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評中翻唱diss原唱,究竟是誰的錯?從中可以看出哪些社會問題?
粉絲的錯?粉絲行為偶像買單,所以偶像的錯?還是,diss的都是黑粉,粉絲偶像都沒錯?難不成怪原唱太難聽,是原唱的錯?
瀉藥,凡是歌評中辱罵的行為一律視為素質低下,粉絲喜歡翻唱是ok的,覺得原創不ok可以默默離開繼續聽翻唱,沒必要拉一坨翔在那裡,拉一坨翔不會讓人覺得閃閃發光,只會覺得噁心。
原唱和翻唱就像母子一樣,沒有原唱哪來的翻唱?所以翻唱版本的粉絲請尊重原創。同時,也請尊重翻唱,因為發布翻唱作品需要勇氣的,也讓我們聽到同一首歌不一樣的靈魂。
粉絲互相抹黑的行為在我看來實在是很蠢,也不是愛音樂的表現,純碎的素質低。
最後反映的社會問題?社會人逐步增多?作業太少?
補充一下,假設有一首翻唱火了,原唱不怎麼火。
再假設翻唱版本的粉絲有200萬,在某款音樂軟體中有1萬評論,其中有8000評論是純翻唱粉絲的,1000評論是兩個版本都喜歡的,700評論是純原唱粉絲的,300評論是路人的,8000評論中94%的評論是讚美翻唱版本的評論,表示對此歌的贊同和喜愛,例如:超級喜歡這個版本,翻唱得超棒,諸如此類的評論;5%的評論略帶比較性,例如:翻唱的比原唱好聽,還是翻唱的好聽,諸如此類的評論;1%的評論帶攻擊性,例如:辣雞原唱,不及翻唱之萬一,諸如此類的評論。大部分人還是比較理性和平的,但有個別粉絲就想搞點事,看熱鬧啊,誰不喜歡???對對對,都喜歡看熱鬧,就你們攪屎棍都喜歡看熱鬧,大家來這裡是聽歌的,你們來這裡是一邊拉翔一邊攪屎的,一旦有攪屎棍開始冒頭了,就會有一群攪屎棍跟著冒出來diss,群起而攻之,興緻盎然,絲毫不以為恥,並爭取把1%擴大到100%。這時,1000評論中:請不要拿翻唱和原唱比較,各有各的特別之處,兩個版本都很好聽。同時,700評論中:大部分表示翻唱的很一般,一部分看到diss原唱的也跟著懟回去,於是評論區就有點烏煙瘴氣了。300路人表示一臉懵逼:看了評論才知道這是翻唱,然後各抒己見,順便看看熱鬧。
然後原唱版本有10萬粉絲,有4000評論,其中有2000是純翻唱粉絲的,1000是兩個版本都喜歡的,900是純原唱粉絲的,100是路人的,歌評中大部分都是這樣的:從xxx(翻唱版本作者)那裡過來的、原唱也很好聽、超級喜歡這首歌、一般、沒翻唱好聽,肯定也少不了攪屎棍:辣雞原唱,這他喵唱的什麼瘠薄?原唱粉絲看見更不樂意了:在原唱評論里刷翻唱?diss 原唱?於是,毫無意義的口水大戰又開始了.......
