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報本身是有還是無?因果律本身是有還是無?


業報本身是有還是無?因果律本身是有還是無?

這個問題,十分深奧,是佛學的核心問題。

阿含經、華嚴經、大涅槃經與楞伽經等等無數經文,回答了這一問題。

中阿含經卷第三

業相應品第二

(一一)[8]中阿含業相應品[9]鹽喻經第一

[0433a13] 我聞如是:

[0433a13]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0433a14]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10]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不行梵行不得盡苦,若作是說,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修行梵行便得盡苦。所以者何?若使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少水中,欲令水鹹不可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少水鹹叵飲耶?」

[0433a24] 答曰:「如是。世尊!所以者何?鹽多水少,是故能令鹹不可飲。」

[0433a25] 「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

[0433a29]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恆水中,欲令水鹹不可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恆水鹹[11]叵飲耶?」

[0433b07] 答曰:「不也。世尊!所以者何?恆水甚多,一兩鹽少,是故不能令鹹叵飲。」

[0433b08] 「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0433b12]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奪取他羊。云何有人奪取他羊?謂奪羊者,或王、王臣,極有威勢,彼羊主者,貧賤無力,彼以無力故便種種承望,叉手求索而作是說:『尊者!可見還羊,若見與直。』是謂有人奪取他羊。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

[0433b25]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人雖竊他羊,主還奪取。云何有人雖竊他羊,主還奪取?謂竊羊者貧賤無勢,彼羊主者或王、王臣,極有威力,以有力故收縛竊者,還奪取羊。是謂有人雖竊他羊,主還奪取。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0433c09]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負他五錢,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云何有人負他五錢,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謂負債人貧無力勢,彼貧無力故,負他五錢,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是謂有人負他五錢,為主所縛,乃至一錢亦為主所縛。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

[0433c23]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人雖負百錢,不為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為主所縛。云何有人雖負百錢,不為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為主所縛?謂負債人產業無量,極有勢力,彼以是故,雖負百錢,不為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為主所縛。是謂有人雖負百錢,不為主所縛,乃至千萬亦不為主所縛。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彼於現法設受善惡業報而輕微也。」

[0434a09]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四)[4]中阿含業相應品[5]羅[6]雲經第四[7](

[0436b27] 於是,世尊即說頌曰:

「[14]人犯一法,  謂妄言是,

 不畏後世,  無惡不作。

 寧噉鐵丸,  其熱如火,

 不以犯戒,  受世信施。

 若畏於苦,  不愛念者,

 於隱顯處,  莫作惡業。

 若不善業,  已作今作,

 終不得脫,  亦無避處。」

[0436c07] 佛說頌已,復問羅[*]云:「於意云何?人用鏡為?」

[0436c08] 尊者羅[*]雲答曰:「世尊!欲觀其面,見淨不淨。」

[0436c09] 「如是。羅[*]雲!若汝將作身業,即觀彼身業:『我將作身業,彼身業為淨、為不淨,為自為、為他?』羅[*]雲!若觀時則知,我將作身業,彼身業淨,或自為,或為他,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羅[*]雲!汝當捨彼將作身業。羅[*]雲!若觀時則知,我將作身業,彼身業不淨,或自為,或為他,善與樂果受於樂報。羅[*]雲!汝當受彼將作身業。

[0436c16] 「羅[*]雲!若汝現作身業,即觀此身業:『若我現作身業,此身業為淨、為不淨,為自為、為他?』羅[*]雲!若觀時則知,我現作身業,此身業淨,或自為,或為他,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羅[*]雲!汝當捨此現作身業。羅[*]雲!若觀時則知,我現作身業,此身業不淨,或自為,或為他,善與樂果受於樂報。羅[*]雲!汝當受此現作身業。

[0436c23] 「羅[*]雲!若汝已作身業,即觀彼身業:『若我已作身業,彼身業已過去、滅盡、變易,為淨、為不淨,為自、[15]或為他?』羅[*]雲!若觀時則知,我已作身業,彼身業已過去、滅盡、變易,彼身業淨,或自為,或為他,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羅[*]雲!汝當詣善知識、梵行人所,彼已作身業,至心發露,應悔過說,慎莫覆藏,更善[1]持護。羅[*]雲!若觀時則知,我已作身業,彼身業已過去滅盡變易,彼身業不淨,或自為,或為他,善與樂果受於樂報。羅[*]雲!汝當晝夜歡喜,住正念正智,口業亦復如是。

[0437a05] 「羅[*]雲!因過去行故,已生意業,即觀彼意業:『若因過去行故,已生意業,彼意業為淨、為不淨,為自為、為他?』羅[*]雲!若觀時則知,因過去行故,已生意業,彼意業已過去、滅盡、變易,彼意業淨,或自為,或為他,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羅[*]雲!汝當捨彼過去意業,羅[*]雲!若觀時則知,因過去行故,已生意業已過去、滅盡、變易,彼意業不淨,或自為,或為他,善與樂果受於樂報。羅[*]雲!汝當受彼過去意業。

