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香港身份證跟內地身份證上是同一個人?
眾所周知,內地單程證申請審批後,辦理的是香港居民身份,只有在港通常居住7年,也就是拿到香港居民身份後7年時間,才可以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成為「真正的香港人」。
在香港新港人社群與大家互動聊天的時候,很多新港人都會諮詢申請到香港身份後,註銷內地戶口辦理回鄉證,以前內地的居民身份登記的各種房產、銀行卡、投資證卷賬戶等等,如果遺失那就沒有身份證去補辦,更加無法使用香港身份辦理手續,因為一點,你已經從內地戶口「消失」。
那麼問題來了,如何證明香港身份證或者回鄉證上的人和原來內地身份證是同一個人呢?
辦理香港同一人公證
同一人公證是由:香港委託公證人(具有委託公證資格的香港律師)出具的,證明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上面的人與內地身份證上的人未同一個人的公證文件。
相信很多新港人朋友都曾有過這樣的疑慮wechat搜索:香港新港人;其實辦理香港同一人公證並不複雜,現在內地很多地區已經接受「同一人」公證這個文件,而且很多地方政府在辦理手續的時候需要你出示這項文件證明。
那麼辦理香港同一人公證需要正好哪些材料呢?
1)香港居民身份證正本(供核對並製作複印件);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本(回鄉證)(供核對並製作複印件);
3)原港澳通行證的個人信息頁及最後簽注頁複印件;
4)原內地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另外,要注意的是:申請當事人要在委託律師面前簽署聲明書,具體內容會有範例參照。
在經過委託律師辦理香港同一人手續後,委託律師會將公證書遞交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簽;只有通過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簽後,香港同一人公證書才可以在內地具有法律效應使用。
至於在收費方面,香港同一人公證辦理大約港幣3000多,需要多份公證文書等其他情況會另行收費;以上只是參考,具體以委託律師洽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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