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新媒體寫作技巧淺談
題圖來自:三聯生活周刊對咪蒙的專訪文章。
咪蒙新媒體寫作技巧淺談
文/遙朢鷰園
我剛剛又百度了一下咪蒙,是的,你沒看錯,我剛剛用了百度,而且沒有死,不但沒有死,還坐在電腦前,饒有興緻地啪啪了這篇文字,同時幻想了一遍十萬+。
根據百度來的結果,在咪蒙在新媒體上剛剛火起來的時候,就有人總結了咪蒙的新媒體寫作之道,關於這個總結嘛,我就不複述了,因為那些人總結的肯定沒用啊,如果有用,現在的新媒體領域,總會有一些小咪蒙冒出來,然而我們等了半年,並沒聽說有這一號人物。
熟悉我公眾號的朋友都知道,我特別喜歡在公眾號上罵同行,因為我覺得很多同行就是在製造垃圾,或者搬運垃圾。比如說那些總結咪蒙新媒體寫作之道的,洋洋洒洒幾千言,卻又一點用都沒有,說到底,無非是出來蹭個熱點而已,這些熱鬧永遠也是只能蹭蹭而已,想想我都替他們悲哀。
人嘛,要把大好光陰浪費在有用的人和事上,所以呢,還看我這篇總結吧。當然了,如果你非要看他們的總結,自行百度吧,畢竟百度一下又不會死。段子不要看太多,看多了記得吃藥,只要吃藥前看得是說明書而非百度搜索結果,你就不會死。
真實與真誠
看咪蒙的文章,你會始終覺得真實,某些段子,某些為了表達觀點而杜撰出來的段子,縱使已經被別人用過好多次了,倒騰到咪蒙手裡,經由咪蒙一捯飭,你會感覺特別真實,這就是咪蒙的厲害之處。
所謂真實,未必是真人真事,而是讓讀者在心智上相信那是真實的,就夠了。
除了真實,你還能從字裡行間感受到咪蒙的真誠,彷彿真的在全心全意地為你好,就像你男朋友追你時帶給你的那份感動。
實用與有趣
咪蒙在新媒體上的文章,大多是跟熱點,極少出現實用的,沒法子,現在的新媒體依舊在將就一個快字,實用的東西耗時耗力甚巨,如過往不曾積累,熱點出現時,臨時抱佛腳堆出來的內容,大抵不會真的實用,比如咪蒙在新媒體上剛剛火起來時,一些以前沒讀過咪蒙,也沒採訪過咪蒙的人,僅憑咪蒙留在公眾號上的幾篇文章做個簡單文本分析後總結出來的東西,必然是垃圾啊,不是垃圾就沒天理了。
但咪蒙也在公眾號上發布了《優雅女性一生必看的50篇小黃文》、《如何寫出100萬+的爆款文章》等實用內容,《80本最棒的幼兒繪本推薦》等實用文章是其舊作。
光實用未必能火起來,有趣才能get到G點。如果給咪蒙的所有作品貼上一個統一的標籤,除了「有趣」,沒有第二個普適的辭彙了。
咪蒙在新媒體上的寫作,儘管行文風格和早期的專欄文章區別很大,但依舊延續著「有趣」。
人們願意和有趣的人相處,自然也願意讀有趣的文章。
讀咪蒙的文章,你會禁不住地笑,發自肺腑地笑,帶著淚地去笑,皆是因為有趣,你讀到了有趣的事,有趣的觀點,有趣的句子,你想遇見有趣文章背後那個有趣的人,於是你就著魔了,讀了一篇又一篇,就這樣,一路追著咪蒙看下來。
有趣的文章,出自有趣人之手。人人皆有有趣一面,或多或少而已。發掘自己的有趣,放大自己的有趣,就能寫出有趣的文章,或長或短,或多或少而已。
節奏與結構
凡是有節奏的東西,都受人喜歡。詩歌、音樂、做愛,發現了嗎,你喜歡的這三大件,節奏感都強。
節奏感也最不好掌握,初學彈鋼琴,終日枯坐,也僅僅能彈出個都哆唻咪發唆啦西,假以不斷練習,一日強過一日,終是能彈出優美的樂曲,但若像朗朗那般行雲流水,除了日復一日的勤學苦練,還需有天分。
不得不承認,關於節奏感,我就沒有天分。所以迄今為止,我聽歌也多是聽歌詞,極少聽旋律。
讓人讀起來能產生快感的文章,也要有很好的節奏感。
咪蒙的文章,無論是《聖人請卸妝》,還是新媒體上的文章,都是那種讓你一看就沉迷的節奏,看完一篇,一邊感慨怎麼會有這麼好玩的文字,一邊去翻看下一篇。實際上,不是文字好玩,而是節奏感把握的好。
咪蒙在新媒體上的文字,往往一句一段。她以前的專欄文章,不是這樣的。
究其原因,是為了適應手讓你們在手機這種移動設備上的閱讀習慣,刻意為止的。
如果你有時間,把咪蒙在新媒體上的文章檔下來,按照實體書的分段方式排版後,預覽到自己微信上,看看你還能否讀出那種酣暢淋漓的快感。
咪蒙在行文節奏上的把握,非一日之功,縱你天賦異稟,也未必能在短短數日學來,但咪蒙這種一句一段的行文風格,你是可以拿來就用的。
這裡額外說一句,為什麼我沒有買咪蒙的新書,一是我覺得有些看過的文章沒必要再看第二遍,我是讀者,不是粉絲。二來,是因為那種適合移動設備閱讀習慣的文字,排在實體書上,就沒有那麼好看了。
咪蒙在新媒體上的文章,不僅節奏適合移動設備,文章結構也是為移動設備量身打造的。
咪蒙在新媒體上的大多數雞湯文,都是先講講故事,在拋出她要表達的觀點,重要的句子還會特意加粗,這樣做既降低了讀者閱讀時的理解成本,又方便讀者跳著看。一句話,咪蒙既知道你的智力商數,又知道你閱讀的時間不富裕。通過對文章結構和節奏的優化,保證你極佳的閱讀體驗。
