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張雨綺用刀刺傷袁巴元?

如何看待張雨綺二次離婚,疑似刺傷袁巴元,警方發現男方有1cm傷口,但未發現刀具,張雨綺同時也否認持刀。


現在社會輿論對男性非常不友好,由女人實施的家庭暴力被忽略,不被嚴肅對待,甚至被叫好。

根據國外有關資料,女人在人際關係上其實和男人一樣具有侵佔性,甚至比男人更有侵佔性,家庭暴力是性別對稱的。男性權利活動者頻繁引用Murray Straus 和 Richard Gelles關於家庭衝突的研究結論,以證實性別對稱性。

芬蘭法律政策研究所專家文拉·薩爾米認為,在以往對家庭暴力的研究中,男性受害者常常被忽略。其原因可能是女性通常被認為是弱者,因而得到更多關注。在家庭暴力中,男性受虐待的問題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據芬蘭男子性別平等協會2009年11月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芬蘭男性比女性更懼怕家庭暴力。雖然芬蘭各大城市都有安全庇護所,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保護和暫時住處,但由於男性自尊心強、不願示弱,不少男性受害者在遭受暴力攻擊後,較少尋求保護。雖然在嚴重家庭暴力中男性受害者較多,但安全庇護所里卻很少見到男性。

一些心理學家認為,從人際關係角度而言,男人其實比女人更加孤獨。遭遇家庭不幸的男人一般不願向他人提起自己的遭遇,也很容易被他人誤解。一旦發生嚴重家庭暴力或糾紛,在情況複雜難以查明的情況下,警察通常是同情女人,而把男人清理出門。

瑞士蘇黎世州負責處理家庭暴力問題的官員科內里婭·克蘭尼奇說,2008年蘇黎世警方總共受理了1625起家庭暴力案件,其中男人起訴其伴侶的案件占 25%。不過,在警方總共採取的1065項懲罰措施中,只有6%是針對女方採取的,這些懲罰措施主要為限制行動或兩周內禁止某一方回家。

根據我國2009年的一項調查,30%中國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家庭暴力受害者有近三分之一是男性。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據爆料,一男子手持水果刀將妻子劃傷,導致背部有兩處約1cm的傷口。【沙雕網記者聯合報道】

沙雕網友A:竟然打女人,還用刀!還是不是男人?

沙雕網友B: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沙雕網友C:應當化學閹割!

據爆料,一女子手持水果刀將丈夫劃傷,導致背部有兩處約1cm的傷口。【沙雕網記者聯合報道】

沙雕網友A:女俠!太喜歡你了!扇死那群狗男人!

沙雕網友B:美而剛烈,敢作敢當。

沙雕網友C:1cm都要報警的男人?你不毀三觀?

看!咪蒙來啦~


有個朋友去年因為家暴離婚了。

他前妻不是那種不言語把你當空氣的冷暴力,是脾氣上來了,拖鞋毛巾劈頭蓋臉抽的那種暴力行為。

離婚導火索是某天他倆上街,在商場里鬧了幾句彆扭,前妻直接扇了他一巴掌轉身走了,朋友說當時都被打蒙了,坐在商城想了兩個多小時才下定決心離婚的。

雙方也不是那種女方經濟收入極高導致男方沒家庭話語權的情況,朋友前妻從事財會工作,一個月4000左右的收入,不想暴露太多朋友個人信息,職業就不說了,朋友一年稅後能拿80萬左右。

朋友挺儒雅一人,也顧家,常常自己下廚做飯,雇的有家政,沒讓他前妻做過家務,離婚分了一套房,三十萬現金,還答應在他前妻找到下一任之前每個月給5000生活費,朋友說畢竟是髮妻,也不想她過的不好。

知道這個事的時候我很震驚,直覺里男性有體力優勢,施暴方一般都為男性,受害者多為女性,因為這個事我還專門諮詢過從事相關工作的另一位朋友,才知道其實中國家暴里受害者是男性的並不少,從絕對數量上說甚至還很多,因為文化里這是很丟人的事,很多男性受害者並不想聲張。

張雨綺這個事雙方到底是互毆還是家暴也還沒定論,所以我並不想過多評價什麼。

我想說的是家暴是一個挺嚴肅的社會問題,希望大家討論的時候能夠摘下有色眼鏡,不要雙重標準。

這其實也是我為什麼支持平權的一個原因,在現有的社會評價體系下,不光女性是受害者,在很多時候男性也是受害者,希望真正意義上的平等能夠早日到來。

感謝閱讀,祝好。


張雨綺刺傷丈夫,微博評論區是這樣的

不敢想像如果反過來是袁巴元刺傷了張雨綺會是咋樣呢?