[0437a14] 「羅[*]雲!因未來行故,當生意業,即觀彼意業:『若因未來行故,當生意業,彼意業為淨、為不淨,為自為、為他?』羅[*]雲!若觀時則知,因未來行故,當生意業,彼意業淨,或自為,或為他,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羅[*]雲!汝當捨彼未來意業。羅[*]雲!若觀時則知,因未來行故,當生意業,彼意業不淨,或自為,或為他,善與樂果受於樂報。羅[*]雲!汝當受彼未來意業。

[0437a22] 「羅[*]雲!因現在行故,現生意業,即觀此意業:『若因現在行故,現生意業,此意業為淨、為不淨,為自為、為他?』羅[*]雲!若觀時則知,因現在行故,現生意業,此意業淨,或自為,或為他,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羅[*]雲!汝當捨此現在意業。羅[*]雲!若觀時則知,因現在行故,現生意業,此意業不淨,或自為,或為他,善與樂果受於樂報。羅[*]雲!汝當受此現在意業。

[0437b02] 「羅[*]雲!若有過去沙門、梵志,身、口、意業,已觀而觀,已淨而淨,彼一切即此身、口、意業,已觀而觀,已淨而淨。羅[*]雲!若有未來沙門、梵志,身、口、意業,當觀而觀,當淨而淨,彼一切即此身、口、意業,當觀而觀,當淨而淨,羅[*]雲!若有現在沙門、梵志,身、口、意業,現觀而觀,現淨而淨,彼一切即此身、口、意業,現觀而觀,現淨而淨。羅[*]雲!汝當如是學,我亦即此身、口、意業,現觀而觀,現淨而淨。」

[0437b10] 於是,世尊復說頌曰:

「身業、口業、  意業,羅[*]雲!

 善不善法,  汝應常觀。

 知已妄言,  羅[*]雲莫說,

 [2]禿從他活,  何可妄言?

 覆沙門法,  空無真實,

 謂說妄言,  不護其口。

 故不妄言,  正覺之子,

 是沙門法,  羅[*]雲當學。

 方方豐樂,  安隱無怖,

 羅[*]雲至彼,  莫為害他。」

[0437b21] 佛說如是。尊者羅[*]雲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437b23] [3]羅雲經第四竟[4](一千八百三十二字)

(一五)[5]中阿含業相應品[6]思經第五[7](初一日誦)

[0437b25] 我聞如是:

[0437b25]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0437b26]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或現世受,或後世受;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於中,身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口有四業,意有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

[0437c01] 「云何身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一曰殺生,極惡飲血,其欲傷害,不慈眾生,乃至蜫蟲。二曰不與取,著他財物以偷意取。三曰邪婬,彼或有父所護,或母所護,或父母所護,或姉妹所護,或兄弟所護,或婦父母所護,或親親所護,或同姓所護,或為他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假賃至華[8]鬘,親犯如此女。是謂身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

[0437c09] 「云何口故作四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一曰妄言,彼或在眾,或在眷屬,或在王家,若呼彼問,汝知便說,彼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見言見,見言不見,為己為他,或為財物,知已妄言。二曰兩舌,欲離別他,聞此語彼,欲破壞此,聞彼語此,欲破壞彼,合者欲離,離者復離,而作群黨,樂於群黨,稱說群黨。三曰麤言,彼若有言,辭氣麤獷,惡聲逆耳,眾所不喜,眾所不愛,使他苦惱,令不得定,說如是言。四曰綺語,彼非時說,不真實說,無義說,非法說,不止息說,又復稱歎不止息事,違背於時而不善教,亦不善訶。是謂口故作四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

[0437c22] 「云何意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一曰貪伺,見他財物諸生活具,常伺求望,欲令我得。二曰嫉恚,意懷憎嫉而作是念:『彼眾生者,應殺、應縛、應收、應免、應逐擯出。』其欲令彼受無量苦。三曰邪見,所見顛倒,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齋、無有呪說,無善惡業,無善惡業報,無此世彼世,無父無母,世無真人往至善處、善去、善向,此世彼世,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是謂意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

[0438a03] 「多聞聖弟子捨身不善業,修身善業,捨口、意不善業,修口、意善業。彼多聞聖弟子如是具足精進戒德,成就身淨業,成就口、意淨業,離恚離諍,除去睡眠,無[1]調貢高,斷疑、度慢,正念正智,無有愚癡,彼心與慈俱,遍滿一方成就遊,如是二三四方、四維上下,普周一切,心與慈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彼作是念:『我本此心少不善修,我今此心無量善修。』多聞聖弟子其心如是無量善修,若本因惡知識,為放逸行,作不善業,彼不能將去,不能穢汙,不復相隨。若有幼少童男、童女,生便能行慈心解脫者,而於後時,彼身、口、意寧可復作不善業耶?」

[0438a17] 比丘答曰:「不也。世尊!所以者何?自不作惡業,惡業何由生?」

[0438a18] 「是以男女在家、出家,常當勤修慈心解脫,若彼男女在家、出家修慈心解脫者,不持此身往至彼世,但隨心去此。比丘應作是念:『我本放逸,作不善業,是一切今可受報,終不後世。』若有如是行慈心解脫無量善修者,必得阿那含,或復上得。如是,悲、喜、心與捨俱,無結無怨,無恚無諍,極廣甚大,無量善修,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彼作是念:『我本此心少不善修,我今此心無量善修。』多聞聖弟子其心如是無量善修,若本因惡知識,為放逸行,作不善業,彼不能將去,不能穢汙,不復相隨。若有幼少童男、童女,生便能行捨心解脫者,而於後時,彼身、口、意寧可復作不善業耶?」

