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真正原因是不是因為不夠喜歡?
基本是的。所謂的性格不合就是,我感興趣的東西你沒興趣,而你感興趣的東西,你在我面前說,但我不想聽你對那些無聊的東西叨逼叨。就是,你要我陪你逛街但我只想在家宅,我們愛好不同,我不願陪你逛街。就是,我不想在你身上浪費時間了解你感興趣的那些東西,因為我覺得你喜歡的那些東西都是弱智和狗屁。就是,你的笑點和我不一樣,每次你笑我都無法get到你的點,也沒有興趣去get,只能尷尬而不失禮貌的賠笑。
就是,我喜歡的東西我也不願跟你分享,因為我覺得你也不會懂。就是,跟你說話會很累。因為說了你也不懂,不說你又煩。所以我不想和你說話。就是,我不想了解你的喜怒哀樂,對你的愛好沒興趣,不想和你交流,不想走進你的世界,也對你沒有任何好奇心和耐心。這,就是性格不合。也就是,其實我,對你沒興趣,沒耐心,不好奇,不妥協。我,不愛你。所以我們性格不合。
就是不喜歡了。其他的都是借口。剛開始可能喜歡,因為不了解有新鮮感。後來相處過程中,覺得你很多方面不合他心意。你們的想法不一致,所以慢慢消耗感情。人都不願意改變自己,而是希望改變對方。分手雙方應該都有不對的地方,但是只有很相愛的人才願意為了對方意識到自己的不足,為了對方好好磨合,一起進步。也許只是感情不足以支撐你們進行更長久的交往,說白了還是一方不夠喜歡。(前提是另一方不是真的作)因為如果感情真得好,會及時溝通交往中存在的問題。除非另一方屢教不改,一直溝通無效。或者說,一方一直憋著不滿不溝通,最後忍不住了直接下通牒。這其實也是不成熟的表現。他不想為你改變,也不需要你為他改變。
他不接受你,也不需要你接受他。
原因重要嗎。
看你們處了多長時間吧,像我前任,我們處了大概9個月,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動不動就分手,8月份徹底斷了,不知道她跟別人在一起吵不吵,跟我反正是吵個不停,可能就是性格不合適吧。如果就處一個月然後說性格不合,那我就只能說一句mmp玩玩就是玩玩,扯什麼性格不合
很多時候性格不合是借口 但是並不是絕對是借口 有一句話叫 我愛你 我只是不喜歡你了 這句話不是扯淡 是真的 我愛你 可是我們的性格三觀太不一樣了 我真的沒有辦法喜歡你
其實以我的戀愛經歷來看分手原因最扯的之一就是性格不合 兩個人在一起本來不相同的兩個人 家庭背景 生活環境不同 即使愛好一樣 可是畢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 你們的生活都是需要磨合的 相處越來越累或者覺得不能繼續的時候 其實是沒那麼喜歡了即使我知道這句話很扎心 但是你想想如果真的喜歡也不會放手退一步來講 真的在乎 哪怕也還喜歡 說是在一塊太累 即使想分手 你還能感受的到喜歡 愛情裡邊啊 一定要互相喜歡 平等的 別愛得太滿 或者對別人有虧欠 愛沒有對錯 誰提分手都沒錯 如果繼續不下去或者看不到對方的閃光點 喜歡不下去了就放手 早點放手早點成全別人 有些人是陪你走過一段路的 教會你成長的有些人是陪你走到最後的 不過能好好在一塊別作也別矯情 女孩大大方方的好 如果現實原因的話 不繼續就不繼續了 因為傷害對女孩來說真的很大分手可能是難過的 不過女孩真的要堅強 努力提升自己 遇見更好的人 真的 相信自己 不必糾結前任 加油沒有問題描述,你可能只是缺一個逼著自己相信的理由而已。
一段戀愛的結束並不意味著你的無能,只是因為你們不是對方那個對的人。不合適是一個很好的說法,不必自我否定,哭和傷心也沒關係。重要的是從中更加清楚地看到戀愛的本質,把你的感悟融入到以後的生活。