腦補一下,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評論:

「打女人算什麼男人!」

「你知道一厘米的傷口對女性來說意味著什麼嗎?」

「………」


家暴女也有不少的,有拿剪刀剪丁丁的,有捏卵子的,有把丈夫綁起來施虐的等等。

體力上正面對抗占不到便宜,用陰招來狠的恐怕很多。

更何況,謀殺丈夫這種犯罪行為也不罕見。

哪怕她不做,單是這樣威脅。就足以讓人背後冒冷汗。

並不是所有男性都慣用力量,而且很多時候女方身體條件比男方好得多。

很多熱愛體育的女性,跑十公里不算事,但大多數男性跑三公里試試?

所以家暴就是家暴,無論是哪方,只要家暴就值得譴責。

有那麼多女性為張搞家暴叫好,還標榜女權。這是真噁心,也沒素質可言。

世界上最沒有道理的事情就是默認女方是飽受壓迫,受欺負的一方。

各位有修養的男性還是不能找這種女人。


我覺得吧,有點魔幻

隨便搜了一下評論

所以吧,為啥我不玩微博了。。。感覺玩不動,大部分人陷入莫名其妙的狂歡,那就沒辦法溝通的。

怎麼說呢?

男性家暴女性:男性該死,千刀萬剮,化學閹割。

女性家暴男性:女俠漂亮~太開心了,拿刀真霸氣。

???

我怎麼記得女權是指性別平權(男女平等)主義,什麼時候變成了女性特權了?

目前看起來,其實是沒刀,估計是其他的東西劃破的

不過我覺得,這事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透過這事背後的狂歡,可以看得出社會男女等級的割裂。

在微博就不說了,女重男輕,我問了一下其他的朋友,大部分妹子都認為打的好,認為該打。我說既然男女平等的話,為什麼女性家暴不應該是追責女性呢?後面收到了這幾個答案

1:經常看到男性家暴女性,男性能家暴,為什麼女性不能家暴?

我回:不管男女家暴,這件事是不對的,男性家暴輿論譴責,現實中會和稀泥,女性家暴輿論狂歡,現實中一樣也是和稀泥。

1:那是平常男性家暴的太多了,終於有反擊的例子了。我覺得做的對,真是我偶像。

我回:這件事本質上來說應該是錯的啊,你之前給我看過其他的男性家暴女性的事,我和你一樣是譴責,為什麼這件事你的立場就轉變了呢?以前你也說過,家暴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錯誤的。

1:。。。。你直男癌,拜拜了您,我去打遊戲了。

2號回應

我:這事你怎麼看?

2:痛快啊,看到真的爽,終於有女的家暴男的了。

我:但是這件事不管男女,家暴應該都是錯的啊,我們要追求的是平權,而不是女性特權

2:平常女性被家暴,女性被拐賣,女性受傷害怎麼不見你出來BB了?女性難得家暴過一次,你就要做理中客了?

我:沒啊,不管是女性被拐賣,被家暴,受傷害,我都是抨擊的啊,你看這個,這個,還有這個,這個,(以前的知乎答案)。

2:。。。。

2:你直男癌吧。

後面的答案差不多,少部分給我的回答基本上就是男女割裂的太嚴重,或者說大部分沒腦子的人,男女割裂的眼中。而大部分女性都說我直男癌。

所以我覺得其實這件事不重要,張雨綺又可以維護自己的女俠人設了,我已經看到有營銷號在說:扇汪小菲,踹王全安,砍袁巴元,社會你綺姐 人狠話不多

但是這件事背後,大部分女性的發言,男女性別之間邏輯的割裂,我覺得挺有意思的。

過陣子我再總結一下,寫篇文章分享一下。


比起這起事件更可怕的,是輿論的反應。女權教育下,仇視男性和系統性迫害男性的事件,才剛剛開始。


就算沒有這次家暴事件,我也非常反感張雨綺這個醜聞纏身的煙鬼,很早以前就有人曝光過她整天煙不離手,報復心極強,酗酒打架鬧事是常態,這次出了這麼嚴重的家暴事件,希望廣電能夠封殺張雨綺,這個人的人品太次了,同時希望整頓網路環境,杜絕為張雨綺家暴叫好的極端言論。


