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駛儀—揭開交通事故真相的關鍵
今年,浙江千麥收到一則浙江交警的委託,要求千麥對事故中汽車的行駛記錄儀進行電子數據鑒定,給出鑒定意見。據委託書描述:在G60(滬昆)高速公路往江西方向,司機劉大(化名)駕駛皖C號倉柵式貨車車頭碰撞前方由王二(化名)駕駛的滬D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車尾,事故造成皖C號車上駕駛員劉大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以上兩車都有不同程度受損。
由於該路段沒有安裝測速儀或監控,且根據痕迹鑒定都無法最終判定此次事故的原因究竟為何?
隨之,千麥電子數據鑒定人員根據事故發生在3月14日「6時50分許」,便對前車滬D號牽引車的行駛儀記錄在對應具體時間段的數據,進行詳細分析。分析得到「6:50:0」時,讀取位置信息為:經度120.23656°;緯度29.9628°;高度190M。
再從速度狀態數據記錄分析,可知事故發生對應時段的車輛行駛狀態:「6:49:52」時,行駛速度開始大於0km/h(起動),「6:50:43」時,行駛速度為43km/h(階段最高速),隨後於「6:50:56」減速至0km/h(停止)。由此證明發生事故時,前車速度低於高速最低限速行駛。
(行駛儀中的數據)
浙江千麥司法鑒定中心作為浙江地區首家具有電子數據鑒定資質的機構,目前已經收到多起交警部門的委託,都為大貨車在內的重大交通事故。千麥電子數據鑒定部門利用大貨車的行駛記錄儀中的信息,高效且精確的提取出經緯度,速度,時間,制動等數據。
汽車行駛記錄儀,俗稱汽車黑匣子,可對車輛行駛速度、時間、里程以及有關車輛行駛的其他狀態信息進行記錄、存儲並可通過介面實現數據輸出的數字式電子記錄裝置。從04年開始,國家立法已明文規定,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汽車行駛記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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