[0438b03] 比丘答曰:「不也。世尊!所以者何?自不作惡業,惡業何由生?」

[0438b04] 「是以男女在家、出家,常當勤修捨心解脫。若彼男女在家、出家修捨心解脫者,不持此身往至彼世,但隨心去此。比丘應作是念:『我本放逸,作不善業,是一切今可受報,終不後世。』若有如是行捨心解脫無量善修者,必得阿那含,或復上得。」

[0438b10]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0438b12] [2]思經第五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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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二十四

[*]於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十迴向品第二十五之二

[0128b12]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諸善根如是迴向時,雖隨生死而不改變,求一切智未曾退轉,在於諸有心無動亂,悉能度脫一切眾生,不染有為法,不失無礙智。菩薩行位,因緣無盡;世間諸法,無能變動;具足清淨諸波羅蜜,悉能成就一切智力。菩薩如是離諸癡暗,成菩提心,開示光明,增長淨法,迴向勝道,具足眾行;以清淨意,善能分別;了一切法,悉隨心現;知業如幻,業報如像,諸行如化;因緣生法,悉皆如響;菩薩諸行,一切如影;出生無著清淨法眼,見於無作廣大境界;證寂滅性,了法無二;得法實相,具菩薩行;於一切相,皆無所著;善能修行同事諸業,於白淨法恆無廢捨;離一切著,住無著行。菩薩如是善巧思惟,無有迷惑,不違諸法,不壞業因,明見真實,善巧迴向;知法自性,以方便力,成就業報,到於彼岸;智慧觀察一切諸法,獲神通智諸業善根;無作而行,隨心自在。菩薩摩訶薩以諸善根如是迴向,為欲度脫一切眾生,不斷佛種,永離魔業,見一切智無有邊際,信樂不捨離世境界,斷諸雜染;亦願眾生得清淨智,入深方便,出生死法,獲佛善根,永斷一切諸魔事業,以平等印普印諸業,發心趣入一切種智,成就一切出世間法。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三十七

[*]於闐國[*]三藏實叉難陀[*]奉 制譯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四

[0193c17]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如是觀已,復以大悲為首、大悲增上、大悲滿足,觀世間生滅,作是念:『世間受生皆由著我,若離此著,則無生處。』復作是念:『凡夫無智,執著於我,常求有、無,不正思惟,起於妄行,行於邪道;罪行、福行、不動行,積集增長,於諸行中植心種子,有[5]漏有取,復起後有生及老死。所謂:業為田,識為種,無明闇覆,愛水為潤,我慢溉灌,見網增長,生名色芽,名色增長生五根,諸根相對生觸,觸對生受,受後希求生愛,愛增長生取,取增長生有;有生已,於諸趣中起五蘊身,名生;生已衰變為老,終歿為死。於老死時,生諸熱惱;因熱惱故,憂愁悲歎,眾苦皆集。此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任運而滅亦無滅者。』菩薩如是隨順觀察緣起之相。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於第一義諦不了故名:無明,所作業果是行,行依止初心是識,與識共生四取蘊為名色,名色增長為六處,根、境、識三事和合是觸,觸共生有受,於受染著是愛,愛增長是取,取所起有漏業為有,從業起蘊為生,蘊熟為老,蘊壞為死;死時離別,愚迷貪戀,心胸煩悶為愁,涕泗諮嗟為歎,在五根為苦,在意地為憂,憂苦轉多為惱。如是但有苦樹增長,無我、無我所,無作、無受者。』復作是念:『若有作者,則有作事;若無作者,亦無作事,第一義中俱不可得。』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何以故?隨事貪欲與心共生,心是識,事是行,於行迷惑是無明,與無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長是六處,六處三分合為觸,觸共生是受,受無厭足是愛,愛攝不捨是取,彼諸有支生是有,有所起名:生,生熟為老,老壞為死。』

[0194a20] 「佛子!此中無明有二種業,一令眾生迷於所緣,二與行作生起因。行亦有二種業,一能生未來報,二與識作生起因。識亦有二種業,一令諸有相續,二與名色作生起因。名色亦有二種業,一互相助成,二與六處作生起因。六處亦有二種業,一各取自境界,二與觸作生起因。觸亦有二種業,一能觸所緣,二與受作生起因。受亦有二種業,一能領受愛憎等事,二與愛作生起因。愛亦有二種業,一染著可愛事,二與取作生起因。取亦有二種業,一令諸煩惱相續,二與有作生起因。有亦有二種業,一能令於餘趣中生,二與生作生起因。生亦有二種業,一能起諸蘊,二與老作生起因。老亦有二種業,一令諸根變異,二與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種業,一能壞諸行,二不覺知故相續不絕。

