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12-31
疫苗管理法公開向社會
徵求意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1日在其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徵求意見稿)》以及起草說明,開始為期半個月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衛生和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共同負責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共十一章,分別為:總則、疫苗研製和上市許可、疫苗生產和批簽發、上市後研究和管理、疫苗流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與補償、保障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徵求意見稿結合疫苗研製、生產、流通、預防接種的特點,對疫苗監管的特殊要求作出具體規定:突出疫苗的戰略性、公益性;加強疫苗上市監管;實施更加嚴格的生產管理;強化疫苗上市後研究管理;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堅決落實「四個最嚴」,綜合運用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手段,強化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和相關主體責任。
徵求意見稿提出,明知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仍然銷售的,受種者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相關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總結近年來疫苗案件暴露的問題,對數據造假等主觀故意違法行為予以嚴懲。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強化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責任追究。參與、包庇、縱容疫苗違法犯罪行為,弄虛作假、隱瞞事實、干擾阻礙責任調查,或者幫助偽造、隱匿、銷毀證據的,依法從重追究責任。
徵求意見稿還妥善處理了與藥品管理法等法律的關係,明確優先適用疫苗管理法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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