該為「對男性的家暴」叫好嗎?

明星的生活跌宕起伏,而且效率很高。對於張雨綺女士,很多人的印象還停留在「老公王全安出軌」的事上,沒想到一轉眼,已經把第二任老公都給划了。

9月24日上海警方處置一起知名女演員家庭糾紛事件,男方袁巴元報警稱,與妻子張雨綺因家庭瑣事產生爭執並引發肢體衝突,過程中張持水果刀將其背後劃傷(2處1CM切割傷),但張否認了持刀行為,現場亦未發現袁所述刀具,派出所以家庭糾紛調解處理。

家暴就是家暴,何況還用上了刀,雖然後果不嚴重,不了了之,但明星的事總是有極強的傳播效應,乃至示範效應。

家暴還是家暴,用刀還是用刀,但是評論畫風截然不同了,大量女同胞竟為「敢愛敢恨」的張雨綺叫好。

如果換成是王全安出軌那次,紅顏一怒把老公給割了,可能還算個替天行道的女漢子,然而這次的前提僅僅是「家庭瑣事」,為點瑣事就動刀,那不是正義,而是脾氣。

家暴就是家暴,這事兒來不得矯枉過正。

女同胞一向是反對家暴的堅定陣線,這很好理解,因為女性通常是家暴的受害者,但也不能因為倒轉了常見性別,就祭出雙重標準。乃們到底是反對暴力,還是僅僅反對男人施暴?

世事無絕對,女人剛了,男人娘了,近年來「逆向家暴」的案例越來越多,此後這等事怕是會有增無減。

但是面對類似案例,圍觀者尚未建立一個正視的姿態,態度很不嚴肅,每次逆向家暴都會迎來大量網友喝彩,不只是女性,很多男性也把它當做玩笑看,完全不考慮女子力也能留下傷痕,水果刀握在女人手裡,難道就不是刀了嗎?

平權運動,很容易異變成謀求特權,從而令人厭惡。

昨天網傳一則沒頭沒尾的視頻,男子在公交車上抱摔一名女子,被謠傳為猥褻,瞬間就激起大量憤慨,很多大V也中招傳謠。事後當地警方證實兩人為「事實婚姻」,且有小孩,說白了也是家庭糾紛,警方同樣也做了調解處理,勸男方不要使用暴力。

很多知道真相的網友依然不依不饒,稱「事實婚姻」也不容許家暴,譴責警方和稀泥等等……吶,如果沒猜錯的話,這波堅決要求警方嚴懲家暴的網友,跟那波為張雨綺動刀叫好的,大概率是重疊的一撥人。

我們不為警方辯解,如果說處置不妥的話,兩件事都不妥。無論是事實婚姻還是扯證婚姻,都不允許使用暴力,更不允許動刀,那已經威脅到生命。如果要對比的話,動刀的和稀泥,比強抱和稀泥更不妥。

然而評論的畫風偏偏是倒轉過來的,強抱了自己的老婆,必須得讓他蹲幾天號子,刀割了自己的老公呢,則是「心疼雨綺、理解雨綺、支持雨綺」……姐妹們,是不是必須回到男人任勞任打的母系社會才開心?

破除性別固化,是平權最重要的標誌。不要想當然男人動手就是家暴,女人動刀就是抗暴。女性翻身,是要與男性平起平坐,而不是翻過來騎在男性頭上,建立起新的不平等。文明是顛覆皇權帝制,而不是改朝換代,換一個主子。

世上沒有兩面不著油的餡餅,平權的背後附帶著義務,也要平等地承擔法律責任。

刀子是兇器,殺人不需要太大力氣,無論多麼柔弱的手裡握住刀,都能變成兇手。無論性別如何,在家暴糾紛中出現了刀傷,都不該有不負責任的和稀泥做法。

試想倒轉一下性別,如果是張雨綺的背上出現個刀傷,警方還按家庭糾紛調解了事,不用說網友會把執法者給罵成翔。試問刀子握在誰手裡,有區別嗎?

