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看英文原著感受不到語言的美?
看了一些名著的英文版,比如月亮與六便士,美麗新世界等等,也看了幾十章了,基本幾面翻兩下字典能看懂,但是感受不到所謂美感……尤其是我把歐亨利的中英文放在一起對比,我主觀感覺中文有美感得多。是因為我英文水平不夠嗎?還是中文的美和英文的美不一樣?
不知道題主英語水平如何,我個人認為絕大多數讀不出美感的主要還是英語水平不夠。
我相信大多數朋友在小學三年級之前是讀不出中文名著文字里的美。原因很簡單,中文水平還不夠。事實上,英美適齡兒童辭彙量在6k-8k,而且這些辭彙還是已經內化吸收的超級積極辭彙。普通英語學習者辭彙量能上8000都不錯了,而且這8000辭彙的熟練程度,通常和母語人士相比相差巨大。
其次一個方面依然和語言水平有關。英語和漢語一樣,有大量近義詞,我們很難參透近義詞之間細微差別,依然體會不到人家用詞的妙處。
再有,英語的辭彙來源繁雜,有法語借詞,有直接從拉丁語借來的借詞,有希臘語借詞。如果文章有關中世紀,也許作者會直接上單詞古舊形式或一些古舊的語法。同一個意思,用日耳曼固有詞、拉丁語來源單詞,用希臘語借詞,其文風是不一樣的。
除開語言能力,文化背景也有一定影響。如果對西方文化不熟悉,也會對影響理解。
最後,部分原因和語言習得有關,一般一歲之前有接觸的語言,習得之後有一種天生的能力,能夠無師自通該語言的語法現象、語言美學等。這個原因有點玄學,可能神經科學進一步發展以後能夠徹底解釋這一現象。
很有意思的一個問題,這道題不僅包含東西方的語言、文化、還含有審美與思維等區別。
【1】 中英文化的差異
作為母語是中文的我們,習慣於中文的語法、寫作方式以及思維方式,而英語作為我們的第二語言,閱讀起來在各方面就會有種相對的陌生感,而由於認知差異,人們對熟悉的語言的理解自然會更深刻,所以我們會偏向于欣賞漢語之美。
在生詞看不懂、語法結構有差異的情況下,我們本來就難以完全讀懂一本英文原著。再加上中英文化的差異,與中文一對比,也就難以體會到原著的語言之美了。
中文譯本講究「信、達、雅」,有些即使是非常普通的英文單詞、句子或是某一段描述都能被譯者修飾、美化成很既有詩意、優美的文字,甚至有些譯者會進行「二次創作」,在原著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升華原作的美感。我在這裡以《時間機器》中的一句話來舉個栗子:
The landscape was misty and vague. 眼前的景色薄霧籠罩,一片朦朧。
這裡漢語將misty和vague兩個簡單的單詞分別翻譯成了「薄霧朦朧」「一片朦朧」,容易帶給我們一種「美感」。但是如果只是按照詞典中的「薄霧的,多霧的」、「模糊的」來理解,就爛大街了,大大降低了美感和畫面感。
(*註:《時間機器》和《美麗新世界》一樣,是「反烏托邦」主題的書,作者是英國著名小說家赫·喬·韋爾斯。)
【2】 知識儲備和人生閱歷不夠,只能按表面意思理解
欣賞英語之美是建立在「看懂」的基礎上的,對大多數非母語人士來說,都是有一定門檻的。這就需要我們了解基本的英文語法,掌握一定的單詞量。但很多時候,我們對閱讀原著僅局限於「看懂」單詞或句子,而看不出詞、句及段落篇章的更深層次涵義。理解的不夠透徹,能get到的點就有局限性。
為什麼翻譯大佬們翻譯的譯本會和我們的理解不同呢?為什麼他們翻譯的會讓人覺得貼近原文甚至比原著更有味道?為什麼看似簡單的句子,他們卻能解讀出令人驚嘆而折服的涵義呢?
