕的離婚>糟糕的婚姻:長期惡劣的婚姻關係里孩子往往會成為「替罪羔羊」,彷彿自己需要承擔起父母無法幸福的現實;而當父母既沒有能力也沒有勇氣去改變或終止一段糟糕的婚姻時,孩子也會和父母一樣體驗到持久的無力感,這對發展健康的自尊感及價值感是非常不利的。

  「離婚究竟會對我的孩子們產生怎樣的影響?」 回答這個問題就如同回答「我的孩子們到底在想什麼」一樣取決於許多個體化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孩子本身與父母之間的關係質量如何;孩子本身的個性及成長史是怎樣的;當家庭發生重大變化時孩子能獲得多少支持性的資源,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上的;父母本身的人格結構是怎樣的,他們能在婚姻解體的時候多大程度上陪伴支持孩子走過最動蕩的分離階段,等等。

  在和父母一起探索這個問題之前,我通常會詢問:「當你提出這個問題時,內心會有怎樣的感受?」——探討這個問題通常讓父母們可以坦誠內心的不安、自責與恐懼。無論是親朋好友還是專業人士,提供一個安全的時空讓離異中的父母們表達這部分情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同他們也需要提供空間給孩子們表達這些情感一樣。

  父母們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從離婚這一事件中恢復過來,重建離異後全新的父母效能體系,這也是影響孩子們日後情感行為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們要做的是停止給離異家庭的孩子貼上標籤,避免將其置於「自我實現的預言」里阻礙更大程度的發展。身處人生重大變化里的父母們本身也已經在體驗自責、內疚、焦慮、不安等情緒,除了幫助他們疏導這部分的情緒以外,還可以在合適的時候聚焦於當下的力量,看看有哪些部分是可以為孩子們而做出努力的。

  與孩子溝通「離婚」這個決定對許多父母們而言是困難的,有時候甚至會用「爸爸/媽媽出差了」之類的虛假理由來迴避談論家庭的變化。無論多小的孩子都會察覺到家庭中細微的關係調整,用簡單清晰的方式告知他們父母所做出的重大決定在任何時候都是有必要的,這關乎親子關係中的信任感:「爸爸媽媽是否會向我隱瞞一些事實?爸爸媽媽是否相信我能面對這一切?如果爸爸媽媽自己都無法如實面對離異這個現實,我又該如何去面對呢?」

  另一方面,在結婚後的頭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不同年齡組別的孩子都會傾向於把離婚的原因歸結到自己身上,並且幻想父母會複合,即使理智層面中知道那樣的一個家庭是充滿緊張與壓力的。精神科醫師朱迪斯·沃勒斯坦通過對一些離異父母孩子的研究發現,孩子們可能在父母離婚後長達14至15年的時間裡依舊渴望原生家庭的重組。

當需要開口和孩子正式談論離婚時,可以參考下列表達方式:

  我和你的爸爸/媽媽做了個重要的決定,如你所感受到的那樣,爸爸媽媽在過去經歷了各種各樣的爭吵與壓力,雖然我們嘗試過去努力面對和解決這些問題,但最終還是決定離婚各自分開生活。爸爸/媽媽會搬去另一個地方住,但你每周還是有機會可以見到TA,TA一直在離你不遠的地方,當你想TA的時候也可以給TA打電話。

  這是爸爸媽媽多次討論後所做出的決定,不管家庭發生什麼變化,你一直都是我們最心愛的孩子,我們會一直愛你,也會尊重和支持你的爸爸/媽媽繼續愛你。面對這樣的變化對你而言也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們希望能儘力陪伴你度過適應期,並且不管將來有什麼問題,爸爸媽媽總是在這裡。

  採取類似表達方式的原因是:

  1)將離婚這個決定「局限」在兩個成年人之間,讓孩子感受到成年人為了這段婚姻也做出過努力,而不是讓孩子猜測自己是否需要對此承擔責任;

  2)用簡單清晰的方式解釋了何為「離婚」,並且確認了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所體驗到的壓力,讓TA感覺自己的感受都是被看見的

  3)向孩子確認父母對TA的愛不會因為離婚而發生改變,並且彼此會尊重對方給予孩子足夠多的愛;

  4)用規律的儀式(定期探視)讓孩子對未來的新生活具有一定的可預測感與掌控感;

  5)不涉及對彼此的指責與埋怨,不過多談論離婚原因及財產贍養的具體細節,除非透露那些信息對孩子是有益的。

  在離婚後的生活剛剛開始的階段,孩子可能會對「分離」這一事件格外敏感,彷彿像在擔心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家人也會離開似的。在此期間,和孩子居住在一起的父母需要在每次告別時都向孩子強調自己是會回來的,並且共情孩子的那些擔心:「你會不會因為我不夠好而離開我?」 每當孩子有這樣的感受時,父母都可以藉此機會讓TA知道,遺棄並非是親密關係的本質。