明星的示範效應擺在這裡,如果動刀可以沒有任何後果,反倒收穫大量喝彩,下次說不定再多來幾刀,慫恿她是為她好么?而對廣大女性同胞接受這樣的鼓勵,一言不合就動刀,偶像可以,俺也可以……是為她們好么?

為暴力叫好,這就是玩火自焚,總有一天傷害到自己。

作者:紙上建築


《其實,婚姻也是男人的第二次投胎》

就在剛剛,我的朋友巴元打電話給我,哭著對我說,

我被打了。

我問他被打的嚴重嗎?

他說,

被水果刀划了1cm的傷口,

再不去醫院就要癒合了。

我問他什麼原因,

他說,

我每天忙裡忙外,

洗衣做飯,端茶倒水的對她好,

我就想要正大光明的讓她前任後悔,

可是我錯了,

最好的婚姻是精神上的門當戶對。

你說當初

我一個人好好的,為什麼要結婚。

我趕忙打住,對他說,

你忘了曾經告訴過自己,

做艱難的事,才是進步最大的時候。

哪來什麼門不當戶不對,

不就是愛的不夠。

雖然現實一次次的告訴你,

對不起,你的努力不值錢。

即使我一再的反駁你,

失敗是成功之母,這種屁話你也信。

但耳畔,還能回想起你擲地有聲的迴音,

你做過的每件破事,其實都不會浪費。

結婚之前你對我說,

你愛她,就夠了。

區區的家暴,又算得了什麼呢?

但此刻的巴元有些沮喪,

在電話那頭泣不成聲,

我趕忙開腔,

對不起,婚姻不相信眼淚

你已經是一個成熟的男人了,

你那麼懷念過去,現在一定過得很失敗吧。

要哭自己一個人哭去。

即使,我不忙,但不想為你浪費時間

男人就該將自己收拾的乾乾淨淨,

張揚的活出自我。

累了找找基友,

餓了叫叫外賣。

沒事健個身,回家開把黑,

群里吹個B。

像你這樣,

兼顧家庭兼顧事業,誰來兼顧你?

但此刻的巴元唯唯諾諾,

支支吾吾半天沒有說話。

我深深的明白,

他這種思想不獨立的男性,

不配做我的朋友。

掛了電話,發了微信,

求你了,拉黑我吧。

在拉黑之前,我轉了一個文章,

不離婚,都不知道老子可以過得這麼好。


你們什麼時候才能明白

明星只是和你的工作不同而已。

除此之外,文化水平,道德素質,結婚戀愛,離婚分手,買菜做飯,睡覺拉屎,大家都差不多。

什麼這女神那男神的歸根結底還是個人,不是神。(可誰也千萬別當真)

天天微博玩造神運動,打倒脫粉。。。

不累嗎。


張雨綺:暴力御姐人設從來沒崩過。

腦補了一下當晚夫妻倆互毆的場景:

張:我拿一個億給你,你當我是空氣啊?我有錢有身材,追我的人都排到法國,你居然跑去泡一隻雞?我她媽....

袁:誒誒誒,我我我告訴你,你你冷靜點,你也打不過我,給自己弄傷了可不好。

張:別BB,老娘他么今天劈了你!

袁:啊!啊!啊!你她媽真打啊?

隨後兩個人扭打在了一塊,袁一邊控制著張牙舞爪的張,一邊嘴裡說著:這兒娘們,可太他么虎了!

眼看著張雨綺好像要砍死自己,袁嚇得趕緊報警了:警察,我媳婦快把我打死了,身上的傷口足有一厘米,你們快來吧。


問題是否應該改一下?警方都沒找到刀。

1cm的傷口,別是用大鑽戒或者長指甲劃的吧?


