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公司訴「快手快影」等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索賠百萬元
近日有消息稱,因認為對方未經授權許可擅自使用企業字型大小「快手」及「快影」商標,北京達佳互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深圳市麻幫網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深圳麻幫公司停止侵權,百度及宇龍公司下架app「快手快影」,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100萬。
原告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訴稱,達佳公司系「快影」文字商標和圖形商標的權利人,是攝影類app「快影」的開發者和運營者,後將「快影」文字商標及圖形商標授權給快手公司使用。自2017年起,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上線運營攝影類app「快影」,為推廣運營「快影」,二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發現,在百度公司運營的「百度手機助手平台」及宇龍公司運營的「酷派應用市場」中推廣了一款由深圳麻幫公司開發並運營的攝影類app「快手快影」,從圖標上看,深圳麻幫公司的app與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的app同為攝影類軟體,二者圖標完全一致。
原告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認為,深圳麻幫公司的圖標與其註冊商標完全一致,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攝影類app名稱為「快影」,深圳麻幫公司的攝影類app名稱為「快手快影」,完全包含了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的企業字型大小「快手」及app名稱「快影」。該行為系故意引起相關公眾混淆,使相關公眾認為「快手快影」app系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運營的。深圳麻幫公司的這一行為系侵害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亦是惡劣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深圳麻幫公司的主觀惡意十分明顯,嚴重損害了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的合法權益,給達佳公司和快手公司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百度公司和宇龍公司分別在其運營的手機應用平台中推出了「快手快影」app,故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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