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擬資助項目(第十四屆文博會分會場及配套文化活動)的公示

根據《寶安區關於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操作規程》深寶文法〔2018〕84號,經過材料初審、活動評估、核查企業,2018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擬對22個2018年第十四屆文博會分會場及配套文化活動項目給予資助(資助項目詳見附件),現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2018年11月12日-16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結果持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註明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向我局提出。單位提出異議的,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要求在異議材料上籤署本人真實姓名(姓名不能列印),我局對異議人身份和反映情況予以保密。為保證異議處理客觀、公正、公平,保護候選單位的合法權益,凡匿名異議不予受理。

受理異議單位:寶安區文體旅遊局 

地址:寶安體育館西區310

2018 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擬資助項目(第十四屆文博會分會場及配套文化活動)匯總表▲▲▲

信息來源:深圳市寶安區文體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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