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150米然後截取速度最快的連續100米區間作為100米的成績是否更合理?

因為有的運動員起跑成績不好,或者聽令槍反應速度慢,或者有的運動員前80米厲害,有的運動員後80米厲害。如果採用8個人同時跑150米,通過視頻分析,選擇每個人最快的100米區間作為各自的成績,是否更公平更真實的反應各自的實力


這個腦洞其實挺有意思的。

合理,又不合理。

合理指的是——

按照人類生理供能的特性,即便最頂級運動員,維持住頂級輸出的時間也不過10秒左右,加上前面起跑階段,運動科學界認為150米是人類理論上能實現最高速度奔跑的距離

按照職業短跑選手普遍在50-60米之間達到最大速度的規律,如果真的設置150米距離跑,且只計算最後100米各自使用的時間。理論上來說這確實能代表人類在維持最高速度時跑完100米所需要花費的最短時間。

現實中也確實存在150米跑這個「項目」,只不過不作為正規比賽項。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點,150米到底是跑直道呢還是直道+彎道組合?這和300米就不一樣,後者雖然也不是正規比賽項,但好歹有統一標準,1直道+2彎道。

150米比賽最著名的是曼切斯特城市運動會,跑150米直道。2009年博爾特在這裡用了14秒35跑完,這成績也被當做150米的「世界紀錄」。

實際上和他100米、200米紀錄一比就能發現,這150米顯然當時正在巔峰期的博爾特並沒有全力輸出。

博爾特150米紀錄

在為什麼說博爾特的200米紀錄比100米紀錄更驚世駭俗? 這個問題里提到過:

100米只告訴我們誰的平均速度最快,而200米則告訴了我們誰能以最快的速度奔跑——200米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最高速度跑」

即,100米比的其實不是最快速度,比的是從零開始加速、達到極限最快速度、維持極限最快速度這三項的綜合能力。

而200米比的則是起跑後儘快極速到最大速度,且有能力維持住該速度一直到終點。所以更接近「人類以最高速度奔跑」的概念。

所以說回來,如果目的是想獲得人類維持最高速度跑完100米距離所需要花費的最短時間,那題目里的150米跑、截取其中100米計時是合理的。

不合理又在於——

短跑這個項目,本身比的亦是多方面的素質,包括起跑、加速、維持速度、衝刺。更具體點分解,還包括起跑反應、起跑技術、身體平衡、穩定性、心理素質…等等。「跑的快」只是最終呈現的表象。

題目里這種比賽方式,等於將短跑又拆分——只比試其中最大速度和維持這種巔峰速度的能力。要求選手爆發力、身體平衡、穩定性等,但對起跑和加速階段人為的忽略了。

事實上起跑加速也是短跑里非常非常關鍵、非常非常重要、也非常非常好看的部分。

標籤里有蘇炳添,正好提一下,假設真的存在題目這種比賽,那蘇炳添就完全沒戲了……蘇炳添能與老黑們抗衡的,主要靠的就是前段加速能力,所以為何60米距離的比賽他往往表現非常出色,甚至於有人評價,設置30-60米距離比賽他就有機會成為世界冠軍。

而題目的這種比賽,會是以博爾特為代表的高個子選手的天下,理論上身高越高,所能達到的極限速度也越大。身高帶來的身體協調性下降,影響最大的就是起跑加速階段,施加在地面的力量也會降低。但如果只比中途跑,那大長腿的大個子只要兼具力量、平衡和穩定,贏面就相當大了。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如果把人類短跑比喻成做菜,刀功、火候、食材、烹調技巧都會影響最後的口味。但如今舉辦一個美食大賽,結果卻只比試刀功,這樣的結果顯然很難服眾。

又好比,這些年足球經常會提到這兩個數據,跑動距離和衝刺速度。往往前者經常被低估,後者又總是高估。因為球場上跑十公里,伴隨著各種變速折返跑,還要處理球,不斷思考想著跑位之類,比馬路上勻速跑十公里要累的多;而後者數據一出來,很多媒體就會說,某某球員的速度跑百米堪比博爾特!