有人喜歡過你,說明你有吸引人的地方。你依然優秀。無悔便好。
大多數人連自己都走不出去,還指望走進別人心裡。
個人感覺以下兩點吧一,真的不喜歡了。男生不喜歡了,也是各種找借口二,真的三觀不同,性格不合,談了幾年,發現不適合結婚謝邀。
我認為,不一定。
一可能是他真的覺得不適合,因為可能當時你們相戀的太快,還沒有好好了解過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再加上熱戀期的結晶作用使你男友當時也並未發現一些隱藏的問題,所以現在發現了以後雖然喜歡但覺得難以接受,乾脆不再互相拖累直接說出,畢竟人家也要活的舒服。
二可能就是單純的找個借口提分手。
知乎一直勸分不勸和,但我覺得如果你還喜歡他的話(注意,是喜歡,不是依賴),那就找他出來好好談談,最好能讓他說清楚,是不喜歡,還是真的性格不合,當然他可能會使些小手段,還需你自己辨別。如果是不喜歡,那麼,就算你很喜歡他也不要為難自己了;如果真的是性格不合,那就做些改變,愛情需要磨合理解與寬容,不要留下遺憾吧。
加油,無論結果與否,皆祝君來日可歡喜。
一般提出分手就是不喜歡了。喜歡但是還要分手的情況,特別少。等以後你就知道了。能走長久喜歡是前提,更多的還是要各方面契合。
是,那麼你也不用糾結這個問題了。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性格合適了也不會喜歡。他也沒有喜歡你到願意跟你去磨合你們之間的不同。說到底了還是不喜歡,不想跟你適合在一起。你也不用糾結了。早點洒脫一點早好借口找的一點都不好,像我前任給我的借口是「你把中午吃剩的半碗排骨湯倒了,一點不居家,不適合做老婆」
「我們分手吧。」
「好」
錯了,你的問題錯了,你完全沒搞明白什麼意思,你怎麼能這麼想呢?你應該把夠去掉。。。兩人在一起,從陌生人到相認、相知、相愛,最後結婚。這一路需要多少因緣的磨合,單單一句性格不合可能不是真正的主要原因。當然這裡的答題者都沒有眼見或者知曉出題者的感情經歷,不能妄加評斷。我希望出題者能夠靜下心來,多看看自身。兩人交往過程中,是否有一方過於強勢?或者對於對方的某些習慣或者不喜沒有關心留意。當兩個人都能從對方的處境考慮事情的做法,我想沒有不能美滿的感情。一點拙見,僅供參考。
無內容
就是不喜歡了而已,再多的說辭都是借口。剛剛失戀不到兩個月。前女友說想分開一段時間,想體驗新的生活。可是沒幾天就有新的男友了。感情在有些人看來,不是那麼重要的,他們永遠想要滿足自己,不會那麼在乎關心她的人的感受的。我是八年的感情,我快兩個月了,一點好轉都沒有,每天都在煎熬。真的好想快點走出來,可就是不知道怎麼走出來。 現在只能每天強行鼓勵自己振作起來。也希望所有付出過真心但是被辜負的朋友,早點迎來新的生活,好好對自己,有些人真的已經沒必要再等,可能我們只是暫時沒想通而已。
你竟然還有一絲懷疑謝邀
其實什麼東西都有一個權衡的過程,分手亦然。分手很多時候並不是單純的不喜歡了,相處了那麼久怎麼可能沒有一點點感情,當然是心中的天平因為某系因素而傾斜了。一些抵消性的因素大過了喜歡,自然而然就分手了,而性格不合適,僅僅只是千千萬萬理由中的一個罷了
性格不合確實會存在吧但是影響真的那麼大嗎?我覺得 如果夠喜歡會一點點為對方改變對方也會包容你的一些性格方面的小毛病只要用心 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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