  而不居住在一起的另一方父母則需要格外遵守自己對孩子的承諾,探視相處時間的安排需要是清晰、可靠、準時的。尤其是平時缺位的那一方父母重新出現時,這會在很大程度上讓孩子相信自己並沒有被拋棄。如果因為一些狀況無法按時抵達,也可以通過電話等方式告訴孩子自己還記得約定,並且會儘力兌現承諾。

  孩子也有可能在父母剛離異的時期對自己的行為表現格外敏感,當自己表現不夠好時會將此聯繫到父母的婚姻變化上,包括責備自己需要對父母的婚姻解體負責。父母們需要反覆向孩子們一遍又一遍地重申:「我們愛你,並且我們從來就不想離開你。我們兩個成年人無法生活在一起,但我們都想和你在一起,不管你做什麼都不會改變這一點。」

  不同年齡階段的人也會在面對重大變化與壓力時發生行為退行,精神動力的解釋為通過行為「退回到」嬰兒狀態來積攢足夠多的能量適應壓力,退行的具體表現包括但不限於夜醒、尿床、厭食、粘人、情緒易激惹等,當這些行為上的倒退發生時,剛離異的父母很可能會為此感到自責,然而硬幣的另一面是,成長有陣痛,婚姻關係的變化是家庭系統中每個人都需要成長的關口,當孩子能夠在足夠好的支持下度過這段調整期,這些行為變化也相應會消失。

  無論各路專家給了多麼細緻的建議來把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當父母們並沒有處理好自己的內部世界時,任何的建議執行起來可能都會是生硬而彆扭的。離婚會喚起成年人許多強烈的情緒:憎恨、憤怒、委屈、傷心、自卑、無力、恐懼……這些情緒在離婚的當下是需要有地方被容納的,這樣當父母在與孩子溝通離婚問題時才能最大程度傾聽到孩子當下的需求,也避免投射過多的負面情緒給本就壓力重重的孩子。

  情緒的容器可以是親朋好友,但談論婚姻破裂也會喚起周圍人潛在的焦慮感,有時候甚至會給出雪上加霜的反應和評斷。在這樣的時期如果能與專業的心理諮詢師開展工作將會是有益的,受過專業訓練的諮詢師可以用客觀中正節制的立場來陪伴父母梳理這個過程中所發生的事情,重塑自尊感與價值感,並且預備父母用相對平和的心態去和孩子談論離婚。

  父母們需要記住的是,當孩子看到父母彼此之間流露出憎恨與強烈攻擊的時候,那對他們而言是難以消化的場景,這樣的場景會讓孩子內心植入這樣一段潛台詞:「如果我做得不夠好,爸爸/媽媽也會這樣討厭我甚至離開我,我必須要成為一個完美的孩子。」

  在多寶家庭里,有時候面對父母的離異,老大會被不自覺置於一個「替代爸爸/媽媽」的角色上,但這樣並不公平,即使年齡較大,孩子終究是孩子,TA也需要時間去消化父母離異的現實,並且和較小的孩子一樣需要被允許「退行」。

  當父母離異之後,周圍的家庭社會關係都成為了孩子重要的支持,比如祖父母,他們不僅可以幫助孩子去理解婚姻破裂這件事情,更因為其存在而讓孩子的生活里有了不變的、可信賴的、充滿關懷的關係。

  與孩子居住在一起的一方父母也需要調整自己對於其親家父母的感覺,以尊重孩子對於一個家庭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支持性的關係之外,也需要避免周圍人在此時對孩子出現「溺愛」:在整個家庭結構發生調整之際,有時候孩子會鑽不同訓育方式的空子,通過表達「爺爺奶奶不會對我有這樣的要求」從而使需要對其實施訓育的父母感覺糟糕和惱火。

  然而越是在動蕩的時候,清晰穩定的邊界對孩子而言越是意味著安全感,父母需要和其他重要照料者坐下來聊聊,究竟怎樣的方式在當下對孩子是最有利的。孩子需要感覺在動蕩時期能尋找到自己的界限,而充滿尊重的管教會成為其安全感的來源。

  近年來,離異家庭的數量並非少數,通過閱讀書籍和結識一些有類似背景的父母也許會幫助各方更快重建新生活,讓孩子和另一些離異家庭的孩子玩耍交流也有助於他們尋找到更多的力量。父母也終將會開始自己的新生活,關於如何告知孩子自己有了新的對象以及再婚家庭的相處,受限於篇幅,以後將辟文另行探討。

  離異並不等於單親,對孩子而言,即使父母的婚姻解體,TA依舊可以擁有兩份親情。父母需要面對現實與壓力,保持傾聽與開放,並且最重要的是,相信自己的孩子終究能夠從這樣一段經歷中尋找到意義與力量,不時鼓勵認可TA為了適應新生活所作出的努力,不間斷地給予愛、尊重與清晰的邊界,這些是我們無論經歷怎樣的變化都可以去做的。

參考文獻:T. Berry Brazelton & Joshua Sparrow, 「Touchpoints: Your Child』s Behavioral and Emotional Development 0-3 /3-6 」

作者:嚴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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