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女教師罰站學生被派出所關 7 小時, 涉事副所長已停職?
原文:女教師罰站學生被派出所關7小時, 官方:涉事副所長已停職
@紅星新聞10月18日消息,,今日,湖南一派出所副所長為女兒「強出頭」的消息引發爭議。
網傳文章稱,日前,因遲到,湖南株洲育紅小學一名三年級女孩,被何姓女教師罰站數分鐘。女孩父親,株洲淥口派出所一副所長知悉情況後,驅警車直入學校,將何姓教師帶走,並關入審訊室7小時。「全程被人監視,限制人身自由,沒給過一口水,一粒飯……從派出所出來的那一刻,淚水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從來沒有因為孩子遲到,打過哪個孩子一巴掌!
相關問題上知乎的警察都是高素質人么?為人民服務,遭受壞人的傷害在所不惜,可是生活中碰到的警擦為啥感覺壞人更多?
昨天早上看到這個新聞,開始都還沒有出現名字,只是說了是副所長,當我看到涉事的派出所是株洲市株洲縣的時候,立馬就有預感是這個姓趙的。把他的名字打到微博里,啥都沒有,又打到百度欄里,一查果然就他,在貼吧爆出來了。
一早上都很興奮,惡事干多了,終會有報應的。以前曾被這個人坑過,所用的手段也差不多,就是把你帶到派出所里,什麼都不幹,就軟禁在裡面,限制自由,說是讓你反思反思,其實就是要錢,給完錢立馬就可以走人,沒想到這麼久了手段一點也沒有長進。
昨天早上微博上還有不少給他洗地的,整個過程洗得煞有其事,但我知道這件事一定是這個姓趙的有問題,果然下午人民日報的公眾號就發出來了,這事就已經沒啥可說的了。晚上處罰決定公布,大過免職調離,這個結果,總覺得他還可以捲土重來。10月20日
無論怎麼樣,警察在我心目中永遠是一個神聖的職業。是他們把邪惡繩之於法,用正義維護法律的至高無上;是他們負重前行,為我們擋住黑暗,才有了安定和諧的社會。但是我們也決不允許這支隊伍中存在蛀蟲。警察這個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他必須有的權力,這也更加地要求對權力加以限制。如果每一個警察都可以像這樣濫用公權力而僅受到一點點的處罰,結果不堪設想。
在本案件中,這個警察已經完全符合濫用職權罪的構成要件了。濫用職權只要造成惡劣的影響,即構成犯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開除公職也是妥妥的。但是最後居然僅僅是調離原崗位。
當地公安道歉及時,處理也比較得當。可知乎反而有人出來打著官腔洗地了。
打官司走程序狡辯一下倒也罷了,知乎是個試圖通過討論,看事物本質的地方,到這裡來洗地也太裝了吧。
一位基層老師,沒打人沒罵人,讓學生罰站一下,上班被報警高調公然帶走,帶過去關了7小時,對老師而言這不是羞辱嗎?
換位思考,你在事業單位上班 ,忽然警笛長鳴警燈閃爍 ,幾位制服大漢一路進來,一左一右,眾目睽睽之下把你半扶半帶領出大門,那是多大的八卦啊。難道警察不知道這種尷尬?這個副所長故意的啊。
小學老師平時比較受尊重,家庭條件一般也不錯 ,單位里女老師多氣氛也比較溫和,派出所這麼干也許不違法,但手段非常low,很理解老師的感受。
這麼low的居然是人民公安,敢不敢想?
副所長懂法的,他知道老師也沒啥大事,就是看人好欺負,學校不是啥重要單位,要噁心一下老師。這種知法懂法做出來的惡,才是骨子裡的壞。
老師有錯可以輿論曝光,學校紀律調查,黨紀政紀處罰,事情沒搞清楚,開警車拉警燈大張旗鼓衝進來是啥節奏。低調點不會嗎?
協助調查我也經歷過,電話打過來,請你有空的時候去派出所。同事也經歷過,警察便衣過來,請同事叫一下,很低調的。
拉警笛穿制服進房間那是抓嫌疑人的架勢,分明是動用公器護犢子。
什麼叫接群眾報警?就是孩子他媽報警。啥叫迴避?難道不是副所長下令么?
不就是看老師好欺負么,如果小朋友在市政府里被保安推搡,所長敢拉警笛衝進來?知道會輿論曝光,他們敢高調帶人?老師的家屬是有一定級別的領導,他們敢隨便動?
