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過閱讀文學作品提升自己的寫作水平
這是我一個朋友讓我寫的題目。我自己是不敢寫這麼大標題的,有點囂張,寫出來搞不好要被人抨擊。因為個人遠不到整理這個的水平,閱讀有限,寫作也有限。但還是願意嘗試一下,作為自我寫作經驗的梳理總結吧。總是要不斷總結才能有所提升的,也當是一點小經驗分享給各位寫作者。
在我看來,文章主要分兩方面:內容和形式。其中形式又分為:整體結構、敘事人稱、句式風格。從這幾個角度,我說下我個人對於如何通過閱讀文學作品提升自己寫作水平的一點看法。
首先是內容。
第一,當然是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哪怕寫科幻小說的,必然也是有那麼一點生活的影子,基於周邊生活已經發生的事情,能真實描寫的,再加工虛構。對此,我的看法是:好的文章,是生活的高級版本,或者說,1.5版本。
我常常挖掘身邊朋友的故事作為素材,因為真實發生在身邊,處處都是細節,寫起來比較順手。但寫完之後,他們看了,都會問:「這是寫的我嗎?怎麼感覺有點不一樣。我當時沒跟你說這話啊,你自己加的吧?」我都說:「當然了,文章是我基於生活加工過的。又不是寫新聞報道,幹嘛完全寫實?」
如果文章寫得跟生活一模一樣,完全照著生活本來的樣子平鋪直敘,那未免太輕看寫作這個行業了,也失了創作的滋味。還要寫作者幹嘛?有錄音筆就夠了。生活時常過於平淡,為了文章的可讀性,必要的伏筆、矛盾衝突,都需要加工創作。創作能力好的,看起來全無痕迹;創作能力差的,漏洞百出,要麼就是用力太猛,太刻意,顯得不真實。
在拿文學作品舉例之前,我先舉個其他藝術的例子,唱片專輯的例子。可見藝術審美如出一轍。
TaylorSwift的專輯《Fearless》(2010年格萊美年度專輯)里的單曲《LoveStory》,寫羅密歐與朱麗葉的。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我們都知道,兩個世仇之家的貴族男女相愛了,最後雙雙悲劇而亡。但在TaylorSwift筆下,故事變奏了,開頭還是男女相戀,但結局變了,由慘烈的悲劇變成了治癒系的喜劇:父母雙親同意兩人結婚,成就一段愛情故事的佳話。——這就是我上面說的生活的高級版本,1.5版本,基於素材再加工。你猜中了故事的開頭,但猜錯了故事的結局。
再比如夏洛蒂勃朗特的《簡愛》,十九世紀的文學作品,當時還是非常男權的社會,世人對於女性的定位就是相夫教子,老實一生。而愛情故事,也都是俊男美女、才子佳人的成人童話。其實,直到今天不還是這樣嗎?可《簡愛》寫的是一個美女嗎,一個佳人嗎,一個很老實本分的女人嗎?明顯不是。她寫的是一個平凡女人的尊嚴,一個在王子面前追求平等對話的灰姑娘,女權主義思想深刻多了。《簡愛》里的那段名言放在今天依然很有思想:
你以為我貧窮、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沒有靈魂沒有心嗎?不!我和你有一樣多的靈魂,一樣充實的心。
看,這就是高級版本。通常我們所認識到的灰姑娘,在見到高貴的王子後都是非常激動、非常卑微、非常感謝老天爺的,彷彿苦盡甘來,而一切都是男權的施捨,或美其名曰:賞賜。但《簡愛》不同。《簡愛》脫離於當時普世生活的高級內涵在於:女人不需要男人的憐憫;要愛情,但更要平等和尊嚴。
再看海明威的《老人與海》,寫一個很久沒打到魚的老人出海捕魚。按照正常小說的走向,應該是老人千辛萬苦終於捕到了一條大魚,皆大歡喜的勵志結局,給人美好的未來幻想。但海明威偏偏不是,他寫老人終於捕到了一條大魚,千辛萬苦,還是被鯊魚吃掉了,功虧一簣,一無所有。海明威不是寫努力之後的成功,而是寫努力之後的慘敗。這看似悲慘的結局卻在故事中一次又一次地被海明威提醒著:人,可以被打敗,但不能被打倒。就算老人又一次沒有捕到魚,但下一次他還會出海捕魚。就算生活一次又一次打擊了你,但你還是要堅強。這確實符合海明威的硬漢主義。看,這也是一種高級版本,1.5版本。比常人的思維要更高階一些。