——終究還是因為他們道行夠深,不管是語言修養還是文學素養、人生閱歷,都高出普通人,所以能體會出不一樣的美。
根據我自己的閱讀經驗,我感受到英語語言之美的地方有時並不是因為原著的用詞有多高級、句型有多複雜,而是因為它用詞的靈活性,以及表達的準確性。相信你三年前看的原著現在再拿出來看,感受肯定會有所不同。不管是人物情感的理解、還是對故事情節的把握,抑或是對文本的翻譯,都有新的理解。即使看似只是一個字一句話的區別,卻能再心裡泛起驚濤駭浪,驚嘆語言的魅力。可見對書籍的理解程度所涉及的因素很多,不僅僅是語言,還有個人閱歷和理解能力等等。
這裡再以《時間機器》為例來說明:
Already I saw other vast shapes—huge buildings with intricate parapets and tall columns, with a wooded hillside dimly creeping in upon me through the lessening storm. I was seized with a panic fear. I turned frantically to the Time Machine, and strove hard to readjust it. As I did so the shafts of the sun smote through the thunderstorm. The grey downpour was swept aside and vanished like the trailing garments of a ghost. Above me, in the intense blue of the summer sky, some faint brown shreds of cloud whirled into nothingness. The great buildings about me stood out clear and distinct, shining with the wet of the thunderstorm, and picked out in white by the unmelted hailstones piled along their courses.
I felt naked in a strange world. I felt as perhaps a bird may feel in the clear air, knowing the hawk wings above and will swoop. My fear grew to frenzy.
(可以先不看中文翻譯,看看你能不能感受到這一段描寫的語言之美哦~)
「我看到了別的龐然大物——欄杆交錯、立柱高聳的巨大建築穿過就要停息的風雨,和林木茂密的山腰一道朝我悄悄爬來。我感到一陣驚恐,猛然轉身,跑到時間機器旁邊,竭力想把它翻正過來。就在這時,陽光穿破了雨幕,灰濛濛的雷雨被驅趕到一邊,像魔鬼的長袍一樣消失了。頭頂上,几絲淡褐色的雲彩跑得無影無蹤。矗立在我周圍的巨大建築清晰地突現出來,在雨後的陽光下閃爍,尚未溶化的冰雹把它們襯托得更加潔白耀眼。我感到自己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裡無依無靠,也許就像一隻晴空中的小鳥,知道老鷹在盤旋,隨時都會撲下來。我的恐懼慢慢變成了瘋狂。
這段話是將主人公「時間遊客」乘坐他製作的時間機器進行時間旅行,這是他中途停在某個時空的場景。描寫時間遊客隻身一人來到未來世界的見聞和感受,其中用了兩個比喻,分別描繪了雨後天晴的景象和孤獨之感。
其中有兩句描寫了時間遊客恐懼的句子,值得我們來賞析一下:
① 「I was seized with a panic fear"我覺得詞語用的非常到位,seize本意是」抓取「,而這裡,用「be seized with"表示「被...佔據」,查看英文釋義可以發現它是描述「被一種無比強烈的感受所佔據(to suddenly be affected by an extremely strong feeling)」的意思,常常是恐懼、慾望等感受,所以這裡作者的用詞很到位,而我們普通學習者,一般很少會注意辭彙在英文釋義中的語境。
② 「My fear grew to fenzy",這裡用了「grow」來顯示時間遊客情緒的變化,翻譯是【慢慢變成了】。查閱字典可以發現,」grow 」可以表示【逐漸開始(產生某種感覺)逐漸開始】,所以這裡無需千言萬語,僅一個簡單再簡單不過的基礎詞,就體現了人物感受的變化,讓我感受到英語之妙~
【3】 英文原著的選擇
有的時候,書的類型、作者的寫作風格導致我們無法欣賞一本名著。
題主提到的《美麗新世界》是一本以「反烏托邦」為主題的書,裡面的內容大部分是描述烏托邦世界的各種現象和社會問題,也許對於部分讀者來說很枯燥,實在是不合胃口。
另一本《月亮與六便士》是講述一個平凡的倫敦證券經紀人突然著了藝術的魔遠,離開了旁觀者羨慕的美滿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島將生命價值注入畫布的故事。
就像對足球不感冒的女同學,很難理解為什麼「一群人圍著一顆球瘋了似的跑」,對八卦不感興趣的男生,搞不懂為何有人追星還能燒巨款。對書籍類型不感興趣或者超出自己的認知水平,就會對其中故事情節的描寫感到【平淡】、【枯燥】,就將其冠上【不好】或【不美】的標籤。其實並不是書與作者的問題,更不是語言的問題,而是讀者本身就無法理解這類書籍,更別談什麼美不美了。
【4】審美的不同
到底什麼是「美」?