[0194b07] 「佛子!此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者,由無明乃至生為緣,令行乃至老死不斷,助成故。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者,由無明乃至生不為緣,令諸行乃至老死斷滅,不助成故。佛子!此中無明、愛、取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不斷是業道,餘分不斷是苦道;前後際分別滅三道斷,如是三道離我、我所,但有生滅,猶如束蘆。復次,無明緣行者,是觀過去;識乃至受,是觀現在;愛乃至有,是觀未來。於是以後,展轉相續。無明滅行滅者,是觀待斷。復次,十二有支名為三苦,此中無明、行乃至六處是行苦,觸、受是苦苦,餘是壞苦;無明滅行滅者,是三苦斷。復次,無明緣行者,無明因緣能生諸行;無明滅行滅者,以無無明,諸行亦無,餘亦如是。又無明緣行者,是生繫縛;無明滅行滅者,是滅繫縛。餘亦如是。又無明緣行者,是隨順無所有觀;無明滅行滅者,是隨順盡滅觀。餘亦如是。

[0194b24] 「佛子!菩薩摩訶薩如是十種逆順觀諸緣起。所謂:有支相續故,一心所攝故,自業差別故,不相捨離故,三道不斷故,觀過去、現在、未來故,三苦聚集故,因緣生滅故,生滅繫縛故,無所有、盡觀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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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九

[*]宋代沙門慧嚴等依泥洹經加之

[*]師子吼菩薩品[4]之五

[0795b07] 「世尊!經中復說若人重心造善惡業必得果報,若現世受、若次生受、若後世受。純陀善業重心作故,當知是業必定受報。若定受報,云何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云何復得見於佛性?

[0795b12] 「世尊!經中復說施三種人果報無盡:一[*]者、病人,二[*]者、父母,三[*]者、如來。世尊!經中復說: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如其無有欲界業者,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色無色業亦復如是。』世尊!如法句偈: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業。又,阿尼樓[10]馱言:『世尊!我憶往昔以一食施,八萬劫中不墮三惡。』世尊!一食之施尚得是報,何況純陀信心施佛,具足成就檀波羅蜜?

[0795b21] 「世尊!若善果報不可盡者,謗方等經、犯五逆罪、毀四重禁、一闡提罪,云何可盡?若不可盡,云何能得見於佛性、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0795b25]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唯有二人能得無量無邊功德,不可稱計、不可宣說,能竭生死[11]漂流[*]瀑河,降魔怨敵、摧魔勝幢,能轉如來無上法輪:一者、善問,二者、善答。

[0795b28] 「善男子!佛十力中,業力最深。善男子!有諸眾生於業緣中心輕不信,為度彼故作如是說。

[0795c01] 「善男子!一切作業有輕、有重。輕、重二業復各有二:一[*]者、決定,二、不決定。善男子!或有人言:『惡業無果。若言惡業定有果者,云何氣噓[12]旃陀羅而得生天?[13]鴦掘摩羅得解脫果?以是義故,當知作業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我為除斷如是邪見故,於經中說如是語:『一切作業無不得果。』善男子!或有重業可得作輕、或有輕業可得作重,非一切人唯有愚、智,是故當知非一切業悉定得果,雖不定得、亦非不得。

[0795c11] 「善男子!一切眾生凡有二種:一[*]者、智人,二[*]者、愚人。有智之人以智慧力能令地獄極重之業現世輕受,愚癡之人現世輕業地獄重受。」

[0795c14] 師子吼言:「世尊!若如是者,則不應求清淨梵行及解脫果。」

[0795c16] 佛言:「善男子!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梵行解脫;以不定故,則修梵行及解脫果。善男子!若能遠離一切惡業則得善果,若遠善業則得惡果。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修習聖道;若不修道則無解脫。一切聖人所以修道,為壞定業得輕報故,不定之業無果報故。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修習聖道。若人遠離修習聖道得解脫者,無有是處;不得解脫得涅槃者,亦無是處。

[0795c25] 「善男子!若一切業定得果者,一世所作純善之業應當永已,常受安樂;一世所作極重惡業,亦應永已,受大苦惱。業果若爾,則無修道、解脫、涅槃。人作人受、婆羅門作婆羅門受,若如是者則不應有下姓下有,人應常人、婆羅門應常婆羅門。小時作業應小時受,不應中年及老時受;老時作惡生地獄中,地獄初身不應便受,應待老時然後乃受;若老時不殺,不應壯年得壽;若無壯壽,云何至老?業無失故。業若無失,云何而有修道、涅槃?

