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不以人類為主角的懸疑故事?
說到不以人類為主角,第一反應就是萌萌動物,治癒滿分,但有什麼不以人類為主角的懸疑故事嗎?
要是告訴了你真相,你恐怕會嚇得立馬掏槍吧。
1.
周二早上的八點鐘,我逃掉了專業課,但是並沒有在宿舍睡懶覺,就穿著一件睡衣在床上發獃。
往日里最喜歡沒事就照一照的鏡子就在左手邊,我卻沒有勇氣再拿起來。
三天了,距離約定給「那個東西」的日子已經過了三天,阿銘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電話、qq、微信都聯繫不上他,老家的電話也打不通。
我有預感,如果再拿不到,恐怕今天晚上要出事。
「嗡——」
手機的震動聲打斷了我的思緒,看了一眼顯示的聯繫人,我急匆匆穿上拖鞋,跑到衛生間反鎖了門,接起電話。
「小菲,你還好吧。」
那頭的聲音略顯蒼老,聽起來還有些上氣不接下氣,好像正在奔跑。
「好?很不好!」我盡量壓低聲音憤怒道,「阿銘呢?你知不知道我已經三天沒吃『那個』了!」
「別發火,聽我說,」電話那頭沒有和我爭論的意思,解釋道,「老家被那些人盯上了,他們從阿銘那摸過來,阿銘估計已經被抓,所以不能給你送。」
我有些詫異,阿銘向來做事低調,怎麼突然被抓,還牽連到老家。就連我都沒收到半點風聲,難道和前輩們說的一樣,那些人只是把我們當玩具,什麼時候玩厭了就殺掉?
「你聽著,」打電話的人沒有給我多想的時間,吩咐道,「我們這邊要應對危機,暫時沒辦法和你聯繫了,你打開離家時送你的手錶後蓋,那裡有包應急的,你吃了,能再撐三天,注意別讓人發現你的真實身份。」
「那三天後呢?」那邊說話這麼著急,明顯被人逼到危急存亡的關頭,我心裡開始沒底了。
「三天時間,你查清楚阿銘那怎麼出的問題,有消息了就通知我們,我會找其他的人把東西給你送去。」說著電話那頭頓了頓,「如果三天沒查出來,那就想辦法回老家。這邊人手緊張,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還想說些什麼,卻發現電話已經被掛斷。
······ ······
2.
中午,草草地在學校門口吃完午飯,我回宿舍把拆開的手錶裝好戴上,破天荒地打了計程車,我可沒有時間再浪費在路上。
城西盤龍大廈天台,這是我和阿銘的緊急接頭處。
雖然一次都沒被啟用過,但現在死馬當作活馬醫,我想試試能不能從這找到些線索,興許阿銘曾經來過這裡。
我並沒有像電影里一樣刻意躲開攝像頭、有電梯不坐而走樓梯,因為我心裡清楚,能讓老家那邊都如臨大敵的對手,要是已經盯上了我,藏得再好也沒有用。
街道上、房頂上,任何地點,都有可能成為他們的狩獵處。
盤龍大廈是本世紀初建好的一座大樓,隨著城市規劃改造,目前已經是半廢棄的狀態。天台上散落著一些生活垃圾,看來之前有流浪的人在這裡住過。
我不禁慶幸自己穿了工裝褲和帆布鞋,蹲下身子檢查著每一寸地方是否有異樣,雖然這不是個好辦法,但目前也只能如此。
大廈的天台不小,而且實在太凌亂,大大降低了我的檢查速度,才查看完其中一角,太陽就開始西垂,已經有些要出晚霞的樣子。
我拿出隨身的小鏡子照了照,不知道是光線的原因,還是「那個東西」的效果已經減退,我的臉色開始變得暗沉。
要是原來的力量還在就好了,我內心開始焦躁起來。
「需要幫忙嗎?」
找得正認真時,冷不丁一個男生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嚇得我一個激靈。
我回頭看去,是一個比自己高一頭的年輕男孩,學生模樣,脖子上掛著相機。
「我看你在找什麼,是東西掉了嗎?」男生笑了笑,一臉善意。
「沒事,」我懷著心事,語氣有些生硬,「這裡這麼荒涼,你來幹什麼?」
「攝影,」男孩指了指天空,「難得天氣這麼好,我想找個合適的地方拍夕陽,就找到這來了。」
「你呢?」男孩問道。
「散散心。」我隨口敷衍道。
男孩撓撓頭,看到我手腕上那塊表,突然笑了起來:「你在找一種白色粉末,對不對?」
聽到這話,我心裡一凜,後退兩步,盯著他:「你是誰?」
「你是阿銘哥的朋友吧,」男孩疑惑地看著我,「和阿銘哥一樣神神叨叨的。」
「你認識阿銘?」我問道。
男孩點點頭,伸出雙手表示自己無害:「阿銘哥出事前,拜託我有時間就來這裡看看有沒有一個找白色粉末的女生,剛好今天上來就看到你了。」
「說實話!」我並沒有放鬆警惕,道,「阿銘不會把這事告訴別人,還有,你怎麼知道我就是那個女生?」
「我和阿銘哥是十幾年的朋友,比兄弟都親,他有什麼不能告訴我的,」男生解釋道,「他說那個女生手腕上會戴著一塊淡綠色的手錶。」
這表是我和阿銘第一次見面時定的暗號,不相干的人絕不可能猜到,見他把這話都說了出來,我暫時放下了戒備。
「你知道阿銘說的那種白色粉末在哪嗎?」我問出了最關心的問題。
現在每拖一分鐘,我離這副皮囊就更遠一些。
「沒有,」男生回答,「阿銘哥說,那些人把它們都毀了,所以他才讓我在這裡等你。」
「什麼?」我摩挲著自己的臉,忍住了想要掏出鏡子來照一照的慾望,心亂得發麻。
「你不要著急,我從小就喜歡攝影,相機不離手。」男生接著說,「阿銘哥出事的時候,我就在不遠處,還偷偷拍了張照片。」
「給我看看照片。」
「照片在我家裡,」男生回答,「對了,我叫盧冰。」
「我叫周明菲。」
3.
