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史(49)《成唯識論》的思想綜述(20)
01-13
此諸法勝義, 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 即唯識實性。
下面,《唯識三十頌》就開始闡明,唯識相和唯識性的區別。
相和性,在中國佛教翻譯的時候,往往是雜糅的,但是依照語境往往是不同的。
相,是一種現象。性,是一種規律。
唯識相,指的是一切法不離識。
唯識性,指的是圓成實自性。
圓成實自性,是不變,不動,如如,常如其性。
是一切法,包括一切心識,一切心所所依的最終歸地。
他有很多別稱,
1、真如:由於在此無為法上,不起我法而執,為至上的真理,故說為真如。
2、無我性
3、空性
4、無相
5、實際
6、勝義
7、法界:界是因,法界,指的是一切法的所依體
8、如來藏
9、佛性
等等,這些都是圓成實自性的異名。
圓成實自性,最重要的就是要理解,他和心識的關係問題。兩者是體用關係。
兩者是規律和現象的關係,不即不離。
其中所謂不即,指的是體用並不是一樣的,而是有所區別的。
其中所謂不離,指的是聖者以無分別的智慧觀察萬物,所見便是這個諸法實相。
因此,體用互相有著很密切的關係。
清凈依他起所攝,則是圓成實自性。
而染污依他起所攝,則是遍計所執。
這是從用推體的過程。下面再看,從體推用的過程:
圓成實自性本來清凈,本來涅磐,但應凡夫的染污依他起所攝,不見真如,故墮入輪迴。但是圓成實自性不染外境,不染煩惱。
當修行人,通過轉識成智,獲得大菩提,斷除二障,則可以完全證得真如。也就去除了被染污依他起所攝之煩惱。顯露出真如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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