知乎上的高貴知識分子,我真的有點看不懂,我們排除極端的例子,男女的體力在先天上有著很大差異,真的到打架的地步,男方有著絕對壓倒性優勢,女方几乎都是吃虧的一方,剛警察也公布了,現場沒有發現刀具,那個一厘米的劃傷可能就是指甲、首飾之類劃傷的,退一萬步講,張小姐真的持刀了,在爆發衝突的當下,肢體衝突中,女的如果沒有點自衛工具,那幾乎就是坐等著挨打(何況警方已經聲明,現場沒有刀)。

你們眼中的「微博無知群眾」為什麼狂歡,因為身邊的女性被家暴屢見不鮮,因為有勇氣反抗的女性太少太少,因為能果斷分開的女性也很少,而張小姐(當然,張小姐有足夠的資本),她立馬結束,果斷離婚,這種態度,才是被廣大網友特別是女性網友追捧的。

最後,在張雨綺結婚之前,很多關於她這位老公的爆料,幾乎是做實渣男,恭喜張小姐順利離婚。我們誰都不提倡暴力,但由於生理上的差異,一旦有暴力吃虧的多是女性,希望越來越多的女性在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敢於發聲、敢於反抗、敢於及時止損、敢於分手!


作為一個堅定的女權主義者,我想說:

支持張雨綺,就該打男人,打死他們。

終於有女人欺負男人欺負回去的了,好!

男的也肯定不是好東西,能逼女人動手的肯定不是好人。

就是喜歡張雨綺這樣打男人的女人,男的肯定有問題,打死他活該。

山東打老公第一人,粉上張雨綺了。

男的問題很大,明知道老婆是公眾人物,居然還報警,這不是毀了老婆嗎?

一個巴掌拍不響,張雨綺扇汪小菲,踹王全安車門,砍老公,她是女人之光。

張雨綺是新時代女權獨立女性的代表


輿論真無知

用手撓傷一米的傷口

和用刀劃傷一厘米的傷口

這不是傷口大小的問題

而是性質的問題


離婚一次還可以說運氣不好,離婚兩次就說不過去了。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很討厭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原因就是這樣的人多多少少有些性格缺陷。

比如張雨綺就是單親長大,溫柔不起來,遇到問題可能不是跟老公商量,而是破口大罵!甚至動手。

她前男友是汪小菲,人家生活美滿幸福。可見張雨綺是自己太作,跟好男人合不來。

這次動手應該不是第一次。


雖然張雨綺虎,雖然張雨綺真性情,雖然好像袁先生的傷口非常小,但是我還是想說……這應該算家暴or傷害吧!

如果袁先生也動手了,袁先生也算,並且不能兩兩抵消的那種演算法。

我猜到會有人說,你看呀,男的動手了怎麼不算?

那是別人不算,在我這兒我也算的,你在別人那裡捧的釘子,別到我這裡找存在感!虎一點,懟回去,別弄錯對象~~


他們兩是互毆關係。不是被揍關係。

和汪小菲也是互扇巴掌,不是單單打了汪小菲一巴掌。

這次事件讓我看出男性比女性更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多少被家暴的女人,悶不吭聲,不離婚,不報警,甚至害怕公之於眾,覺得丟臉。

親眼看到過很多女的,就在大街上被壓在地上打得頭破血流,你想去幫幫忙吧,人家還讓你滾遠點。

男同胞就完全沒這方面的顧慮,打不過你,我也是要報警的。

反正我受傷了,趕緊去醫院做個鑒定啥的,不然傷口就要癒合了呀。

拜託,學著點吧。

補充

早上看到這個新聞

現在已經離婚了。

嘖,真是乾脆利落啊。

袁稱張拿刀砍他,但是張否認有持刀行為…

那麼誰在說謊呢?

警方在現場未發現刀具,於是最終按家庭調解處理…

整件事情簡直脈絡清晰啊

再再補充

我看評論里好像就我在關注事件本身。

另外大家都在「男女平等」上糾纏不休。

大家看微博評論一邊倒,覺得好瘋狂吧?

覺得大家都瘋了吧?

我看這幾個評論大概就是這場狂歡的心理吧。

大家心理都有怨氣呢,誰都沒比誰好受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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