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杠」「杠精」這兩個詞是否被濫用了?
之前看見這兩個詞的時候,我深有同感,因為網路杠精真的太多,現實中抬杠的也一堆。
但現在,我發現這兩個詞似乎被濫用了。
提出不同意見的叫「杠精」,指出錯誤被叫作「抬杠」。
彷彿這兩個詞一出現,就站在了辯論的制高點?
順便一提,我感覺有時候「道德綁架」這個詞也被人們當成了自私自利的萬能擋箭牌?
這兩個詞自出現起,就不可能不被濫用。
道理很簡單,「抬杠」是對於不恰當反駁方式的粗略總結,而「杠精」則更近似人身攻擊了。這兩個詞最大的問題在於,它們缺少相對明確的界限,以致使用此辭彙的人擁有近乎無限的詮釋空間。就好比「小人」一詞,哪怕僅僅在《論語》中,求田問舍可以是小人,求名逐利可以是小人,「戚戚」不已的還可以是小人。所以當你看哪個人不爽的時候,一句「小人」甩過去,大概率是不錯的——畢竟只要不是完美無缺的「君子」,其實誰都可以被詮釋成小人。你倘若反駁一句,我不是小人,抱歉,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你反駁我,恰好說明了你自己是個小人。這種「二十二條軍規」式的悖論,同時也出現在「杠精」等詞的身上。
指責別人是「杠精」,個人以為,是缺乏思辨能力的結果。如果大家對於論辯和辯論有些許的了解,一般都會知道,說一個人的反駁不當,其實可以用非常明確的語言來歸納不當成因,比如類比不當,比如循環論證,比如以偏概全,比如訴諸情感等。然而思辨是費時費力的,群眾是耐心匱乏的,有效反反駁是需要學習訓練的,本來回答點什麼就是圖個爽,有了「杠精」這個大殺器,何必勞神?所以,但凡討厭你的反駁,無論我能不能找到原因,甩個「活捉杠精一隻」過去,一句噎死豈不美哉?你再敢反駁不?反駁,恰好說明你是個貨真價實的杠精;不反駁,杠精的身份拿走不送。當然,你也可以反甩回來「你才是杠精,杠精眼裡誰都是杠精。」但是你學我,就是拾人牙慧之舉了。
的而且卻,中國人,或者說人,總是聰明的。反掉一個人的道理,哪有搞臭這個人的名聲容易。我自己偶爾,也很難抵擋如此的誘惑。然而一時上頭情難自已是一回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就是另一件事了。我不喜歡無限上綱「如批判無自由,則讚美無意義」這句話,然而當大家忍不住想把「杠精」這無甚道理的詞脫口而出時,還是建議大家再考慮下,究竟理性批判和人身攻擊,哪個才是對抗「不講理」或者「抬杠」的更好方法。
現在抬杠的招工標準太低了。即便你不是不講道理硬犟,「抬杠」、「杠精」還是會落到你頭上。
剛開始「杠精」這個詞被創造出來時,僅僅是用在那些無理取鬧的人身上。但這個詞實在太好用了,遇到提出不同意見的人,自己懶得辯駁或一時想不出如何反駁,直接扣個杠精的帽子,既省時又省力——大概「杠精」就是這麼流行起來的。不管你是真抬杠還是求真,懟你一句杠精,我就站在了制高點上——我都說到這種地步了,你個杠精為什麼還要反駁呢?
我覺得吧,當別人提出不同意見時,自己不講道理不辯駁而是直接給人家扣個「杠精」帽子的,才是 真·杠精。
算是吧。總體來說,不論場合永遠能保證邏輯自洽的詞,一旦沾上,百口莫辯。替「杠精」旅行社發帽子這幫人,和50年前那幫「替天行道者」如出一轍。只不過50年前那些人的袖標別在衣服上,發帽子這幫人的袖標別在心裡邊(remark credit to 辜鴻銘)
個人認為是被濫用了。先不說杠精,抬杠本身如何定義,這兩個詞首先有保護自己立場還有面子的功能。
我說天鵝都是白的,有人說,還有黑天鵝。我不正面回應,就說這人是個杠精。
這種功能很難不被濫用,畢竟好吃又好用。
(類似的被濫用的,更準確地說是被誤用的一個例子是「存在即合理」)
抬杠是野蠻無理的,杠精那是彬彬有禮,有理有據的。抬杠沒有被濫用,因為這種人不值一提。杠精也沒有被濫用,只是自以為是的人多了,說不過就罵別人杠精,其實就是理屈詞窮找個杠精這樣的詞逃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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