[0796a06] 「善男子!業有二種:定以不定。定業有二:一[*]者、報定,二[*]者、時定。或有報定而時不定,緣合則受,或三時受,所謂現受、生受、後受。

[0796a09] 「善男子!若定心作善惡等業,作已深生信心歡喜,若發誓願供養三寶,是名定業。

[0796a11] 「善男子!智者善根深固難動,是故能令重業為輕;愚癡之人不善深厚,能令輕業而作重報。以是義故,一切諸業不名決定。菩薩摩訶薩無地獄業,為眾生故,發大誓願生地獄中。

[0796a17] 「善男子!往昔眾生壽百年時,恆沙眾生受地獄報。我見是已,即發大願受地獄身。菩薩爾時實無是業,為眾生故,受地獄果。我於爾時在地獄中,經無量歲為諸罪人廣開分別十二部經。諸人聞已,壞惡果報,令地獄空,除一闡提。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a23] 「復次,善男子!是賢劫中無量眾生墮畜生中受惡業果。我見是已,復發誓願:『為欲說法度眾生故,或作麞、鹿、羆、鴿、獼猴、龍、蛇、金翅、魚、鼈、狐、[1]兔、牛、馬之身。』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實無如是畜生惡業,以大願力為眾生故,現受是身,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a29] 「復次,善男子!是賢劫中復有無量無邊眾生生餓鬼中,或食吐汁、脂、肉、膿、血、屎、尿、涕、唾,壽命無量[2]百千萬歲,初不曾聞漿水之名,況復眼見而得飲[3]也?設遙見水,生意往趣,到則變成猛火、膿、血;或時不變,則有多人手執[4]矛[5]槊遮護捉持,不令得前;或[6]天降雨,至身成火。是名惡業果報。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實無如是諸惡業果,為化眾生令得解脫故,發誓願受如是身,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b10] 「善男子!我於賢劫生屠[7]膾家,畜養鷄、豬、牛、羊,摾獵、羅網、[8]漁捕,旃陀羅舍作賊劫盜。菩薩實無如是惡業,為度眾生令得解脫,以大願力受如是身,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b14] 「善男子!是賢劫中復生邊地,多作貪欲、瞋恚、愚癡,習行非法,不信三寶、後世果報,不能恭敬父母、親老、耆舊、長宿。善男子!菩薩爾時實無是業,為令眾生得解脫故,以大願力而生其中,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b20] 「善男子!是賢劫中,復受女身、惡身、貪身、瞋身、癡身、妬身、慳身、[9]幼身、誑身、纏蓋之身。善男子!菩薩爾時亦無是業,但為眾生得解脫故,以大願力願生其中,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b24] 「善男子!我於賢劫受黃門身、無根、二根及不定根。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實無如是諸惡身業,為令眾生得解脫故,以大願力願生其中,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0796b28] 「善男子!我於賢劫復習外道尼乾子法,信受其法,無施、無祠、無施祠報,無善惡業、無善惡報,無現在世及未來世,無此、無彼,無有聖人、無變化身,無道、涅槃。善男子!菩薩實無如是惡業,但為眾生令得解脫,以大願力受是邪法,是名菩薩摩訶薩非現生後受是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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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一

[1]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2]譯

一切佛語心品[3]第一[4]之一

[0483a10]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0483a11] 佛告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諸識有二種生:謂流注生,及相生。有二種住:謂流注住,及相住。有二種滅:謂流注滅,及相[2]滅。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3]真相。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大慧!不思議[4]薰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薰,是分別事識因。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5]大慧!是名相滅。大慧!相續滅者,相續所因滅,則相續滅,所從滅及所緣滅,則相續滅。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謂無始妄想[*]薰。緣者,謂自心見等識境妄想。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大慧!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6]滅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大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論,謂:『攝受境界滅,識流注亦滅。若識流注滅者,無始流注應斷。』大慧!外道說流注生因,非眼識色明集會而生,更有異因。大慧!彼因者說言:『若勝妙、若士夫、若自在、若時、若微塵。』

[0483b23] 「復次,大慧!妄想三有苦滅,無知愛業緣滅,自心所現幻境隨見。今當說。大慧!若有沙門婆羅門,欲令無種有種因果現,及事時住,緣陰界入生住,或言生已滅。大慧!彼若相續、若事、若生、若有、若涅槃、若道、若業、若果、若諦,破壞斷滅論。所以者何?以此現前不可得,及見始非分故。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種,不作[10]牙事。如是,大慧!若陰界入性,已滅今滅、當滅,自心妄想見無因故,彼無次第生。大慧!若復說無種有種識,三緣合生者,龜應生毛,沙應出油。汝宗則壞,違決定義。有種無種說有如是過,所作事業,悉空無義。大慧!彼諸外道,說有三緣合生者,所作方便因果自相,過去、未來、現在,有種、無種相。從本已來成事相承,覺想地轉,自見過習氣,作如是說。如是,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11]害,邪曲迷醉,無智妄稱一切智說。大慧!若復諸餘沙門婆羅門,見離自性、浮雲、火輪揵闥婆城,無生、幻、焰、水月及夢,內外心現,妄想無始虛偽,不離自心。妄想因緣滅盡,離妄想說所說、觀所觀,受用建立身之藏識。於識境界,攝受及攝受者不相應。無所有境界,離生住滅,自心起隨入分別。大慧!彼菩薩不久當得生死涅槃平等,大悲巧方便,無開發方便。大慧![12]彼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幻,不勤因緣,遠離內外境界,心外無所見。次第隨入無相處,次第隨入從地至地三昧境界,解三界如幻,分別觀察,當得如幻三昧。度自心現無所有,得住般若波羅蜜。捨離彼生所作方便金剛喻三摩提,隨入如來身。隨入如如化,神通自在,慈悲方便,具足莊嚴。等入一切佛剎,外道入處,離心意意識。是菩薩漸次轉身,得如來身。大慧!是故欲得如來隨入[13]身者,當遠離陰界入心,因緣所作方便,生住滅妄想虛偽。唯心直進,觀察無始虛偽過妄想習氣,因三有思惟無所有,佛地無生,到自覺聖趣,自心自在,到無開發行。如隨眾色摩尼,隨入眾生微細之心,而以化身隨心量度,諸地漸次相續建立。是故大慧!自悉檀善,應當修學。」