我只有三天時間,來找出阿銘出事的原因,必須爭分奪秒!
為了從照片上得到線索,我來到了盧冰的住處——一間簡陋的出租房。
雖然盧冰一再表示自己是無害的,可我對他還是談不上信任。因此,安全起見,我沒有進入屋子,而是選擇在門口不遠處等。
在等待盧冰的期間,我照了照鏡子,好在鏡子里的我還是老樣子。
不一會兒,盧冰從屋子裡走了出來,手裡拿著一個文件袋。
「阿銘還對你說什麼了?」我接過裝在文件袋裡的照片,問盧冰。
「啊?」正準備往回走的盧冰沒反應過來,愣了一下,說,「沒什麼了,我也不敢多問,看你們神神秘秘的,估計不是什麼好事,我可不想被牽連進去。」
我沒有再和盧冰多話,帶著文件袋離開了他的住所,來到附近的公園。
找了個沒人的角落,我解開文件袋,取出照片。
照片上的阿銘看起來情況還好,只是臉色有些不情願,他身後站著兩個西裝男子,正挾著他準備上一輛黑色轎車。
是他們!
我心裡一凜,即使只是通過照片,也能看出那兩個西裝男子散發出的殘虐氣息。
定了定神,我繼續研究起照片來,那輛黑色轎車的後門是打開的狀態,因為視角問題,能看到車內坐著的人的小腿。
那是一條女生的小腿,纖細白皙,腳踝處紋著一隻小綿羊。
「李欣怡?」
照片中那一截小腿和我記憶里的畫面重合。是阿銘交往五年的女朋友李欣怡——一所師範學校的研究生。
雖然沒有見過她真人,可我從阿銘那裡看到過照片,剛巧記得這一塊紋身。
晚上十一點,天已經徹底黑了下去,我來到了李欣怡所在的學校。
師範學校校規比較嚴格,十一點,學校的大門已經緊閉,側門有兩個警衛值崗,只准進不準出。
好在我也是大學學生,順利混了進去。但結果令人失望,好不容易找到李欣怡的宿舍,卻被舍友告知她已經曠課三天,不知道去了哪裡。
進門容易出門難,我使盡渾身解數,軟磨硬泡,無耐警衛就是不肯放行,眼看身份就要被懷疑,我只好作罷,假裝返回宿舍。
在校園裡轉了好久,我終於找到一處比較好爬的矮牆,準備翻牆出去。
等騎上牆頭我才發現,這裡外高內低,從外邊看牆得有兩米多高。這要是放在以前,我一眨眼就能翻過去,可現在······
我望牆興嘆,正準備換個地方,一束手電筒光打在了我臉上。
有警衛注意到我這裡,呵問道:「哪個系的,下來!」
「快,跳下來,我接住你。」牆外有熟悉的聲音傳來。
我低頭看去,盧冰正張著雙手。
事態緊急,我顧不得其他,翻身跳了下去,被盧冰穩穩接住。
「跑!」我言簡意賅,顧不得問盧冰為何會出現在這裡。
畢竟如果被警衛捉住,我得在這件事上浪費好多時間。
而我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4.