先來解剖一下【美】這個字。
【美】為上下結構,古人稱「羊大為美」,即「物質上的充裕,能滿足精神上的需求」即為「美」。而現在,【美】的含義有多重含義,不僅僅是視覺上的愉悅,還是視覺、聽覺、味覺、觸覺、以及人類身心,對某一事物的一種愉悅的感受。這種感受會隨每個人的五官、心靈而產生變化。
每個人對【美】都有不同感受,東方審美一般較為含蓄、婉約,更傾向於朦朧美,如水墨畫。而西方更親向與色彩濃重一些的油畫。在文學賞析方面,東西方的審美也有一定區別。不管是審美觀念、審美習慣,還是「經典美」的文學作品,都存在較大差異。
最後,根據我閱讀原著的經驗,給喜歡讀原著的小夥伴們一些小建議吧!
1,如何選擇英文原著
俗話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也可以先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相應題材的英文原著來閱讀,比如,你喜歡逐夢題材的,不妨去看看《偉大的蓋茨比》;喜歡推理小說的話,可以看看《福爾摩斯》系列;喜歡童話的,可以看看《小王子》等等等等。千萬不要讀那種連中文譯本你都不感興趣的書籍,那樣只會消耗你對原著的激情。
2,在閱讀一本英文原著之前,先了解書的寫作背景、核心內容,也可以先去看中譯本,了解大概的故事情節。(這是極為有效、靠譜的篩選步驟~)
這樣我們在把握了原著的創作主題、背景及大致情節之後,再去看原著可能更好理解語言。比如:在閱讀的過程中,可以試著去揣摩某一個情節作者的用詞用語,品味其中的奧妙之處。或者是,看到某個我們熟悉的單詞,但是在文中的涵義並不像是我們已知的意思,可以去查查字典,找到在文中語境下的涵義,然後你就會有「啊哈」的一瞬間,會發現「噢,原來這個詞也可以這麼用啊!」,從而領悟到語言的靈活性。這樣對慢慢培養對英語語言的審美。
3,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進行精讀(第二點中也提到了)。
由於每一個人的審美差異,可能我覺得這個地方寫的很好,而你覺得另一個地方才好,因此,在精讀時可以對自己喜歡的段落、有疑惑地詞語句子或是推動情節的語句等【任何你想更深入學習、了解的地方】進行精讀,猜測作者為什麼要用這一個詞而不用自己會用的詞,為什麼要進行某一段描寫,這樣你不僅可以讀懂,也可以提高自己對語言的理解和對文學的感知。
最後來做個作業hiahiahia!舉幾個《時間機器》中的例子,大家能體會到語言美嗎?
Presently, as I went on, still gaining velocity, the palpitation of night and day merged into one continuous greyness; the sky took on a wonderful deepness of blue, a splendid luminous colour like that of early twilight; the jerking sun became a streak of fire, a brilliant arch, in space; the moon a fainter fluctuating band; and I could see nothing of the stars, save now and then a brighter circle flickering in the blue.