[0484b29]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

「青赤諸雜色,  波浪悉無有,

 採集業說心,  開悟諸凡夫。

 彼業悉無有,  自心所攝離,

 所攝無所攝,  與彼波浪同。

 受用建立身,  是眾生現識,

 於彼現諸業,  譬如水波浪。」

[0484c07] 爾時,大慧菩薩復說偈言:

「大海波浪性,  鼓躍可分別;

 藏與業如是,  何故不覺知?」

[0484c10]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

「凡夫無智慧,  藏識如巨海,

業相猶波浪,  依彼譬類通。」

[0484c17]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

「若說真實者,  彼心無真實。

 譬如海波浪,  鏡中像及夢,

 一切俱時現,  心境界亦然。

 境界不具故,  次第業轉生,

 識者識所識,  意者意謂然,

 五則以顯現,  無有定次第。

 譬如工畫師,  及與畫弟子,

 布彩圖眾形,  我說亦如是。

 彩色本無文,  非筆亦非素,

 為悅眾生故,  綺錯[3]繢眾像。

 言說別施行,  真實離名字,

 分別應初業,  修行示真實。

 真實自悟處,  覺想所覺離,

 此為佛子說,  愚者廣分別。

 種種皆如幻,  雖現無真實,

 如是種種說,  隨事別施設,

 所說非所應,  於彼為非說。

 彼彼諸病人,  良醫隨處方,

 如來為眾生,  隨心應量說。

 妄想非境界,  聲聞亦非分,

 哀愍者所說,  自覺之境界。

[0487c19] 「大慧!是名觀察五法自性相經,自覺聖智趣所行境界。汝等諸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0487c20]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善觀二種無我相。云何二種無我相?謂人無我,及法無我。云何人無我?謂離我我所、陰、界、入聚。無知業愛生,眼色等攝受計著生識,一切諸根自心現器身[8]等藏,自妄想相施設顯示。如河流,如種子,如燈,如風,如雲,剎那展轉壞。躁動如猨猴,樂不淨處如飛蠅,無厭足如風火,無始虛偽習氣因如汲水輪。生死趣有輪,種種身色,[9]幻術神呪,機發像起。善彼相知,是名人無我智。云何法無我智?謂覺陰、界、入妄想相自性如,陰、界、入離我我所。陰、界、入積聚,因業愛繩縛,展轉相緣,生無動搖。諸法亦爾,離自共相。不實妄想相、妄想力,是凡夫生,非聖賢也,心意識五法自性離故。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分別一切法無我。善法無我菩薩摩訶薩,不久當得初地菩薩無所有觀。地相觀察,開覺歡喜。次第漸進,超九地相,[1]得法雲地。於彼建立無量寶莊嚴大寶蓮華王像、大寶宮殿,幻自性境界修習生,於彼而坐。同一像類諸最勝子眷屬圍繞,從一切佛剎來,佛手灌頂,如轉輪聖王太子灌頂。超佛子地,到自覺[2]聖法趣,當得如來自在法身。見法無我故,是名法無我相。汝等諸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0489a05]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常說空法,  遠離於斷常,

 生死如幻夢,  而彼業不壞。

 虛空及涅槃,  滅二亦如是,

 愚夫作妄想,  諸聖離有無。」

[0489a10] 爾時,世尊復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大慧!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普入諸佛一切修多羅。凡所有經,悉說此義。諸修多羅,悉隨眾生悕望心故,為分別說,顯示其義,而非真實在於言說。如鹿渴想,誑惑群鹿。鹿於彼相,計著水性,而彼[2]水無。如是一切修多羅所說諸法,為令愚夫發歡喜故,非實聖智在於言說。是故,當依於義,莫著言說。」

楞伽[3]阿跋多羅寶經卷第一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16 冊 No. 0670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既然掛了個「物理學」標籤,沒有一個基於物理學的回答也的確不是事……

2018/9/2/16:30 註:葉公好龍啊。沒人答掛個物理學標籤碰瓷,答了就去掉?也是服了。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因果律究竟是有是無?

按照科學的思路,欲談論「因果」,須先定義何為「因果」——如果連什麼是「因果」都不知道,甲說乙扔石頭是因,石頭砸到丙是果;A說B盜竊是因,坐牢被爆菊是果;小紅說小明始亂終棄是因,炒比特幣一夜暴富卻是果……

真這麼亂來……咱還是找個地擼袖子開干吧,效率還高點。

個人認為,「因果律」的科學定義應該是這個樣子:系統依照自然規律隨時間的演化便是「因果」。

這樣似乎不好懂。我來舉個例子。

我們扔石頭,給石頭一個初速v1;那麼隨著時間t,石頭的運動軌跡是:

x=v1 * t

y=1/2 * g * t^2

其中,x為橫坐標,y為縱坐標;g是地球上的重力加速度;"*"代表乘法(因為擔心寫成X和x混淆)。

嗯,初中知識。

你可能會說,這有什麼意思呢?誰不知道啊。問你因果律呢,你扯這個幹什麼?

