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鑒定三歲半的女兒非親生,理智的處理就是離婚並起訴,可是老父母70多歲,很疼愛孫女,怎麼辦?

如題,且自己42歲了,現妻子還很願意和我再生一個孩子,應該怎麼辦?


不能忍。說能忍的事都不是發生在他的頭上


1.最主要的是看你結婚以來,夫妻感情怎麼樣,能不能過下去,不要勉強。能做出這種事情的女人,一般來說良心都餵了狗,對你和你父母是沒有愧疚心的,自己考慮清楚。

2.看你的經濟實力,有能力再找一個,生了孩子,算是對你爸媽有了交代。


多為自己著想

孩子不是親生的,就永遠都不是

老婆做了對不起你的事,這就是事實

不能忍就趁還年輕,重新找過生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能忍就另外生個自己的孩子,反正還好那是閨女,長大也是要嫁人的。

知道不是親生的,就一定要攤牌,表示你已經知道了,這樣老婆也會內疚,以後可能還會對你加倍好,你如果一直不說,說不定你老婆自己都不知道孩子不是你的,就你憋屈一輩子。

要離婚也得攤牌,老人疼愛孫女,就先瞞著老人,等另外有了孩子之後就不會那麼想了。

祝你好運吧……


一句忠告:長痛不如短痛


先要個新孩子,然後正常過,等父母仙逝後,再問問那時的自己能不能接受,能,繼續,畢竟也不小了,不能,再起訴離婚


你自己考慮清楚,她不是你的女兒就永遠都不是,以後你會怎麼看她?你妻子再和你生一個,說的容易,怎麼判斷她生的孩子是你的?還做dna嗎?如果做那你們連信任都沒有了以後生活也都是在互相欺騙中的。就想是一個炸彈但是沒有定時,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會爆炸,可是它始終在那裡。你如果能忍當我沒說。


你好,如果不能再找一個。就忍了吧,我覺得為了父母尊嚴可以放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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