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確定一下個人的禪修方法是否有錯誤,見問題描述?
走路時覺知一個腳的抬起,移動,落下。跑神時,儘快覺知到,覺知跑神後繼續覺知腳步。
這種修法可以算是四界差別觀,主要是區分地水火風四大種是如何與所造色相關聯的。但是「標記」這個詞,在南傳佛教的法相學裡,據我所知是針對於想心所的,南傳佛教認為想心所是把心投向目標並加上標記,這個翻譯實在是因為過於細緻而把意思弄的非常模糊。想心所在我們北傳佛教定義為「於境取相為性,安立種種名言為業」,簡單的講,這是指我們現代心理學中的「感知」,當你感知到事物的時候並能夠對他形成概念(安立種種名言),這便是佛教的想心所或者想蘊,這個解釋要比南傳佛教的翻譯更達意,並不是說給目標加上一個標記,這個加標記(北傳:安立種種名言)是指形成概念,不是說特意的去給感知對象加一個標記,當你概念一形成,這就已經是標記了,不用特意的再去加。同時想心所不能去識別苦樂,因為想是「取相為性」,它的感知對象必須是直觀的實在事物(南傳佛教中的究竟法),比如紅色;想不能安立思維所形成的概念,比如苦樂,好壞等,它只能安立直觀概念(如冷熱,紅綠等),因此四界差別觀不會形成苦樂等概念的
在念的培育中,直接的了知,輕輕地、不造作地保持知道,這樣是好的。
有天人來問詢佛陀,如何度過瀑流。
佛陀這樣說:不佇立,也不用力地度過。
在這樣的不停留,也不掙扎之中,有什麼是應當做的呢?
應當保持知道,應當保持正念之道。
不對所緣黏著,不對觸受激起反應,不被欲的瀑流、有的瀑流、無明的瀑流、邪見的瀑流所帶走,只是保持著正念,
於身有清晰的知道;
於受有清晰的知道;
於心有清晰的知道;
於法有清晰的知道。
這樣是念的四類所緣,修習隨覺地,不過度地知道。
這樣確實是培育正念,消除渴愛、執取、散漫之道。
賢友們,四念處已經被那位拔格瓦、阿拉漢、正自覺者所善說,四念處即是通往解脫的直接之道。
@孫嘉鴻 賢友說得很好。
禪修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如實知見。
有了對身心的如實知見才能有厭、離欲、滅、涅槃。
所以僅僅覺知是不夠的,而需要在正確的架構(正見)下覺知。
於色、受、想、行、識,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 (雜?二七)
比丘們!如實知見者不應該意圖:『令我厭。』比丘們!如實知見者厭,這是法性。
比丘們!厭者不應該意圖:『令我離貪。』比丘們!厭者離貪,這是法性。 比丘們!離貪者不應該意圖:『令我作證解脫智見。』比丘們!離貪者作證解脫智見,這是法性 --AN.11.2
舍利弗言:
「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須陀洹果證。」--SA.259
這個叫覺察。可是,沒有靜坐,這個覺察就無法深入下去。
有一個測試是否是真正進入覺知境界(入禪修)的方法。
如果你是在白天修的,那麼到了晚上你回想白天的整個過程,會全部身臨其境般的重現,假如你的覺知真的生起的話。
至少,在修行走禪的整個過程會完整重現。包括你當時整個心境是怎樣的,期間發生過什麼變化。
如果你的覺知是圓滿的,那麼一點都不會遺漏。
這不是依靠頭腦的記憶,而是覺知(潛意識)。
頭腦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流逝退化,模糊和變得扭曲不確定。
但如果進入了覺知,則無論多久,只要行者朝那個點匯聚,一切經驗會如同當時一樣重現,宛如穿越時空一般。
禪修,光是去注意自己的腳還是不夠的。
了知是在什麼樣的心境狀態下做什麼更為重要。
這好比你關注到了一幅畫中的主體,但整幅畫的背景佔據更多的空間,它不應該被忽略。
只有當整個畫面都被完整審視到,才算真正欣賞了這部畫作。
如此,這幅畫超越於色彩與畫布之上的意境才被你所瞭然。
同樣的,修禪也是如此。
當你的覺知能觀照到整個心境了,那說明你的覺知已經變得圓滿,不是嗎?
因此,繼續觀照,在修行走禪時留意你的腳的同時,觀照整個心境。
當整個心境都被了達,這時禪就自然而然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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