別著急。

現在,假設你出現在同樣的坐標系裡;假設你在其中的運動軌跡也可用類似的方程表示;請問,這塊石頭能否擊中你?

很簡單,聯立解方程:如果存在一個相同的時刻T,使得石頭的坐標(X, Y)和你的坐標重合——那麼石頭就會打中你。

否則……我在深圳往海里丟顆石頭,你在北京被打破了頭,你找我索賠是不是無理取鬧?兩者完全不存在因果關係嘛!

萬物皆數。

這並不是說,一切物質都是個數字;而是說,一切物質一切運動,都可以想辦法以數字把它的每個側面都巨細無靡的描摹出來。

因此,理論上說,我們可以利用量子論、相對論把世間的一切代入方程,從而計算出世間一切(比如北美洲的蝴蝶翅膀)對另外的一切(比如中國南海的颱風)的任何影響——此所謂「蝴蝶效應」。

你看,按照這個思路,如果理論足夠精確、算力足夠發達,我們甚至可以把你家做飯散發的那點熱量應該為XX颱風負多少責任算的清清楚楚!

當然,涉及混沌的東西我們目前還沒能力精確計算;涉及量子的東西則被自然規律限制,只能算個概率。但基本思路就是這樣子了。

正因為「不可能說清」,因此,科學上的「因果」,指的是A事物直接的以主導性的貢獻使得B事物發生。

——「直接」強調「非常緊密的關聯性」,比如小明「始亂終棄」和他「炒比特幣發家」就不存在緊密關聯。

——「主導性的貢獻」強調「貢獻比例」,比如B坐牢完全是因為他盜竊被抓了;「在牢內被爆菊」首先和「盜竊」沒有緊密關聯,其次「盜竊」雖然是後面一系列事件的誘因,但「盜竊」並不總導致「被爆菊」:換句話說就是「盜竊」對「被爆菊」的貢獻極其有限。

以上兩點,實際上就是「相關性並不等於因果」。

然後呢,這裡面還有個隱藏的第三點,那就是:時間順序上,先A後B才是「因果」。

這點看似非常的「常識」,似乎用不著說出來;但事實上,在物理學上,這點反而非常非常的困擾。

舉例來說,當t從小到大時,我們可以用一個公式描摹石頭的軌跡;但如果t從大到小呢?

事情就變成了「石頭在地上越滾越快,然後四散的泥土匯聚到中央,使得地上的坑突然合攏,同時把石頭彈起;石頭逆著拋物線軌跡回到投石者手裡;投石者手臂後仰,把石頭的動能全部回收,然後彎腰把它放回地上……」

嗯,說的這麼高大上,其實就是倒放嘛。

不過,也許你已經注意到了,「倒放」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也全都是符合物理定律的!

但是,這個場景卻不會在現實中出現。

這說明,時間是存在方向的。或者說,某些物理過程是不可逆的,不存在時間上的對稱性。

這個時間箭頭的方向,看來是被「熵」所限制了——熱力學告訴我們,「熵」只會單調增加。因此不會出現「碎片匯聚變成一隻完整的茶杯然後彈回桌面落在你的手邊」這種魔幻場景。

這個知識告訴我們,所謂「因果」,只是人們對「自然界的一切按物理規律隨時間演化」的一種總結,一種抽象。

換句話說,「因果」的背後是「物理規律」;它是「物質按規律隨時間演化」的抽象描述——並不存在一個單獨的、好像「慣性定律」一樣的「因果律」;相反,牛頓力學、量子論以及相對論,它們都是因果律的一部分


搞明白了「因果律」是什麼,現在我們可以回答「業報」是否存在了。

先看看這個問題做個預習:

自然界有哪些很殘酷的現象?

很顯然,自然界不存在什麼「業報」,只有自然規律。嗯,文青的說法,殘酷的自然規則。

叢林規則向來就是「你儘管死,我不管賠」。

當然,的確存在「育雛現象」;但是先別著急歌頌母愛——同一窩小崽子里,最小最弱那個可不會得到特殊照顧:事實上,殘酷的大自然教給動物媽媽的技能是:要死趕快死,死早了少浪費點奶水你的兄弟姐妹活下來的幾率才更大。

類似的,幼崽夭折,動物媽媽會馬上吃掉它。

因為生育需要太多能量,能找補回來一點就多一點生存的希望……

這,才是真正符合自然規律的行為。

這樣的世界太過冷酷。你一定滿心不舒服,不願意承認「冷酷才是真正的自然規律」。

你是對的。

我們還是希望活在一個充滿愛的、溫暖的世界。

但是,違背自然規律是沒好下場的!

自然規律就是冷酷的,你亂搞什麼博愛,是會自取滅亡的!