人們總是樂於從故事裡學到點什麼。如果寫故事的人把故事寫得和讀者的想法完全一致,彷彿彼此在同一個水平上,那會降低讀者對作者的敬重,同時也覺得這部作品可有可無,純消遣而已,沒什麼大意義。但如果作者通過作品輸出了一種與眾不同的、高階的價值觀,那就不一樣了。比如《LoveStory》宣揚勇敢追求愛情,《簡愛》宣揚女性平等,《老人與海》宣揚人的骨氣、百折不饒,能發人深省的,自然會成為好的作品。
切記:藝術作品要高於生活,成為生活的高級版本、1.5版本。可以普通的開始,但必須是高級的走向和結局,宣揚有深度的價值觀。這樣才能深入人心。
關於內容的第二點:不要用現有的社會道德來評價和束縛文學創作。渡邊淳一的《失樂園》寫婚外情的,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里唯一真正相愛並結婚的是一對亂倫的姑侄,杜拉斯的《情人》寫的是大叔和未成年少女的愛情,本哈德的《朗讀者》寫的是十五歲的少年和中年婦女的愛情。這類突破倫理的文學作品太多了。但如果只是獵奇情色敏感話題,就不能成為著作;不過是淪為底下色情小說了。並不是非要寫大尺度,只是問題在於,要能深入人性,而不是浮於表面。而人性本來就是複雜的,多種多樣,形形色色。如果你的作品只是單一的宣揚簡單的真善美,或者簡單的抨擊社會、大罵髒話,我懷疑只是在做表面文章。要有深度。
關於內容的第三點是細節描寫。故事內容是否能引人入勝,就在於細節描寫是否細膩。比如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里大量的數字細節。比如張愛玲在《傾城之戀》和《半生緣》里大量的心理描寫。比如渡邊淳一在《失樂園》里大量的性心理描寫。比如川端康成在《雪國》里大量的環境描寫。使得讀者的代入感很強,彷彿身臨其境,感覺很真實。能掌握好這些細節描寫,你的故事就成功了大半。比如市面上很多恐怖驚悚小說,也許文筆不怎麼樣,但是他們塑造恐怖氛圍很棒,當然有人喜歡了。
總之,內容的好勝在兩點:一,有深度,高於生活,最好能挖掘人性;二,細節豐滿,引人入勝。
內容之外,是整體結構。最簡單的敘事結構是順敘。新手寫作必然是從這個開始的。熟練之後可以嘗試其他敘事方式。很多人喜歡用倒序,但在我看來,倒序只是把結果先放出來,後面也都是順序的。根本沒什麼大差別。真正有創新的,還是適當的插敘。
比如「雙螺旋敘事結構」,兩個平行故事同時講,最後交叉。代表作為霍達的《穆斯林的葬禮》和丹布朗的《達芬奇密碼》。交換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兩個故事之間的銜接,不然只是生硬地在賣弄寫作技巧了。技巧應當是為內容服務的,不應該喧賓奪主。
還有一種交叉式插敘,代表作為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和陳忠實的《白鹿原》。可能第三章里分別提到了第一章、第二章、第五章、第七章里的某些事情,你越往後讀,越有豁然開朗的感覺,許多很前面呼應的地方。
新人寫作不要輕易嘗試這種寫法。故事的框架要很大才能支撐這樣情節複雜的人物關係,沒有幾十年的文筆積澱是做不到這種駕馭能力的。但是這種前後呼應的方式我們可以學習,會給讀者製造驚喜,對任何類型的文章都適用。
因此,我們可以嘗試學習最簡單的插敘。比如你寫一個故事要提到很多人物、很多背景,最簡單的小技巧是:不必一上來什麼都說了,你以為是都很要緊的背景交代,其實讀者看來,大片無關冗餘,還沒進入主題就昏昏欲睡,甚至放棄閱讀;你可以寫到什麼了,順帶提出它的背景關係,寫到另一個了,再順帶提它的背景關係,使得局部文字都是緊密相關的,同時偶爾帶到之前的,呼應一下,這樣讀者會豁然覺得:原來前面還有這個伏筆。
這一點示例很多,比如四大名著《紅樓夢》《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滸傳》哪個不是很多人物,關係複雜,但不可能一開頭什麼都介紹了,都是寫到誰了,再插敘交代與他相關的關係,只在後面提到前面的人,很少在前面就提到後面的人。剛入門的寫作者容易犯恨不得一口氣都交代完的錯誤。這個要切記避免。