畫面感與代入感
莫言說自己是講故事的人。金庸也說自己是講故事的人。能把小說寫好的人,首先必須是一個會講故事的人。
講故事既要注意故事結構的把握,又需要快速地在讀者腦海中建立畫面。
為什麼朋友圈在「我」的選項卡里叫「相冊」,為什麼公眾號的素材主體是「圖文」?因為對於一個普通用戶來說,圖片比文字更容易理解。
對於一個靠文字為生的人來說,去學攝影和畫畫也許是個好主意,但未免苛刻。
其實對於文字工作者來說,完全可以通過文字的編織來製造畫面感。山水田園派詩人的「詩中有畫」做的就是這一點。
咪蒙也做到了。
讀咪蒙文章,能迅速腦補出她講的那些故事的畫面。
有畫面感最多只能讓讀者有身臨其境之感,這不行,你還要讓讀者走到故事中來,參與到故事中去,讓讀者有代入感。
什麼是代入感,比如你讀武俠小說笑傲江湖時,如果你是男人,你會把自己想像成令狐沖,但你不會把自己想像成林平之,這就是代入感,你會不自覺地把自己想像成主角,覺得這個故事就是為你而寫的,作者就是在訴說你的故事,你的辛酸往事,你的鬱郁不得志,你對未來的美好期望。
咪蒙講的故事,無論是否杜撰,看上去都是平常人的故事,縱使很奇葩,也只是把你我身上都有的小毛病誇張再誇張而已,我們讀著讀著,就不自覺地帶入到角色中,我曾經也被這樣傷害,我身邊也有這樣的人……
偏激的深刻與對時代的把握、替人發聲
咪蒙在新媒體上留下的文章,大多是偏激的。
不瞞大傢伙,我就是個偏激的人,但我很討厭偏激,所以近些年來我一直斷斷續續地讀儒家的經典,希望有那麼一天,自己的思想也可以中庸起來。
但作為一個偏激的人,作為中學時代一遍遍地讀魯迅雜文的人,我深知偏激的魅力,尤其是像魯迅一樣深刻的偏激。
深刻的偏激有些像斷了臂膀的維納斯,是殘缺的美麗,讓人過目不忘,久久不能忘懷。
咪蒙自己也說,偏激才具有煽動性。同時她也說,無論如何劍走偏鋒,一定要能自圓其說。
恰如刺痛魯迅神經的「看客」,固是中國人的天性,但實事求是地講,「看客」不是劊子手,可能在某些時候,看客會助長不良之風,於是,蕭紅筆下的小團圓媳婦被燙水,但看客也會治病救人,如果沒有看客,小團圓媳婦就不會被從熱水裡救下。當然,小團圓媳婦最後還是死了,但害死小團圓媳婦的,不是看客,看客也並非如魯迅筆下那般麻木不仁,但因為魯迅深刻的偏激,魯迅筆下的看客讓人記住了,不夠偏激的蕭紅,塑造的看客卻讓人印象模糊。
想讓別人記住你的文,討論你的文,你的文要偏激,要深刻。
另外,咪蒙留在新媒體上的文章,不客氣地說,只能存在於這一個時代,恐怕過十年八年,世風若不變,自是還有一群擁躉。
咪蒙今天地寫作,深深地把握了時代的脈搏。作為讀者的你需要啥,我就給你寫啥,你希望我表現我哪一方面,我就放大我的哪一方面給你看。
有人總結說咪蒙的「髒話」、「自黑」、「顛覆」是其成功的三大法寶,如此說未免流於表面。
「髒話」這東西從來都有,只是絕少進入文章而已,但互聯網興盛以來,寫文章不再是某些人的專利,一些人到網上發帖,「我以我筆寫我口」,嘴上常說的髒話,在打字時一不留神就敲進去了,加之最初的網路也非實名制,人們也不用過於顧及自己在網上的形象,於是,把髒字帶進文章就帶進文章吧。此風愈演愈烈,從普通人的網貼與評論中侵入到作家文本之中。但總是有人有潔癖的,說髒話都不好好說,一個「他媽的」,非要說成「他么的」,把原本不髒的話也給污染成髒話了。咪蒙寫文章夾雜髒話,是對這個時代的一種把握,有意為之。
同樣,自黑也是,現在的作家也好,明星也罷,都不能是上個時代那般高高在上了,要與讀者親近,要讓讀者知道,他們也是平常人,他們並不完美,這樣的一個「平常人」,讀者和粉絲才願意親近,才會被當成「同路人」。
「顛覆」也一樣,從前是聖人言,後來是最高指示,現在是自我,所以,無所謂「顛覆」,只是從以前的「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的立言變成了今時今日的替普通人表達,替普通人做個性化發聲。
說到「發聲」,又到了咪蒙新媒體寫作之道最後一點成功的原因了——替人發聲。雖然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到網上去發帖,去評論,但寫作依舊是少數人的專利與天賦,那些不懂如何順暢表達自己觀點的人,只好請人替自己表達,請人代表達不需要花錢么?現在咪蒙這樣的人站出來替我表達了,我直接轉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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