但是,還有一部分粉絲呢????翻唱粉絲加原唱粉絲200萬+10萬=210萬(未計兩個版本都喜歡的),評論一萬四千,還有部分粉絲每人發布多條評論的,所以姑且認為兩個版本里有一萬三千評論,兩個版本粉絲有210萬,有208萬零七千粉絲未進行評論,佔99%以上。
他們中可能有很多人聽了無數遍原唱和翻唱,翻了好幾十次評論,看到讚賞或者小段子的評論都是微微一笑,或者表示認同,看到diss的評論表示呵呵一笑。他們真的只是喜歡這首歌,喜歡音樂罷了,所以花在這首歌的時間大部分是聽歌,偶爾看看評論,但是卻不會輕易的去評論,更不會去搞什麼事情,爭個這好那壞。
真的沒必要去惡意抨擊某首歌曲,你能得到個啥???你愛聽歌,你聽歌啊,覺得不好聽你就走啊,diss別人幹什麼,更不要去跟著攪屎棍去攪屎,沒人理他們,他們自覺無趣就沉沒在評論里了。真的,真是粉絲就該去抵制這些攪屎棍而不是跟著攪屎,還你愛的歌曲的評論區一片清新空氣。
PS:以上數據純屬假設,以代替極大部分、大部分、一部分、少部分、極少部分等詞。
瀉藥不管你是喜歡的翻唱到底是不是比原唱唱的好,都不該去原創評論區下面diss原創
首先,這是一種ky到家的行為
對每一個為原創付出心血的人,每一個來聽歌的人,包括你所喜歡的翻唱,都是一種不尊重其次原創永遠都是爸爸沒有原唱哪來的翻唱?一首製作精良的歌曲,從策劃文案作詞作曲編曲和聲念白後期修音混音pv曲繪板繪海報題字哪個不需要花費時間精力金錢?關於誰背鍋毫無疑問,翻唱粉絲佔主要責任,翻唱自己也有責任翻唱不背鍋,難道要那些被翻唱粉罵了祖宗十八代的原唱背?奉勸各位腦殘粉,你們在原唱下面瘋狂diss原唱的時候就該想到你所喜歡的翻唱也有被罵的那一天
所以啊還不都是自己作的?別一有人討厭你們家就哭唧唧的把鍋甩給黑粉然後裝白蓮花開除粉籍嚶嚶嚶你們原唱就欺負我家小姐姐當初一起聽翻唱的時候我們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出了事我就立刻開除你粉籍你誰啊?你不是黑粉嗎?說的就是翻唱圈某女唱見歡迎對號入座謝邀。
不管是粉絲還是翻唱歌手本人diss原唱,都是不可寬恕的。
沒有原唱,就不會有這首歌,更不會有後續的翻唱機會。
diss原唱是非常沒素質的行為,喜歡誰的版本自己心裡有數就行了,何必懟天懟地呢。
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對這種diss原唱的,我只能說,道不同不相為謀。
謝謝這位名字都是字母的小可愛邀請我
單就翻唱粉絲diss原唱的問題,錯在翻唱和翻唱的粉絲
首先,原唱辛辛苦苦出了一首歌你翻唱授權都不拿就唱了而且有的連原唱名字都不掛,別說了忘記了就是故意的
再說粉絲diss這個事情,我原唱擁有這首歌的全部版權,你們可以說我這首歌哪裡唱的不好聽哪裡還可以有提升,但是你頂著你家翻唱的名字在我的作品下面刷評論diss我,你這是素質問題還是連帶的素質問題
你一個兩個diss我原唱我可以認為是你家黑粉過來給你招黑的,但是你們家帶了一個師過來diss我這就過分了吧,你也不用裝什麼不知道你又不知道你家粉絲這麼做吧啦吧啦的,那你說這些時候的時候是不是已經知道這些事了,你是不是要擺正一個態度?給我一個道歉回去跟你們家粉絲講道理去,咱們文明聽歌什麼什麼的
粉絲行為就是偶像買單,別人不會知道這個粉絲叫什麼哪裡人但是別人聽到她是誰誰誰的粉絲的時候就會有個定數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這個道理還不簡單么
原作版權理應被保護
最後扣個題,反映出的社會問題就是
在這個隔著網線說話就不用負責任的年代滋生了許多鍵盤俠一樣的粉絲和愛豆
討伐鍵盤俠的同時不知道自己已經做了鍵盤俠
是在說古風網路翻唱歌手嗎,古風歌不少直接抄的別人曲子也沒授權,就我目前為止聽過的還真沒發現比原唱好聽的,拿他們和原唱比是強行碰瓷。diss原唱也要有那個資本,他們有?再說這件事本來就令人反感,翻唱跟原唱主要矛盾還是版權糾紛。本來就理虧,腦殘粉連這個都沒洗白呢還強行尬嘲了,不招黑誰招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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