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連環殺手是怎樣看待其他連環殺手的?
情況有點複雜,因為連環殺手的類型各不相同,所以互相看待的態度也不一樣,舉幾個例子吧
一·泰德·邦迪VS加里·里奇韋
泰德·邦迪,至少36環連環殺人案的始作俑者,死者多為漂亮的年輕女性,保持著絲毫不遜色於極端性變態殺手安德烈·齊卡提洛的犯罪手法殘忍程度的同時,還顯示出較出色的反偵察能力,是一個很有組織的「高級」惡魔,他也稱自己是「連環殺手中唯一的博士」。(探案所第十一案:終極偏有組織殺手——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加里·里奇韋,綠河殺手,約二十年時間裡殺害近50名婦女(多為妓女),拋屍西雅圖南郊的格林河流域(探案所四號案:「讓鮮血染紅綠河」—綠河殺手)
加里·里奇韋 1982年,加里·里奇韋於華盛頓瘋狂作案期間,邦迪正在監獄中觀看他的表演,他提出要給綠河殺手做「心理側寫」,當時的FBI探員凱普爾答應了邦迪的要求,邦迪給出的意見中,可以幾乎準確的判斷出拋屍地點和受害者年齡,但是他拒絕給出兇手其他信息,全程保持著十分自負自傲的姿態,說「這種膽小的小丑(約翰·蓋恩躺槍)不值得我去思考過多」。
邦迪對綠河殺手的不屑和蔑視讓凱普爾吃驚,邦迪認為自己是連環殺手中的達芬奇,和只會殺妓女的蟲子「不是一個級別」。
有趣的是,在綠河殺手被捕後凱普爾曾經要求他評價一下向警方提供分析意見的連環殺手泰德邦迪,但是里奇韋只是冷淡的笑了一聲。
彼此心理態度:
里奇韋:我殺的女人比你多
邦迪:你只會殺妓女
里奇韋:我比你晚被抓十多年
邦迪:你只會殺妓女
里奇韋:我沒死(邦迪被執行電椅死刑,里奇韋為終身監禁)
邦迪:你只會殺妓女
·······
二·愛德華·其普VS赫伯特·慕林
愛德華·其普,極致的高智商憤怒型連環殺手,聖克魯茲弒母者,在殺害了至少20個無辜者後其普一改殺人手段,將母親割喉一刀致命,隨後自首。
赫伯特·慕林,偏執型精神分裂症(幻想型)連環殺手,以殺人作為《聖經》教義殺害13人,稱殺人可以阻止災難,拯救人類。
這兩個人在1975年被關在一個監獄中,其普對慕林的態度是看不起,認為「他殺人沒有什麼目的可言,無趣極了」,在獄中,其普時常欺辱慕林,給其取了很多侮辱性稱呼,其普說:
我朝他床上洒水,我要讓他閉嘴,如果他乖乖聽我的話我就給他吃花生,我的方法很有效,很快他就很聽話,每次唱歌之前都詢問我是否許可,這是行為矯正療法。
彼此心理態度:
其普:你這個矮子(慕林最討厭的稱呼)殺人不知道是為了什麼,只是因為腦子壞了?
慕林:花生、花生
其普:·······
對於其普來說,對慕林的不理解是可以理解的,他從小深受極具控制欲、專橫的母親虐待,經常對其進行懲罰性囚禁,最長的一次讓他在黑暗的地窖中待了八個月。
這樣的童年經歷讓其普對黑暗非常畏懼,而這種畏懼轉化為了極致的憤怒,其普心中對母親的恨先是發泄在那些和母親年紀相仿的女人身上,殺人具有明顯的代償式泄憤色彩,也就是目的性,而幻覺支配殺人的慕林殺人完全沒有任何現實目的可言,所以其普對其很好奇,也很看不起。
三·山姆之子VS李·馬爾沃、約翰·穆罕默德
大衛·波克維茨,1976~1977年紐約城的夢魘,兩年里他以紐約為狩獵場開著車到處狩獵,躲在車裡槍殺他人,最後一共殺死六人,打傷七人,在每一個犯罪現場他都留下一張紙條,在上面寫:
——「我是個惡魔, 我是山姆大叔(美國的綽號)的兒子。」
因此,波克維茨被稱為「山姆之子」。
李·馬爾沃、約翰·穆罕默德,團體型連環殺手,高速路上的狙擊者。
1987年,當聽說有人在華盛頓大殺特殺、每次作案之後還會留下一張塔羅特紙牌的時候,已經成了一個虔誠的基督徒的波克維茨忍不住給新聞媒體寫了一封致兇手的信。
一個連環殺手給另外一個連環殺手寫公開信,這種事電視台當然不會放過,當天晚上他們就播出了這封信的內容。
在信中,波克維茨寫到:
我感到這個人(指兇手)對FBI以及其他執法機構有著很深的仇視情緒,這甚至可能是針對美國政府的報復行徑。..我希望能夠儘快地將兇手緝歸案...我不能確定作案的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他是個被迫害的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恐怖分子或者甚至是像蒂莫西.麥克維(1995年美國俄克拉荷馬城爆炸案嫌犯)那樣的美國本土恐怖主義分子,但我請他不要傷及無辜。
這個時候的山姆的確有了很大改變,或許是信仰的原因,在監獄裡,他不僅向其他犯人傳道,而且,還不離左右地幫助著一一個失明的犯人。
彼此心理態度:
山姆之子:不要殺人了
李·馬爾沃、約翰·穆罕默德:你不是個做大事的人
山姆之子:上帝保佑,不要殺那些無辜的人
李·馬爾沃、約翰·穆罕默德:·······(尬)
其實上個世紀後半程連環殺手之間的交流和碰撞是很多的,對他們來說,通常都很了解對方,但是卻常常會「分個高下」,不一樣的犯罪心理成分之間的碰撞,註定就會有不一樣的火花·····臨時看到這個題,心血來潮碼一碼,像這樣的還有很多經典版本,再補吧。
看不起,看不懂,看不上;崇拜,模仿,更上一層,還有的就是想知道對方是誰,面對面切戳一下,都有,不過連環殺手獨來獨往的比較多,稱得上連環-殺手的畢竟不多,同時發案的並不多,存在時間、地域、空間、環境等的差異。有的會有挑剔,嫌棄,嗤之以鼻,有的會成為導師的從屬關係或其他關係的建立,甚至是同盟,不單單只停留在看法及自身如何評價,對待上
自尊方面:
1,看不起,畢竟自己才是最神聖最牛逼的。
2,模仿崇拜覺得哇太厲害太有創意了呢!風格方面:
殺比自己強大的看不起殺弱小的,隨機殺的看不起圖財圖色的。會額外注意其他連環殺手的風格,比如對受害者類型的偏好,最喜歡下手的部位,使用什麼武器或者化學品,作案地點,受害者的遺容,現場留下的標記等,然後分析其心理以及有沒有能借鑒的方面。實力方面:大多都想過和對方較量較量自己應該會贏。還會想自己要是警方那找到你太容易了嘛,畢竟同類閉著眼睛都能聞出來同類在哪裡,警察都是吃大白飯的吧
別問我怎麼知道的…當同類看。
同類當然更容易知道同類的動機、作案規律及手段。
渴望相識又渴望殺掉對方。只會看不起的,一個連環殺人的作品肯定希望自己的作品比其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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