(我繼續前行,速度還在加快,晝夜的跳動很快變成了一片不變的灰色,天空呈現出迷人的深藍色,猶如黎明時分的燦爛光輝。暮然升起的太陽在空中划出一道火光,一座輝煌的拱門,月亮也變成了一條暗淡的飄帶。我沒有看到什麼星星,只是看到藍天里不時出現一道明亮的光環。)
「It seemed to me that I had happened upon humanity upon the wane. The ruddy sunset set me thinking of the sunset of mankind. For the first time I began to realise an odd consequence of the social effort in which we are at present engaged. And yet, come to think, it is a logical consequence enough. Strength is the outcome of need; security sets a premium on feebleness. The work of ameliorating the conditions of life—the true civilising process that makes life more and more secure—had gone steadily on to a climax. One triumph of a united humanity over Nature had followed another. Things that are now mere dreams had become projects deliberately put in hand and carried forward. And the harvest was what I saw!」
我好像覺得遇上了正在走向衰敗的人類。紅色的日落使我想起人類自身的日落。我第一次認識到,我們現在從事的社會勞動的古怪後果。可是,仔細想想,這又是非常合乎邏輯的後果。力量是需求的產物;安全助長衰弱。改善生活條件的工作——使生活越來越安全的真正文明化過程——已穩步走向頂峰,人類團結起來戰勝自然的勝利一個接著一個,我們現在看來只是夢想的事情已成為有目的從事的工程,並且正在付諸實施,其中的收穫就是我所看到的情景。
And I have by me, for my comfort, two strange white flowers—shrivelled now, and brown and flat and brittle—to witness that even when mind and strength had gone, gratitude and a mutual tenderness still lived on in the heart of man.
我聊以自慰的是,我這裡有兩朵奇異的白花——現已枯萎發黃,乾癟變脆——它們可以證明,即便在心智和體力消逝的時候,感激之情和相互的溫存仍然活在人類的心中。
謝邀。
「詞是後來追寫的,那天走了一百多華里,指揮作戰,哪有時間和精力去哼詞呢? 南方有好多個省,冬天無雪,或多年無雪,而只下霜,長空有雁,曉日不甚寒,正像北方的深秋,雲貴川諸省,就是這樣。「蒼山如海,殘陽如血」兩句,是在戰爭中積累了多年的景物觀察。」
這是毛澤東自己解讀自己寫的憶秦娥婁山關一詞的一封信里的選段。
如果我們分析一下這段,會發現其實這段里運用了很多修辭手法和句式,也有一點隱藏在漢語中的特有典故。
比如哼詞的哼。為什麼用哼不用寫或者吟?因為我們知道詞本來就是給人唱的。所以可以用哼。但是為什麼不用寫呢?用哼又可以表示悠閑,而作戰期間顯然不會悠閑。用哼又加強了作者完全沒有閑心的意味。且這信是寫給郭沫若的,又是談文學創作,兩個文人之間的談話,用詞要別緻。
「冬天無雪,或多年無雪,而只下霜,長空有雁,曉日不覺寒。」這是一段唐宋遊記文章風格的句子。比如毛早年學的韓愈歐陽修的文章。是不是這幾句很像醉翁亭記里的「臨溪而漁,溪深而魚肥;釀泉為酒,泉香而酒洌。」的一波三折循環往複?是不是還有一點柳宗元「四面竹樹環合,寂寥無人,凄神寒骨,悄愴幽邃。以其境過清,不可久居,乃記之而去。」的清澈質樸?
毛這種白話文帶古文節奏的寫法,可不是那種半文半白的腐朽氣,而是古為今用的典範。而且仍然,體現著他在對一個同樣是文學學者的人的尊重和展現雅好的情趣。
最後說是在戰爭中多年的觀察,是不是感覺既謙虛了一下,又稍稍自豪了一下?因為毛想說這樣好的句子是俺戰爭中積累的,很有邊塞風味吧?很豪放派吧?但是我不是文化人胡想,俺是真的在打仗的啊!逼格很高的是吧,郭老?(???)
但是這種內涵吐槽,只有我這種經常讀毛的文章的人才能體會出他是在吐槽還是在逗趣還是真的嚴肅。
所以,你看即使是如此明白曉暢的現代漢語書信,還需要我這樣寫一大段來賞析。
那麼,我們讀英文,如果沒有足夠的知識儲備,想讀出美感是不太可能的。畢竟,你讀的是小說,不是詩。讀小說又不是看電影,沒有什麼「音容笑貌」,你根本想像不出來,有些句子有哪些用典,是古典還是新銳,是賣弄還是樸素。
但是如果你讀英文讀多了,你會發現你特別擅長長篇大論地吐槽,從逗逼自由切換到男神毫無障礙。因為英文的文章,或者說英語的特點,就是句子長邏輯比較紮實。我們漢語是謀篇布局進行點綴,英文是一句話里像齒輪一樣邏輯環環相扣。
比如剛剛隨便找了一個外網新聞里一句:The newest generation of voters is more energized to vote in the midterm elections than it has been in previous cycles — but not for President Donald Trump or the Republican Party, a recent poll found.
