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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癌症,該不該離婚?

三年前查出早期乳腺癌,得這個病和精神狀態有很大關係,我在婚姻內長年的抑鬱一定是其中一個因素。

我和我老公是大學同學,他畢業的時候還欠了學校學費,我幫他還的,兩人到深圳,幾年後結婚,沒有彩禮什麼都沒有,就這樣對他,等我們稍微經濟穩定了一點,他就開始出軌,我費了很大勁挽留他,他也同意回歸,我們還懷了孩子,可是,從懷上孩子開始,我們就開始了無性婚姻,剛開始是因為我身體不好,怕流產,後來生完以後慢慢又發現他不停出軌,我為了孩子保住這個家,可是我噁心他,兩人就這樣一直無性下去了。

後來,我就查出了乳腺癌,我至今仍記得,他只有第一次到醫院的時候,眼裡閃了幾秒鐘內疚的光,後來就一直玩手機,再後來就再沒有在醫院出現過,我所有的治療和化療都是我一個人去醫院。

以前不離婚,想著為了孩子,可現在更麻煩了,我一個生病的人,還有什麼資格談離婚。我也不知道我還能活多久,我也不想等我病重的時候連個送我去醫院的人都沒有,可是這樣憋屈的日子,我真的不想再過了。我想在餘生里為自己活。

我該不該離婚?


謝謝邀請,首先抱抱你,我是淋巴瘤患者,是在懷孕期間得的,然後6個半月引產,化療,其中痛苦無法想像,現在康復7個月了,並且以後還可以生小孩,老公一家從治療時就開始鬧離婚,公婆更是一次都沒來看過我,不讓我住,直接把我趕出門,以前對我很好很好的,現在我住在父母家。老公已經上訴過一次,法院打電話來我把原委說了後法院勸我老公撤訴,然後過6個月他將再次起訴。我和老公感情很好,結婚前身體也很好,就是懷孕3個月時腳痛查出來的,如果不發生這件事我和我老公還是恩恩愛愛的,現在卻反目了。我現在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老公不聲不響的開始冷暴力上訴。但有一點我可以肯定,一切都會好起來的。目前狀態頭髮已長的很長,不用後續治療,每天可以輕鬆慢跑5圈。希望我的經歷可以激勵到你,一定要好起來的,我們至少還有愛我們的父母,婚姻關係是靠不住的,一定要笑著活下去!


不離婚拖累你老公一輩子?完美詮釋了自私兩個字。。。


不要在垃圾堆里找老公。你這個病跟心情不好有很大的關係。但是跟你發現第一次出軌依然選擇原諒、再次原諒、次次原諒甚至跟他生兒育女也有關係。老公人品極差,而你天性軟弱,這是你生活不幸的根本原因。

不要罵我上帝視角站著說話不腰疼。我也離婚過,但是我一直相信一個人必須自己擁有獲得幸福的能力。能給你的建議:

1.早期乳癌並非疑難雜症,請務必積極治療,儘快康復。

2.歸檔出軌材料,找專業律師,儘可能在經濟上佔到最大優勢離婚。

3.定期看心理醫生,儘快走出陰霾。

4.在完成自己的調整之後再考慮孩子和其他家庭因素,只有你好,一切才會跟著好起來。

5.祝你好。


要是以我的性格我不會離婚,我會盡量的拖死他,即使拖不死我也會想辦法讓他不好過。

但是已旁觀者的角度我覺得還是離婚吧,放過你自己好好的生活,快樂的生活!

生命只有一次

保重。


不邀自答就不謝了。我就簡單說幾句吧:

我和我老公是大學同學,他畢業的時候還欠了學校學費,我幫他還的,兩人到深圳,幾年後結婚,沒有彩禮什麼都沒有,就這樣對他......

幫他還大學助學貸款,在房子、車子、彩禮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嫁給他,兩人一起到深圳為生活和未來打拚。這聽起來真的很感人,聽到這裡,男人們是不是覺得能夠遇到這樣的女人太難能可貴了呢,是不是得加倍努力,加倍對她好呢?至少我是這樣的。

等我們稍微經濟穩定了一點,他就開始出軌,我費了很大勁挽留他,他也同意回歸,我們還懷了孩子......