用好插敘和前後呼應。
結構之後是敘事人稱。大多數文學名著都是第三人稱,便於宏觀、全面、中肯地描寫整個故事。但也有少數是第一人稱,比如杜拉斯的《情人》、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書里的「我」並非故事的主角,雖然是第一人稱,但卻是第三視角)、塞林格的《麥田裡的守望著》、川端康成的《雪國》。
第一人稱的好處是,讀者的代入感很強,容易熏染氛圍,讓讀者快速成為書中的主角,很好地體驗寫作者的體驗,身臨其境。但這樣就對讀者的身份有了限制。比如以女性視角寫的第一人稱的言情小說,會有很多女生喜歡,但男生就很少去讀,哪怕他也喜歡看言情,寧願去看第三人稱的言情,以局外人的身份看故事。而以中老年人的視角寫的故事,年輕人就很少願意主動去讀。就是身份上的誤差,導致讀者的流失。
另外,第一人稱寫故事,容易片面,出現偏頗,把太多個人情緒注入其中,而且個人也只能看到事情發展的一部分。就算拼湊起來,也很麻煩。但這倒是很適合寫懸疑小說。因為懸疑本就是需要從局部拼湊成整體的,有個推理的過程。
第三人稱寫作,可以互補,從不同人的視角出發,很快讓讀者明白髮生了什麼,從而順暢地繼續看下去,關注後續情節。
建議寫長篇小說的,為了故事的全面和避免讀者的局限性,盡量用第三人稱寫作。而寫短篇故事的、寫生活隨筆的,帶著點情緒化的,還是用第一人稱寫吧,更接地氣,更真實,更平易近人。寫得好,讀者會覺得你彷彿就是身邊的一個朋友。
故事結構和敘事人稱都是整體而宏觀的,其實更能彰顯個人風格和文筆的,還是句式。嚴肅文學的句式大多都是長段落。長段落適合描寫,無論是環境描寫、心理描寫還是情感抒發,容易營造氛圍,拉近故事與讀者的距離,讓讀者沉浸其中。有個性的寫作者都擅長寫長段落,且能寫出與眾不同的感覺來。比如《傾城之戀》里白流蘇的一段心理描寫,張愛玲一貫的悲涼意味,很瘮人:
七八年一霎眼就過去了。你年輕么?不要緊,過兩年就老了,這裡,青春是不稀罕的。他們有的是青春──孩子一個個的被生出來,新的明亮的眼睛,新的紅嫩的嘴,新的智慧。一年又一年的磨下來,眼睛鈍了,人鈍了,下一代又生出來了。這一代便被吸收到朱紅灑金的輝煌的背景里去,一點一點的淡金便是從前的人的怯怯的眼睛。
相比之下,短段落更適合輕快簡單的節奏,比如李碧華寫的很多都市傳奇,最典型的是《霸王別姬》,或者亦舒的輕小說,最典型的是《喜寶》。注重的是人物的心情、情緒、對話。很多一句話就一段,什麼都一筆帶過,然後接著往下寫,連珠炮似的。讀者看得也很起勁。但這固然能寫成好的故事,情節精彩絕倫,跌宕起伏,卻很難寫成嚴肅的經典文學。不夠厚重。
句式的長短如果處理得好,抓住韻律和語感,非常吸引人。最精美的長短句大概就是王道乾翻譯的杜拉斯的《情人》了,尤其是開頭的那兩段,很有韻律。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這個形象,我是時常想到的,這個形象,只有我一個人能看到,這個形象,我卻從來不曾說起。它就在那裡,在無聲無息之中,永遠使人為之驚嘆。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讓我感到自悅自喜,只有在它那裡,我才認識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很多人以為文筆不重要,其實文筆很重要,句段能寫出自己的特色,寫什麼都會自成風格。文筆好的,句段之間有韻律的(有韻律不代表押韻,太押韻會顯得古板和僵硬),寫什麼都有讀者願意讀下去。因為他們的文字讓讀者覺得舒適。只講究故事、情節,完全不去提升文筆,文章乾澀,就很難去拓展你的讀者圈子。固然有人是天生文筆好,但多數人是可以通過閱讀培養語感,所以要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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