公器私用,欺軟怕硬,欲蓋彌彰。當地公安道歉,當事人停職,他們都比洗地的明白。
父母為兒女出頭不是不可以
但不應該濫用職務上的權力
在花蓮一家幼兒園教室,來了2名叔叔,其中一人一進來就厲聲問:「?誰是XX」安靜教室經這一聲獅吼,小朋友瑟縮的將那個人指出來,那個人不過是3歲大女童,卻成了叔叔口中十大惡人,遭連珠炮飆罵:「!怎麼樣妳很偉大啊」女童嚇得脫糞,兩腳緊緊夾住雙腿,就怕屎尿流了下來。
這樣的場景像極古代衙門審問場景,卻發生在2018年的現代,教室成了私堂,2名扮演暗黑官大人和王朝馬漢角色的,一個是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44歲) ,另一個是刑警邱東正(48歲)。被當犯人的女童,和林俊佑的女兒因為幾張貼紙吵鬧扮嘴,竟惹來大麻煩。上月21日,林俊佑以女兒遭霸凌之名,不顧幼兒園長及多名老師勸阻,衝進教室。林俊佑坐在椅子上,像等著審問犯人的官老爺,對著師長說:「你們先退!」然後指著邱警,告訴小朋友:「這是警察叔叔」,接著厲聲問:「誰是XX?」揪出女童後,連珠炮質問:「為什麼要跟我女兒要貼紙?」「誰說她臭?」「你們很香啊?」女童被嚇得立正站好,林俊佑仍不放過,嗆:「怎麼樣?妳很偉大啊,你帶著全班的同學來欺負她,怎麼樣?」園長和老師發現孩子嚇到脫糞,出聲相勸:「不要這樣對孩子」,林離去前要園長準備好教室監視器供日後索取,園長低頭不回應,林俊佑恫嚇:「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牢?」上月28日,林俊佑來討監視器畫面,這次除了邱警,又多了刑警林峴民(44歲),園長告知影片有其他孩子,只能在校內觀看,不能帶走,林俊佑竟說:「我們向法院聲請,一樣可以拿到」,還說「我們去聲請裁定,到時候來這邊搜一堆東西,搜到不該搜的,你們想要增加我的難度,可是我告訴你,我算是對你們客氣喔!」園長堅持走法定程序,刑警林峴民幫腔說,「其實你要一個公文跟給家長簽名切結是一樣效力」,林俊佑見園長不為所動,語氣嚴厲說:「你們沒有辦過案才會講這種話,你們是站在保護那些壞小孩的立場,站在包庇的立場,按法律規定就是要提供」,還嗆「你比較喜歡有人來這邊給你東翻西翻,是這樣嗎?」此時邱警也來幫腔說:「我們現在簽切結書給你,跟警察機關來辦公文,內容是一樣的」,還說「!如果真的要警察公文,才會害到你們啦」 3人一搭一唱,軟硬兼施,耗了2個小時仍不願離開,園方只好通報地檢署,陳姓書記官長趕到場才將林等人勸走。檢察長黃和村隔天得知後,由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指揮偵辦,前天確認罪證確鑿,依無故侵入建築物,強制罪及恐嚇維安罪提起公訴,昨根據「檢察官評鑒辦法」規定,申請檢查官評鑒。至於陪同前往幼兒園的邱姓,林姓刑警,檢方認為2人犯後態度良好,現場沒有過激言論,事後深表後悔,給予緩起訴,縣警局已將2人各記小過1支,管制升遷3年。
遭審問的女童父母怒說,「檢察官濫用職權,傾家蕩產也要告到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也說:「這件案法務部將嚴正處理,絕不姑息」監委蔡崇義,楊芳婉,楊芳玲也申請調查此案。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則痛斥,檢察官目無法紀,「這樣還適任嗎?」(突發中心/花蓮報導)
這地沒什麼可以洗的!
就算是老師真的不作為
其管理機構也是教育部門
公安機關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基層有領導和民警素質真不高
這樣的人在警隊也是丟警隊的臉
對不起一線流血犧牲弟兄換的榮譽
只是希望大家明白
人民警察是兩百多萬的隊伍
出現這樣的只是個別少數幹警
大部分基層民警都兢兢業業工作
對於這樣的害群之馬該處分該調離
但個體不能代表群體更不能代表隊伍
最後
希望各位同事引以為戒
從中央到地方都在從優待警
大家雖然工作辛苦但待遇在變好
老百姓越來越支持執法環境慢慢轉變
希望大家捫心自問對得起對不起身上警服
補充一點:
涉事警察已經撤職後調離警隊
但也希望學校對老師做出處理
如果老師打罵體罰了這個孩子
也希望人民教師要擔起責任來
畢竟也有
另一種說法
現在好歹資訊這麼發達,這件事被爆出來了,然後各部門介入調查了。
要是沒爆出來呢?這七小時是白關了嗎?肯定是的!
其實作為老師很多時候是孤立無援的。
家長欺負你,學校和教育局一聲不敢吭。
不對,也會吭幾聲。叫你去道歉,去取得諒解。
有個同事就是這種情況,學生在校外爬樹受傷了,其實就是擦破了一點皮,學生沒說,她也沒發現。
後來家長來鬧,這個同事被要求道歉。
維穩,上訪,這些詞不允許你有自己正當的權利,說不的權利。
其實我挺擔心這個老師的,以後的處境怎麼樣,真不好說。
再具體一點,以後的教學中會不會驚弓之鳥?還有別的這種家長嗎?肯定有的!
這個好歹沒被打,我們當地一個老師被家長打斷一根肋骨,家長拘留五天,罰款五百。
換一下身份試試?這個老師估計會被搞得生無可戀。
其實很多老師不求什麼高大上的待遇,就是被打了有法律保護,行使正當的權利有部門撐腰。
不過,這兩點當我沒說吧!就這樣,我很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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