經濟稍微穩定了一點,不知道是什麼程度,但應該不會那麼累了吧?條件好了一點就開始出軌,這是嫌棄當初那個和自己一起過苦日子、一起打拚的糟糠之妻了嗎?你費盡挽留,說明你覺得他出軌是有救的,對吧?但我很殘忍地告訴你,出軌跟家暴一樣,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更可怕的是他「出軌回歸後」,你還能繼續百分之百投入到你們的感情,你還覺得這個男人是可靠的,要不怎麼敢懷孩子呢?

可是,從懷上孩子開始,我們就開始了無性婚姻,剛開始是因為我身體不好,怕流產,後來生完以後慢慢又發現他不停出軌,我為了孩子保住這個家,可是我噁心他,兩人就這樣一直無性下去了。

你看,是不是我說的那樣?出軌只有第一次和下一次,永遠不會有最後一次呢?但你真的確定你是為了這個孩子這個家嗎?家已不家,你確定這樣的家庭是一個正常、完整、幸福的家庭嗎,你確定孩子會喜歡這種家庭嗎,孩子在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就一定會比單親家庭孩子要健康嗎?

後來,我就查出了乳腺癌,我至今仍記得,他只有第一次到醫院的時候,眼裡閃了幾秒鐘內疚的光,後來就一直玩手機,再後來就再沒有在醫院出現過,我所有的治療和化療都是我一個人去醫院。

看到這裡,首先想跟你說的是一定要堅強樂觀,生老病死是我們都無法避免的,但心態卻是我們可以掌控的;其次,如果我是一個女人的話,我覺得我一定會對他死心。不要給一個人持續傷害你的機會。

以前不離婚,想著為了孩子,可現在更麻煩了,我一個生病的人,還有什麼資格談離婚。我也不知道我還能活多久,我也不想等我病重的時候連個送我去醫院的人都沒有,可是這樣憋屈的日子,我真的不想再過了。我想在餘生里為自己活。

很多人可能會是這樣一個邏輯:因為對方太渣了,你讓我不好過的話,我也不會讓你好過,我就拖死你。是這樣嗎,你真的能夠拖死對方嗎?不是的。這是將自己置身於一個永遠無法平衡內心的境地,只會讓自己的心態越來越壞。不知道乳腺癌跟心情的關係大不大,但不管大不大,我覺得在你這種境況下,多為自己考慮一下是沒有任何可非難的。與其讓自己陷入無盡悲傷和憋屈中無法自拔,倒不如在紅塵中過得瀟瀟洒灑。正因為你不知道自己還剩多少時間,所以更應該為自己想一想。還有,你覺得以前堅持不離婚就是為了孩子好嗎?

另外,如果要離婚的話,建議你早做準備,一定要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窮盡所有合法方式收集相應證據,根據你提到的可以證明他出軌和可能涉及的遺棄家庭成員的問題:

1.我們首先聊一下對方出軌的問題: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你看,對方如果只是出軌的話很難被認定為過錯方,如果你在離婚訴訟時以對方出軌為由要求對方對你進行損害賠償的話,基本不會被法院許可,所以要收集證據證明對方屬於以上幾種情形中的一種。說實話,作為律師我也覺得要進一步證明出軌方屬於過錯方很難。即使證明對方屬於過錯方,只能依據法律規定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但並不能在分割財產時對對方少分甚至不分。所以,還有什麼方法能夠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呢?