這樣粗暴的直接換算特別荒謬。好比如果用博爾特衝刺速度(12.42米/秒,44.72公里/小時)換算百米,他的最終成績應該是8秒05……而真實博爾特的百米紀錄,是9秒58,相差巨大。

這種片面的、過分強調其中一項而想用來代表速度,都很難說合理。

古代奧運會代表人類速度的短跑,最古老的項目是192.27米(因為這距離正好是宙斯腳長的一個比例),誰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這個距離,即代表速度最快——並沒有其它畫蛇添足的設置。

另外補充一點,如今短跑精確到百分之一秒的電子計時(Fully automatic time,FAT),1972年慕尼黑奧與會才正式使用,在之前只能做到十分之一秒,放如今甚至很難分出競爭激烈時的先後(如今大賽用的技術已經可以精確到千分之一秒)。

直到1992年,電子終點攝影技術才真正和計時系統結合的比較好,觀眾也能通過電子計分板看到終點衝線的情況。

從技術上來說,想實現、能實現題目這種比賽,並能確保公正,也就最近幾十年做的到。另外如今這些電子計時、終點攝影設備動輒好幾噸、需要數十位工作人員,除了頂級大型賽事,一般的比賽也很難做到。就說精確計時,因為這塊市場很小,目前也就歐米茄和精工兩家而已。

更別說這樣比賽觀眾會完全一頭霧水,比賽組織工作量也會成倍,電視轉播和贊助商怕早把田聯給錘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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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包括起跑 加速跑 途中跑 衝刺

這四種是不同的技術 為什麼非要把本來多樣化的一個比賽壓縮到只有一個技術

本來就跑100米 現在讓他們多跑50米 你這個樣子還不如直接讓他們跑200米 一下子就比掉兩個項目


直接測瞬時最高速度豈不更好


既然這樣,為什麼還要同時跑呢?

回答這格問題前,你先要想另一個問題,為什麼短跑賽場出現過那麼多次賽道間干擾的犯規。但是從來沒想過改成單獨跑單獨計時呢。

這就是觀賞性的需要,觀眾希望能夠肉眼看到選手間誰強誰弱,誰戰勝了誰。所以你說的方法的一大問題是,第一個衝過終點的不一定是冠軍。

還有一點,現代奧運鼓勵科技介入幫助判罰,但所有的科技都是輔助,也就是說這項體育是可以在不藉助科技的情況下判斷出輸贏名次的,科技只是幫助其判斷的更精準。而你說的方法則是離開視頻回放是無法判斷的,這樣奧運會有條件,亞運會有條件,再到基層呢,校運動會有條件嗎?任何運動都是金字塔狀的,頂尖賽事下有無數底層賽事的支持,所以科技設備只能是補充,不能是前提。


不說別的,如果100米跑變成了第8個到終點都可以奪冠的項目,估計沒什麼人願意看了吧


100米跑考驗的速度素質包括移動速度,反應速度等多種速度素質,而不是單純的移動速度這個單方面!


把速度從0加速到峰值要更多時間,如果取150作最好成績,那是十分不公平的,估計這樣博爾特能跑9秒


起跑技術也是短跑的重要組成部分……


你說的那些東西就是比賽要比的,怎麼搞的像都是客觀因素?要是每個人都沒有這些差異的理想狀態你怎麼不拿機器人來比??人類的競技從來都是較綜合的比拼,你的那些影響你發揮的因素多了只能說你不適合這項運動。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人參加一百米不參加兩百米,反之亦然


這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是沒多大意義。因為會有針對性訓練,比如在前二三十米中提速,之後跑一百零米,其中在最後階段衝刺,最後二十多米就是慣性跑了。這樣百米速度回提高很多,但沒意義


我有過類似的腦洞

我的想法是跑110米,取後100米的成績,這樣的話就免去了很多多餘的計算和小問題

實際操作時也採用傳統發令。不過這樣會導致最先衝線的人可能不是冠軍的情況


起跑反應 加速速度 耐力難道不是實力的一部分?

不過要是以後發展出類似的項目純粹追求極限速度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就沒必要150米了,50米通過技術手段測極限速度就行了


因為起跑本身就是一個比賽環節,並且有存在的意義

短跑這種從人類起源就開始的純粹運動,最初目的就是追逐、或者逃命

在草原上的非洲兄弟碰上獅子開跑,你覺得起跑速度不重要嗎


不同意,正如你說的百米跑考驗的是綜合能力,並非考驗一個人瞬間最高速度。


腦洞很大,可惜,不行,短跑是個很複雜的項目,不是傻跑就可以的,按你這麼說,取瞬時速度得了唄。


對,講的都對

就是有點擔心駱駝,怕是以後都跟草料無緣了,要不哪天風起,吹起來那根底盤不穩的稻草,又湊巧落在駱駝身上,後果似乎還挺嚴重。

或者是這樣,一個人,吃了四個餅感覺自己飽了,然後他就在想,早知道吃第四個餅就飽了,開始就這一個不就行了嗎?


不能直接取代100米跑。

因為100米跑不是單純的「跑」,他已經被定義為人奔跑的綜合能力競賽,其中不僅包括了高速奔跑能力,還有起跑技術加速技術等

但是可以有一定的可行性,可以衍生成為一個新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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