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邊投放裝有異煙肼的香腸屬於違法行為嗎?

犬主人的不作為和流浪動物的增多,引起了人與狗關於生存權的爭奪,那麼異煙肼的投放屬於違法行為嗎?微博有關於異煙肼違法與不違法的爭論,所以我想知道是否違法!並非 我要去投放....


作為一個和法律打過幾年教道的人,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不違法!異煙肼是處方葯,理論上來說對人幾乎無毒(嗯嗯,如果你一碗一碗的吃還是會出事的),因此你投放異煙肼根本算不上投放危險物質。而且就算你毒死狗的行為被當場抓到了,養狗人也得有狗證我們才會支持賠償。如果沒有狗證,你完全可以說這是患了狂犬病的流浪瘋狗,至於養狗人手上的繩子,只不過是為了吃狗肉來抓狗時套上去的。


如圖,從案由角度對涉及異煙肼的案件做了下檢索.

刑事的都是毒品類犯罪,行政的是吸毒和醫療事故,民事領域可能相關的是侵權責任糾紛,但也全部是交通事故和醫療損害責任,並無因使用異煙肼毒害動物而產生的法律糾紛.

所以截至目前,沒有出現過公權力從司法程序介入此類案件的情況,也沒有民事主體間因此發生糾紛而提起訴訟的情況.


街邊投放裝有異煙肼的香腸不屬於違法行為,而是屬於為民除害的英雄正義行為

應該說文明滅犬,說話是一門藝術。

?愛狗人士處處用錯誤的概念去誤導社會。所以有識之士不能採用愛狗人士的那一套話語體系,不要不知不覺中了狗粉的圈套。

異煙肼和火腿腸等,屬於個人財產,所屬人有權自用也可以丟棄。那麼異煙肼和火腿腸這些私有財產,在外被狗破壞,食用,所屬人有權向破壞異煙肼、火腿腸等的狗類主人申請賠償。狗誤食異煙肼後果自負,異煙肼喝火腿腸沒逼著狗吃。?

狗粉既然把狗提升到家庭成員這個層次,那麼同等邏輯來說,狗聽的懂人話、通人性,聽得懂你那句「乖,不咬人」,也應該聽的懂「乖,外面的東西不要吃」,「乖,即使吃了也把異煙肼吐出來」等。那麼在狗類不聽話的情況下,擅自破壞和吃掉安靜乖巧躺在那的異煙肼,狗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擅自侵吞他人遺失財物。?

在室外不牽繩和不戴嘴套的狗,才應該涉嫌投毒危害公共安全罪,狗有可能咬人、有可能有狂犬病和其他多種病毒以及寄生蟲。

狗不招惹異煙肼,異煙肼是怎麼被狗侵吞的?

?請還給異煙肼和火腿腸清白,它們作為私人財物,在戶外被大量不文明養犬人的狗非法佔有。異煙肼與火腿腸的主人有追究狗主人非法侵吞異煙肼的權利。?

極端愛狗人士不能根據個人好惡來用春秋筆法寫新聞。比如這篇「男子在小區投放毒雞肝毒死六隻寵物狗 獲刑三年」就是典型的問題報導。你一讀,第一感覺就是這個人因為毒死了六隻寵物狗,所以被判刑三年。但是事實上他被判刑三年和毒死六條狗一點關係都沒有。法院根本就沒認定他毒狗的行為。

「關於起訴書指控張某飼養的寵物犬因誤食毒雞肝死亡的事實,因公訴機關未提供該寵物犬胃內容物檢驗報告,無法確定死亡原因,所以法院不予認定。」

也就是說,根本不是因為滅狗而判刑,而是他用的滅狗物質是對人體有害的

在司法實踐中,用異煙肼一般都是不被追究責任的。很多警察也看不慣狗粉的所作所為,這些警察其實根本不會幫愛狗人士。即使少數警察本身就是愛狗人士,他也不能把異煙肼怎麼樣。因為深圳檢察院的專家都科普過異煙肼確實很好了。個別警察不能因為個人愛狗,就公報私仇去迫害異煙肼滅狗的英雄大俠。


公共場合撒鹽(氯化鈉)算違法行為么?