2.如果你在離婚時生活困難的話,可以要求對方對你進行適當幫助,司法解釋也隊「生活困難」進行了解釋: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3.如果對方的行為更惡劣,甚至構成遺棄家庭成員的話:一方面,如果你們沒有離婚,也可以向法院請求判決對方支付扶養費;離婚的話,法官也會在離婚訴訟中對這個情節予以考慮的。另一方面,如果對方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以遺棄罪來起訴對方:

《婚姻法》

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說了很多,但是希望題主能夠自己想清楚之後再做決定。不後悔,一直往前走就對了。祝你早日康復,平平安安。


我是孩子一歲半查出來早期肺腺癌的,雖然和老公有矛盾,但也沒離婚。 我不太建議你離婚,畢竟一紙婚約在,你老公改盡的義務還要盡,至少娃總要撫養吧,你的治療費用,總要出點吧。你離了,上班,抗癌,撫養孩子,一個人幾乎hold不住,就真正的一個人的戰鬥了。


謝邀。

他在你生病時候都不管你,那你現在要開始學會為自己爭取一定的利益了。車子房子孩子,你都要想辦法為自己爭取。我建議你找專業律師諮詢,提供他出軌的證據,判決的時候能拿到的多一些。

我接觸過一些乳腺癌患者,我曾以為只要知道自己得了癌症,以後再也不能結婚再也不能生孩子了,也再也不會有人會愛自己了。但我發現我錯了。有的乳腺癌患者,自己一直談的男朋友發現她得了癌症還是會和她結婚,有的男生也會知道你生病的情況下依然追求你,你還是可以去遇到愛情。我覺得也許癌症是一塊試金石,可以讓你看看別人的真心。所以離婚也可以讓你更好的遇見那個真正會關心你的人。而且乳腺癌真的是癌症裡面很輕的一類疾病,可以治癒的,所以千萬不要放棄對生活的希望。

我看過一個微博@champa-百農匯,是一群癌症小姐姐的小組織,我覺得你可以看看,當你發現你的那個小群體里有人活的好好的,你就應該知道你也能過得很幸福!

圖片來自微博@champa-百農匯


在其他答主那裡回答了下,題主,希望你多多考慮自己,不要再考慮那個渣渣老公了。不要管渣渣了。離婚不離婚就看自己離婚開心,還是不離婚開心,怎麼開心怎麼來。就這樣。多愛自己,然後才能愛別人。至於你那個渣渣老公,付出了太多他也未必領情,何苦呢,別難為自己,多愛惜自己。


我的情況跟你差不多,不同的是我端午節前已和男方協議離婚。離婚後會有一段時間很難受,其中有一部分是來自社會、單位的壓力,因為離異是女人身上特殊的標籤,我害怕別人的議論。現在的我已經放下很多,擺脫了男方家庭無情的牢籠,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你的是早期乳腺癌,治癒率95%以上,以後還有大把的時光,而現在看來你跟你丈夫已無幸福可言!在我看來,我們經過了手術、化療的難關,接下來的生活一定要好好珍惜,跟渣男渣家庭捆綁在一起不值得!如果你能養活自己,離婚吧!以後的日子雖然孤獨,但是自由且有無限的希望!不離婚只是留著婚姻的空殼子,過的什麼日子自己心裡知道!


離呀,不離還等什麼?感覺在戀愛時,他除了經濟依附於你,對你並沒感情。或者這男人人品本就差。


不知道你自己的經濟能力怎樣,如果還可以的話,儘早離婚吧,我看有的人說不離拖死他,我想說的是一個糟糕的婚姻拖死的是自己不是對方,你的這個病和心情有特別大的關係,只要你們還是夫妻,他這個樣子你不可能心情好的,而對於他該玩玩該找女人找女人你生不生病完全不影響他的心情,這樣的渣還是及時止損吧。也許單身了病重沒有人照顧,可至少那時候心裡是坦然的,有丈夫病重沒有人照顧,心裡的痛比病更嚴重,祝你早日康復。


一定要離,這樣一個渣男不再愛你也不值得你的付出。


如果你在婚內可以調整好心態,只把他看為一個欠你錢欠你情的「朋友」,不影響日常心情的話,不離最好。若是做不到儘快離婚吧,畢竟心情對這個病的影響還比較大。祝找到自己內心真正的需要。


不管什麼決定首先是你自己一定要比現在開心呀~別有太大壓力,病會好起來的~


看看對方態度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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