——我猜很多人會這樣說。

可是,「冷酷」只是人類杜撰出來的一個形容詞而已——我們甚至都無法嚴格定義何謂善惡!

那麼,你憑什麼敢說,自然規律就一定是「冷酷」的呢?

事實上,人類之所以能統治地球,恰恰是因為我們善於合作,能夠交流。

三個臭皮匠,頂一個諸葛亮。

合作打獵的狼群可以和猛虎抗衡;通過交流學會製造長矛甚至獵槍的非洲部落居民,可以一兩個人單挑獅群!

上善若水:為何總有人認為自己拿把刀和棍子就能和野獸打?

類似的,為了促進合作,我們不得不懲罰那些傷害他人、破壞合作基礎的人。

http://phone.mailseason.com/trust/

——「業報」不存在又怎樣?我們可以自己搞一套嘛。

法律和道德就是這麼來的。

換句話說,「業報」並非自然界天然存在的東西;它是我們(以及很多聰明的小動物)通過自己的靈智、後天促成的抽象事物。

猴子追求公平的啟示

正是有了道德和法律,現代人才從動物界以及那些落後的部落社會裡脫穎而出——搞的現在我們還不得不去保護已經變成珍稀動物的狼蟲虎豹以及現在還處於原始社會的人們……

但,從另一個方向上說,保護自然界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和目光短淺的狼蟲虎豹不同,我們可以認識到自然規律、然後自己設計一套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交互規則來——然後利用這個人為的規則,讓自然規律為我所用。

就好像前面那個描摹石頭這種拋射體的運動軌跡的公式一樣:這個規律為什麼一定只能附著在山崖上掉落的、砸我們腦袋的石頭上呢?

學不會利用它,猴子/猩猩/狼蟲虎豹就得靠我們有意識的保護才不至於滅絕;而當我們主動利用它,藉助它造出標槍、弓箭、火槍、大炮之後,我們就不僅佔據了地球,甚至還能對月球、火星發表點看法……

研究規律,掌握規律,然後借規律壯大,這也是因果呢。

類似的,通過「合作規律」的粗淺的、直覺的認識,我們創造出了自然界本不存在的「善惡」,並發展出道德和法律來懲惡揚善——這,才是我們中的個別聰明人能夠在吃飽喝足之餘,還有錢有閑,可以坐下來研究「小球從斜面滾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的前提。

有形的石塊是工具;無形的秩序也是工具。

換句話說,和某宗教的看法不同:學會分善惡並不是罪,它才是人之所以能為人的關鍵一步。

當然了,我們的頭腦太過簡單,我們對自然規律的認識太過粗淺——因此,我們對善惡的認識,不可避免的充滿了缺陷。

因此,我們需要拋棄很多表面的、膚淺的偏見,冷酷的、不帶感情的研究「善惡」,從而設立更好的制度,促進社會和諧、使得我們的文明有機會進一步發展壯大,增加通過「大過濾器」的機會。

大過濾器_百度百科


當然有,沒業報沒因果這還能叫佛教嗎?佛教中把撥無因果稱為可以斷善根的大邪見

《俱舍論》分別業品:「緣何邪見能斷善根。謂定撥無因果邪見。撥無因者。謂定撥無妙行惡行。撥無果者。謂定撥無彼果異熟。」

《大乘五蘊論》:「云何邪見。謂或謗因。或復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污慧為性。」

大乘小乘都認為否定因果屬於邪見

同時,原始佛經中也明確主張了業報因果

中阿含181經/多界經

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身惡行會生起令人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果報,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身惡行會生起非令人想要的、不可愛的、不合意的果報,這是可能的。』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語惡行……(中略)意惡行會生起令人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果報,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語惡行……(中略)意惡行會生起非令人想要的、不可愛的、不合意的果報,這是可能的。』

  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身善行會生起非令人想要的、不可愛的、不合意的果報,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身善行會生起令人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果報,這是可能的。』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語善行……(中略)意善行會生起非令人想要的、不可愛的、不合意的果報,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語善行……(中略)意善行會生起令人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果報,這是可能的。』

  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凡具備身惡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善趣、天界,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凡具備身惡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這是可能的。』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凡具備語惡行者……(中略)凡具備意惡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善趣、天界,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凡具備語惡行者……(中略)凡具備意惡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這是可能的。』

  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凡具備身善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凡具備身善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善趣、天界,這是可能的。』了知:『這是不可能的、沒機會的:凡具備語善行者……(中略)凡具備意善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這是不可能的。』了知:『這是可能的:凡具備語善行者……(中略)凡具備意善行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以身體的崩解,死後會往生到善趣、天界,這是可能的。』


業報,也有也無。

說有,是眾生迷惑顛倒,執假為真,造諸業行,故有業報。

說無,若眾生覺而不迷,離假證真,解脫一切業力因緣,即無業報。

萬法皆空,因果不空。佛法就是因果法。

《金剛經》云:佛法者,即非佛法。能證到這個境界,因果不昧。

不能證得離相空性慧,因果律本有,還是老老實實相信因果,不要違背因果定律為好。


業報是有的,因果律當然也是有的,否則我們為什麼還是受苦的凡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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