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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買辣椒也用券《起風了》購買版權後,下架其他翻唱歌曲?


好一個吃相難看。。。

這首歌可以免費聽吧?

只有下載才要錢吧?

為什麼歌曲火了以後才去買版權?

人家當初也就唱著玩玩而已吧?

沒想過這歌會火吧?

但它火了,引起雲村注意了,被下架了。

被下架的時候呢,一群人在那哀嚎聽不到歌了。

好了人家看你們這麼喜歡這首歌,那就去買版權吧。

買版權不要錢嗎?

設置成下載收費回收一下成本過分嗎?

拿刀架你脖子上逼你付費下載了嗎?

你不付費不仍然可以免費聽這首歌嗎?

再說下架翻唱這事,這是買辣椒也用券下架的嗎?雲村是買辣椒開的嗎?

人家掏錢買的版權,沒那個義務給你開放翻唱許可權。

開放給你是情分,不開放給你是本分。

你那麼想翻唱,你也去買版權唄。

你們又要說,當初沒有這些翻唱,這首歌能火嗎?這首歌不火,現在還輪得到你買辣椒在這兒開收費下載賺錢嗎?

拜託,人家當初也沒求你們翻唱,沒求你們把它唱火啊。

而且人家當初評論10w+,人家自己才是最火的那首翻唱,你們其他人翻唱的真的很火嗎?是你們唱火的嗎?

就不明白某些人是什麼邏輯,好像人家活該自己掏錢買版權唱歌給你免費聽似的。

人家出一首作品,你享受到了這個作品,你想下載,付個費又怎麼了?又不是強買強賣地逼你,還不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說到底人家不該去買版權是吧?

就該像我的一個道姑朋友一樣,被下架了就被下架了,從此銷聲匿跡對吧?

就收費下載怎麼了?

就不開放翻唱許可權怎麼了?

歌和版權就放在那兒,你愛聽不聽,愛下不下,愛付不付。bb什麼呀?

給你慣的。嘖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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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看不慣某些人一副站在道德制高點批判別人吃相難看的聖母杠精。

摸著你自己的良心捫心自問一下吧,換做是你,你會做的比買辣椒更好嗎?在你還是一個無人問津的小唱見的時候,翻唱首歌,唱著玩玩而已,你會立馬就去買版權?歌沒火,沒因為版權問題被下架,你會去買版權?

自己又有多高尚啊,整天用鍵盤批判這個批判那個的。

我觀點已經說的很清楚明白,不服別來battle,自己去噴她,懶得跟你們爭論。

——————12.07更新——————

之前沒著意了解過這事,今天去網易雲買辣椒的主頁看了一下,發現幾個有意思的點。

1、原版的起風了還在,就標題里(cover高橋優)的那個,只是灰了(下架了),這是雲村的規則所致,高橋優的版本沒版權,不允許翻唱。所以所有標題裡帶有cover高橋優的全部被下架,包括買辣椒的舊版。雲村規則就是這樣,不是買辣椒能左右的。所以你們那些說買辣椒無恥下架別人翻唱的就省省吧,雲村不是買辣椒開的,不是她下架的,是雲村的規則導致的,高橋優的版本不允許翻唱,所有寫著cover高橋優的版本都得死。

2、買辣椒主頁上傳了新版起風了的伴奏。這說明,買辣椒是開放了翻唱許可權的。不希望別人翻唱的話,根本連伴奏都不會上傳開放給你們的。所以你們那些說買辣椒容不下別的翻唱的人就省省吧。

3、奉勸那些翻唱被下架的人,帶點腦子,別亂帶節奏,不是買辣椒把你們的翻唱下架了,是雲村因為版權問題不允許cover高橋優的版本存在。作為一個也在雲村玩翻唱的玩家,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們,把你們被下架的起風了重新上傳一次,不要寫cover高橋優,寫成cover買辣椒也用券,保准能存活。因為買辣椒開放了伴奏,作為中文版的版權擁有者,她開放了翻唱許可權,你們完全可以翻唱。

