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6000多首歌從KTV下架一事?
最近部分KTV的點歌系統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詳經常唱的歌不見了?近日,號稱「我國唯一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中國音集協發出公告,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刪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
謝邀。
利益相關,我作為視頻製作人,有好幾首原創歌曲的MV在KTV平台發布過。
我認為這鍋應該讓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背。
本來版權局允許讓這樣一個非官方的組織強制壟斷播放權,就很不合邏輯。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按十塊錢每包廂的標準,向所有的KTV商鋪收取了版權費,全國幾萬家KTV,每年收取的資金都數以億計,而且最後都是我們顧客埋單。
這次版權方讓把歌曲下架的原因是因為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給到版權方的費用太低。他們每年收了那麼多錢,真正給到音樂創作人的卻連零頭都沒有。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已經找KTV收了十幾年的版權費了,版權這事根本怪不到KTV商的頭上,國內任何KTV需要取得執照都必須給錢給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最終這些錢都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不要再說什麼KTV商或者我們消費者不尊重版權的胡話了。
而最後,作為消費者,我們繳了十多年的版權費,卻發現自己喜歡的歌曲都下架了。
實在是噁心至極。
其實說白了,就是利益問題,受傷的還是廣大消費者。TH公司通過正規法律手段來變相的謀取暴利,傷害了KTV業主,而又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
就像現在音樂歌曲一樣,手機下三四個音樂app才能找到想要的歌,因為版權歸屬公司不一樣。因為很難統一,會員制收費下載?所以版權和服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希望行業也越來越規範、便捷。
這裡面最奇怪的邏輯是:音集協是集體管理組織,是自願加入的,他們自己都承認,只有成為會員的音樂人,他們才有權利幫助收取版權費。可這6000多首歌曲,都不是音集協會員的作品,音集協有什麼權利要求KTV下架這些歌曲呢?這不就是「你不買我的東西,我就不讓你買別人的東西」的神邏輯嗎?
另外,雖然這些音樂作品不是音集協會員的作品,可人家有可能單獨跟KTV簽署了授權協議,這完全是合法合理而且有很大可能性的事。音集協有什麼權利廢除人家簽署的合同呢?
說到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成立這麼多年了,還是沒有擺脫行政思維,不是好好研究如何給權利人提供服務、創造價值,而是想方設法的利用行政手段干預市場,為自己尋求利益和生存空間。這樣的集體管理組織,不知道有什麼用!
這就相當於我在淘寶花錢買東西,結果支付寶把錢吞了不給賣家,然後賣家說一直收不到錢,東西我不賣了,然後支付寶還跳出來倒打一耙說賣家不供貨了…
就和過去那山頭的流氓土匪一樣。
沒在我這交保護費,就趕緊滾蛋!
什麼?
在別人那交了保護費?
那不行!
交到哪了滾哪去!
這片我說了算,沒人比我更牛逼。
沒在我這交,就是不行!
【代入趙四的說話方式】
還好我窮到沒錢去唱歌
這種問題
不要邀請我這種
不熱愛甚至討厭去KTV的人
哈哈
就是說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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