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婚姻有三大目的,但都跟愛情沒有關係
01-13
文|李彎灣
今天看到一個視頻,是易中天先生講課的視頻。他在講婚姻這個東西,人類構建了婚姻制度,目的是什麼呢?易中天先生的答案是:婚姻有三大目的,第一是撫育子女,就是保證這個孩子有父愛和母愛;第二是贍養老人,因為人都會老,老人總得有子女來養老送終;第三是處分財產(這條他沒展開說,我的理解是,所謂的處分財產,在這裡的意思就是,怎麼構建結婚的共同財產,結婚後怎麼掙錢,怎麼花錢這些東西)然後他接著說:這三大目的都與愛情無關。就是說,你能實現這三大目的,什麼愛不愛的,都不重要了。
(注意哈,這是易中天先生在剖析婚姻制度形成的目的及背後的目的,而不是他倡導這樣的價值觀。他還有本書叫《中國的男人與女人》,寫得真的很棒,語言通俗幽默,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買來看看,確實值得一讀。)你仔細想想,在古代,甚至在我們爺爺奶奶那一輩,包辦婚姻都一直存在。那樣的婚姻有愛情嗎?沒有吧。兩家家長,互相看一看家境、看一看小伙的人才、看看妹子的長相、品德、家務什麼的,覺得合適,那就找媒人說一說;或者這種雙方家庭背景各方面的信息,由媒人(中介)提供,最終基本上都是由「紙面實力」來進行搭配的。
包辦婚姻的兩個基本特點:1、父母意志;2、紙面實力。其實現在的相親,或者很多人「談一場以結婚為目的戀愛」的樣子,就跟包辦婚姻很像的。一方面,還是要看父母的意見,很多人家父母的意見,在2018年了,都依然佔據著非常重要、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還是非常看重紙面實力,先從長相上來講,假如男的長得高大帥氣、一表人才,父母基本上都是滿意的;假如男的工作好掙錢多,父母也是滿意的。對於很多女方的父母而言,他們很少關注愛情這個東西,也很少關注自己女兒的價值問題。只要看到男方「條件好」,那基本就准行。(所謂的「自己女兒的價值」,就是自己女兒在男方的眼中,是個什麼樣的人,男方式怎麼對她的,父母不是很在意這個,而且這個也很難被外人看出來,幸不幸福、辛不辛苦,只有當事人知道——所以,是否決定要結婚,應該完完全全是當事人自己的意願)
這樣的判斷方式,會出現什麼問題呢?就是——你經常會看到,一個女的,嫁了一個你覺得各方面條件都很好的男人,過了幾年,發現他們離婚了。或者當這個女孩跟你私底下聊天的時候,你會經常聽到她在抱怨,說自己一點都不幸福。問題出在哪兒呢?問題就是,很多人的婚姻,過分的迷信了父母的觀念、過分聽從了父母的意志。你需要想一個問題,父母他們那個年代,跟我們這個年代,是有很大很大不同的。不客氣地說,父母他們那個年代,人們所受的束縛更多,人不太像一個自由的人,太多教條、太過刻板。
不信你回頭去看看八九十年代的電視節目,那時候的人們,都很僵硬、很拘束,一點都不活潑,人性解放得不夠徹底。再者,所謂的「紙面實力」害死人,我們的父母、爺爺奶奶,他們的記憶中,基本上都攜帶了很多關於飢餓、疾病、苦難的記憶,在那樣的條件下,什麼愛不愛的、情不情的,都是扯淡的。就像《駱駝祥子》里老舍寫的那句著名的話——愛與不愛,窮人得在金錢上決定,「情種」只生在大富之家。所以,我們的父母輩,他們還是會非常的看重「紙面實力」。但是,這個東西還是不可靠。不是說紙面實力不重要,但你要看它建立在什麼基礎之上。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