還是那句話,帶點腦子,少亂帶節奏。


沒有任何毛病 據我所知她是第一個翻唱的 也是最火的版本而且現在人家有版權你用中文翻唱她的版本 寫高的名字 就很合適嗎 而且現在網易上面cover買辣椒的別的翻唱也可以聽到啊 所以你到底是在嫉妒什麼


主要為了維護他這個版權的利益吧,因為現在他買了版權,就不允許別人翻唱,這樣就可以顯示出來他的好處


謝邀

版權很重要啊,我們也應該支持正版咯,至於哪個好聽不好聽的不重要,因為我現在把舊版存雲盤裡面了想聽哪個隨時可以聽


我覺得她挺霉的,說真的。

自己唱著玩玩,沒想到火了,火了以後被大班人馬diss侵權,然後就去聯繫原作錄了個站得住的版本,花那麼多錢買版權,成本總得收回來吧,所以設了個付費

好像ojbk了,是吧

然而目前的狀況是,雲村10w+的評論,就有五萬在說新版不好聽新版沒原版有感覺,還有5w在到處求原版資源,真正支持聲寥寥。她本人也被diss心機婊,落一個吃相難看的評價

要是我,去他媽的起風了,老子當初就不該唱


可能是一個三觀很不正的回答請大家多指點:

《起風了》這首歌。這首歌本來是一首日文歌,歌手「買辣椒也用券」未經官方授權,私自填詞後翻唱了這首歌,之後這首歌被各路網紅歌手翻唱包括KB、西瓜、哦漏、黃旭東等,紅極一時,積攢了一定熱度後,該N線歌手買下了這首歌的填翻版權,下架了其他人的翻唱版本,還把新錄的歌設置成了付費。

作為一個聽眾,我並不喜歡這位N線歌手翻唱版,可也沒有其他替代作品可以聽。說裝b點,這種看似合法合理的買版權的行為實際上是具有天然門檻的exclusive的具有壟斷性質的行為,這種行為限制了音樂的多樣性。

門檻主要有

1.版權費,許多網路歌手是基於愛好才去翻唱,還有很多甚至是學生黨,不可能大家有經濟實力都去跟權利人申請開放翻唱。

2.能力和資源,辣椒有她自己的團隊,經紀人,律師,想聯繫到日本版權人,談判,簽署授權協議也就稍微下點功夫,而上述的翻唱歌手怎麼想都沒辦法做到這些,這是天然的壁壘。

可能還有其他~之後補充

音樂的多樣性體現在同一首歌可以有不同的編曲,演奏,演唱等,從這個角度來說,這設置門檻的行為是在限制音樂的發展,不合理。

再說說版權保護上一點個人見解。版權的保護是為了鼓勵創作者,拿錢鼓勵。版權人創作的目的是為了錢嗎,難道不是熱情么(此處可撕),我認為這個獎勵是要有限度的,不能躺在自己的版權上面賺錢,這跟資本家有什麼區別,要不要改個名叫版權家?

那這個限度是啥,又回到了法律的原點,功利主義和自由主義的討論上,我的觀點,對於以直接盈利(收取表演費,收聽費)的行為應當以版權人的同意為前提。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翻唱建議擴張解釋(個人觀點)《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明明自己也是翻唱還下架別人的,也是夠矯情的


講真的,我真的沒怎麼聽買辣椒也用劵那位小姐姐唱的;反而是其他版本非常喜歡,我已經存網盤了;雖然對我沒什麼影響,但是真的吃相難看惹;好聽的歌那麼多,下架了其他人的,也不會有人不得不去聽她翻唱的惹;


某椒吃相難看的一批,之前沒版權是不對,但是大家都是翻唱現在歌火了,把自己以前唱的刪了重錄其他所有人下架,心機婊無疑


填詞總是有再創作的吧。所謂一起唱火,其他中文翻唱的相似度真的都沒眼看。沒錯,說的就是我大哥那首,大哥文盲沒版權意識就算了,那些kuso歌曲抄了多少心裡沒點逼數嗎?乾死孫e 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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