大概意思是說,經民意調查,美國青年在中期選舉過程中,比上次大選的時候更有投票積極性。但是這種積極性並非是對川普和共和黨的積極性。
我們看這段寫得相當先揚後抑,先以熱烈讚美青年,然後慢慢提到青年人的進步,給青年人以鼓舞和支持。然後話鋒一轉,呵呵,最後說發現誒這個進步是為了反對川普和共和黨,而且這是民調結果。
打臉的節奏讓人措手不及。從對面以為「豈不美哉」,一直變成原來我們想說「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這樣的政論新聞是頗為有力的。哪怕就是這一句話,都顯得又氣人又有節奏感。邏輯十分清晰,一句話就道出了青年選民對川普的同仇敵愾和川普的治理混亂。(雖然我知道抹黑川普是美國媒體胡搞,但是媒體文采還是不錯的)
所以,不是英文沒有美感,而是我們學得還不夠深入,理解不到英語世界的美感。
審美是需要學習的,正如聽古典音樂,是需要一定的欣賞知識一樣。
嗯,然後留個作業。讀一下愛倫坡的《烏鴉》選段。自己查找,然後結合一下愛倫坡的文學理論,體會一下英文詩的欣賞辦法。開篇第一小節。
Once upon a midnight dreary, while I pondered, weak and weakry.
Over many a quint and curious volume of forgotten lore.While I nodded, nearly napping, suddenly there came a tapping,As of some one rapping, rapping at my chamber door."Tis some visitor," I muttered, "tapping at my chamber door--Only this, and nothing more."從前一個陰鬱的子夜,我獨自沉思,慵懶疲竭,
面對許多古怪而離奇、並早已被人遺忘的書卷;當我開始打盹,幾乎入睡,突然傳來一陣輕擂,
彷彿有人在輕輕叩擊——輕輕叩擊我房間的門環。「有客來也」,我輕聲嘟喃,「正在叩擊我的門環,惟此而已,別無他般。」一,書不對胃口,什麼文都不美。
二,中文文學中不論是文字修辭還是細節刻畫,都是有共性的。但如果是一些有文化背景的暗喻,或是牽扯到某個詞的隱藏義、諧音,或者古風詩歌體倒裝強調句型啥的,可能會要求更好的語言文化理解力。
三,漢字本身的視覺效果(即不依靠聲音的強畫面感)
題主好~不請自來,因為高中的時候和題主有過一樣的困惑。
首先想提個自己的觀點,看英文小說最好不要查太多的詞,這樣會打斷整個讀書時的思路,所以除非是遇到影響表意的生詞,否則不建議查字典。
不知道題主讀英文小說的目的是什麼,是如何選擇小說的。如果是為了提高英語閱讀逼迫自己去讀,那心態肯定是不一樣的。而且其實讀書我個人覺得沒有背單詞提高來的快,畢竟過程太長,見效太慢。如果是純粹為了興趣,建議從一些自己的感興趣的題材入手,或者從最近幾年出版的小說讀起,因為英語書寫習慣經歷了很多變化,以前的不少作品讀起來還是很晦澀的(提名1984和遠大前程)。
最後關於美感,不太同意一些回答非常肯定地說是因為英語水平不夠。語言美感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見仁見智的,而且語言本就是作為工具存在的,在小說里亦然,重要的是表達了什麼而非如何表達。所以不必妄自菲薄覺得是自己水平不夠。我的觀點是,不同語言的美感體現在有一些特定的詞或者表達無法用別的語言簡潔的概括出來。這也是為什麼看翻譯腔覺得怪怪的,但看原版小說就覺得很流暢很舒適。
總之,不必帶目的性的讀書,也不必強迫自己接受感受不到的所謂美感。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