夜市區的攤位上,我一手摩挲著臉,一手接過盧冰遞來的冷飲,咬住吸管不說話。
線索到了李欣怡這一步,幾乎是完全斷掉了。
「你剛才是怎麼回事?」盧冰問道。
「找人,」我抬頭看著他,「你怎麼會在師範那裡?」
「攝影,這回是真的,」盧冰指了指胸前的相機,「師範旁邊的城牆夜景很美,我就想著趁半夜人少去拍幾張,沒想到又會碰見你。」
雖然覺得再次遇見盧冰有些過於巧合,但我現在也懶得想太多,甚至覺得在一籌莫展的時候,看到一張熟面孔會讓我有一絲絲的安慰。
我繼續想著怎麼打破僵局。
阿銘突然出事,殃及到了老家,老家那邊無暇顧及這裡,只有讓我一個人調查阿銘到底出了什麼事,找到問題的源頭。
而我這邊唯一的線索,就是他是和她女朋友李欣怡一起被帶走的。現在,李欣怡這條線無從查起,路似乎被堵死了。
盧冰端著一盤烤肉走了過來,問道:「你似乎為了阿銘哥的事很煩惱?」
「嗯,」我點點頭,不自覺地對他道,「阿銘和李欣怡一起失蹤,連『那個』都被人毀了,我肯定擔心。」
「為什麼不報警?」盧冰有些愣頭青地說,「警察找人,總比我們強。」
聽到這話,我隱隱約約感覺盧冰在試探著什麼,但因為他是阿銘十幾年的好朋友,剛才又救了我,我沒做防備,隨口答道:「不能報警,這事警察幫不上忙。」
「哦。」盧冰應了一聲,低頭開始專心對付烤肉。
十二點過半,街道上的夜市也開始收拾著關門。我和盧冰填飽了肚子,等他上完廁所,一起向計程車停靠點走去。
等車的時候,盧冰的電話響了起來。我有些好奇是誰這麼晚給他打電話,卻沒有偷聽的心思,轉身走向一旁。
畢竟,我自己現在還一肚子煩心事亟待解決。
我靠在一根柱子上發愣,絲毫沒有注意到盧冰拿著電話越走越遠,等我回過神來,身邊已經圍了一圈警察。
好幾個黑洞洞的槍口指著我,讓我有些恍惚。
好久沒有這種被人當作獵物的感覺了。
警察一擁而上,把我反銬了起來。
我看著躲在警察背後的盧冰,心裡有些瞭然:估計他以為我在做什麼犯法的事吧。
5.
說實話,我還是第一次被荷槍實彈的警察壓進警察局。
負責審訊我的是個瘦高個,四十多歲,臉上還帶著半夜被吵醒的不悅。
他沒有講話,先打開電腦播放了一段錄音:
你在找一種白色粉末,對不對?
你是誰?
······
為什麼不報警?警察找人總比我們強。
······
盧冰把我們的對話都錄了下來。
「說吧,」瘦高個警察打了個哈欠,道,「費這麼大勁,販運的毒品數量應該不小。」
原來是聽我一直提「那個東西」的事,把我當成毒販了,我心裡暗笑,沒有出聲。
現在的審訊都是監控透明化,警察不可能對我動用私刑,只要我咬死了不說話,他們找不到證據,二十四小時的傳喚時間到了,自然會放我出去。
可是,二十四小時,恐怕出去以後,就沒時間再查阿銘的事,只能先回老家了。
關押的時間無聊而漫長,我心裡裝著阿銘的事,焦急萬分,但又不能表現出來,只好躺在拘留室的小床上閉目養神。
好在拘留室里還有一副掛鐘,可以讓我看時間。
第二天,我再次被帶到審訊室,在我對面負責審訊的依舊是那個瘦高個。
不過這次他身邊還跟了一個人,那人像是剛從其他地方趕來,風塵僕僕,一身便裝。
「我們查了一下你的經歷和人際關係,」便裝的警察說,「很乾凈,唯一比較讓人費解的,就是你每隔一個月就會和一個叫阿銘的人見面。」
「這個阿銘,就是你在錄音里提起的阿銘吧?」
說話間,瘦高個警察轉過電腦,讓屏幕朝著我。屏幕上,正是阿銘的照片。
見我還不出聲,便裝警察揉了揉太陽穴,挑眉道:「你和阿銘的接觸,從五年前開始,也是從那時候起,你自身也有了一些變化——從叛逆變得孤僻、從差生變成優等生,甚至,考到了原本完全沒有希望考上的大學。」
「簡直就像······」便裝警察揉著眉心想了半天,道,「就像是你這具身體里換了一個人一樣!」
「我們一直以為你口中的『白色粉末』是毒品,現在看來,它或許是什麼改變人意志力、專註力之類的東西,副作用可能是性格會產生變化?」
聽著他看似合理的推測,我心裡暗暗鄙夷:要是告訴了你真相,你恐怕會嚇得立馬掏槍吧。
當然,我沒有說話,要想早出去,沉默是最好的辦法。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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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長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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