題主,不予爭辯,直接來法律和案例,自我反省。

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是真實違法案例----------------------------------

1:在小區內毒狗被判刑3年

被告人鄒某投放危險物質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全文頁 - 中國裁判文書網

盤錦市大窪區人民法院


投擲有害物品,是指的對人有害,而異煙肼是對人體完全有益的東西,所以,不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安全起見,在投食流浪狗後,注意在狗吃完離開後撿拾剩餘藥片(研磨粉狀澆水即可),避免什麼阿貓阿狗,誰家小孩觸碰後,因為自身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損害,訛上你了。


當然是違法行為,而且很容易構成犯罪。

寵物狗屬於主人的財產,而且投放異煙肼的行為很容易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或者尋釁滋事罪。


當然了,街邊遺失任何東西都會的,你看我上個月遺失了一個易拉罐就被小孩撿了吃了,直接死了,現在還在接受審判呢。

相關問題裡面的狗粉都開始意淫一歲小孩誤食異煙肼了,用不了多久就開始意淫還沒斷奶的小孩溶了異煙肼到母乳里了。

反正都是誅九族的大罪。


深圳檢察院的回答

微博?

m.weibo.cn

雖說是作者私人觀點,但也是能看出點東西的

我昨天買的巧克力丟了(真事,認真臉)

我會被抓起來嗎??(疑惑)


異煙肼毒殺寵物犬真的沒有法律風險嗎?

自己搜

然後去看看

順便也看看評論

感覺思路很清晰呦


屬於違法 達到一定危害結果後屬於犯罪


一般違反的是市民公約,還有遵守社會公德的義務,但是基本都不構成犯罪,但是可能要罰款呢。然而我們這種沒文化沒素質的人就喜歡沒事丟點東西啊。


我求求各位看看,司考培訓機構的刑法課吧。說句難聽的刑民不分都來討論個喵啊


不論你們想怎麼處理,我都反對將處理此事的成本轉換為社會成本,這對我們依法納稅的吃瓜群眾極為不公,因為我國還是發展中國家,類似情況應與馬來西亞、巴西等同等人均GDP水平國家相比,拿美國日本比的,非蠢既壞。具體建議:1、可以立法,但是反對加強執法;2、反對一切以政府名義建立流浪貓狗收容場所;3、反對對貓狗的疫苗、救治進行財政補貼。另外需要強調的是,有些愛狗人士說「流浪狗是人的過錯,為什麼要傷害它」,這點邏輯極為不通,第一,這個「人」是指丟棄的人,跟其他人無關,其他人(包括被咬的人,毒狗的人)也沒有必要為此承擔任何過錯;第二,家養寵物在有各類證明、發票(包括種植疫苗發票等)齊全的情況下才能證明是你的私人財產,流浪貓狗沒有資格被視為「財產」,毒死、獵殺這類非國家保護動物並無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現在還沒有這樣的案件被立案,所以不好說。話說正常人不可能在大街上放異煙肼吧?


如果人吃了會死就觸犯法律,人吃了不死法律就管不著


頂多違反個七不規範吧


自家狗被異煙肼毒死,報警警察會立案嗎?有投放異煙肼被處罰或者判刑的案例嗎?答案都是否定的。


反對贊數第一的答主。

利益相關:本人不養寵物。

但是,狗是狗主人的財產,損壞他人的財產,當然要負有法律責任。

狗主人只要能證明狗是他飼養的即可,拿出買狗的合同、付款憑證、照片、證人證言、狗胃內的殘留毒物等證據都可以證明你實施的行為,狗證只是行政機關管理需要,與狗的財產歸屬沒有必然關聯。

如果再是一條昂貴的狗,答主可能還會涉及到刑事責任。

嗯……不要把法官和警察當傻子。


2018年8月10日公開的某地「氟乙酸類鼠藥」毒狗後被判「投放危險物質罪」有期徒刑三年判例請供參考:

被告人鄒某投放危險物質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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