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請醫生補開診斷報告需要付費?

之前去日本旅行生病了,去了東京的診所,輸完液後醫生開了葯,給了個蓋過章的費用明細單付完費用我就離開了。後來回國保險公司說除了明細,要報銷還需要醫生診斷書。我就請在日本的朋友幫我問一下診所。我以為就是一張紙蓋個戳,沒想到竟然還要charge費用。也是覺得很神奇了。。這樣的情況普遍嗎?我大天朝有這種情況是可以舉報亂收費的吧……主治醫生開證明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在日本請醫生補開診斷報告被收費是非常合理的。

因為在日本厚生省(類假衛生局)核定收費項目中,有「診療情報提供料」(診療資料收費)這一項。

相關規定的文件名為「診療情報の提供等に関する指針の策定について」(平成15年9月12日付け醫政発第0912001號)」雖然是日文,但是大部分漢字應該能看懂,不太影響理解的。醫生應你要求所開的診斷報告,即診療記錄,和以下黑字部分相關。


 ○ 「診療情報」とは、診療の過程で、患者の身體狀況、病狀、治療等について、醫療従事者が知り得た情報をいう。

 ○ 「診療記録」とは、診療録、処方せん、手術記録、看護記録、検査所見記録、エックス線寫真、紹介狀、退院した患者に係る入院期間中の診療経過の要約その他の診療の過程で患者の身體狀況、病狀、治療等について作成、記録又は保存された書類、畫像等の記録をいう。

 ○ 「診療情報の提供」とは、(1)口頭による説明、(2)説明文書の交付、(3)診療記録の開示等具體的な狀況に即した適切な方法により、患者等に対して診療情報を提供することをいう。

 ○ 「診療記録の開示」とは、患者等の求めに応じ、診療記録を閲覧に供すること又は診療記録の寫しを交付することをいう


而相關文件中對收費問題也做了說明:開立診療記錄的相關機構可以收費。

那麼具體收費是多少呢?按不同的科別、類型和項目,費用還有所不同,例如門診和住院就有所不同。下圖就是不同「等級」醫院的收費有差別。

在日本的醫療體制內,一個點為10日元,也就是說,以上的例子大約收5000日元,約合人民幣300元。

為什麼要收費?因為醫生為你開具相關的文書也付出了相應的勞力。

如果在美國,產婦生下孩子後,護士抱到你身邊,讓你摸一下,也有相應的收費項目「skin to skin after c-sec」(母嬰皮膚接觸),收費40美元。

中國的醫院似乎沒有此類項目收費……


這是尊重知識 ,所以日本的醫學很發達


本身就應該這樣,我們醫院現在門診電子病歷系統,不進行挂號或者補號程序是無法進行處方錄入,檢查檢驗開具和文書書寫的,只不過有的時候懶得廢話,不去交補號的錢就不交了


什麼時候我國的大家不覺得理所當然了就好了,因為這:

一來說明大家尊重知識,技術,勞動之類的抽象商品的價值與價格了,而不像現在這樣,大頭只能收材料費,儀器費。能夠堂堂正收技術費,檢查費,開單費,勞務費…

二來說明中國終於富起來了,不用因為國家窮但是人民必須品,所以「逼著醫生教師低收入」。

您現在覺得理所當然,是因為我國的特殊情況——「公立醫療和教育從業人員的精神和勞動太不值錢了」的社會現狀導致的。


說明日本重視知識產權,沒有人有義務給你免費辦事,日本是一個高度文明的國家


難道不是除了中國以外的國家,開Doctors Notes都需要繳費嗎……


作為同為開小時bill的法律行業來說,小時付費其實本質上不是啥尊重不尊重知識 而是騙子太多 大部分買方必須在一開始就約定好一口價 不能讓賣方後期找點理由就加大筆費用(比如家裡裝修過的你們知道 變著法的搞出材料費用坑錢)

而習慣了這種思維方式以後 一旦產生當初沒說過的費用時你心裡就覺得被坑了 實際上如果不故意坑人的話 大部分一口價是高於單獨分項計費的 因為賣方會把可能產生但實際不一定發生的工作量估算入最開始的一口價中 比如你說的補開報告 一口價也會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這是一個法制不夠好的體系下的雙輸結果 另一個原因是發達國家人力成本高 可能你在國內100塊的事兒變成了好幾百 又像被騙了


因為在我們看來,開診斷證明是「人民的需求」,怎麼能收費呢。

「老百姓」需要,我們就要去辦,還不能給「百姓」增加經濟負擔。

「聽說」因為有一個醫生說「……我幫你看一下……」,這個「幫」字成了患者投訴的理由,認為「幫」就不應該收費。


之前去旅遊的時候,在泰國的醫院看過醫生,如果只是買葯,處理傷口,費用不高。但是為了報保險,要醫生開的診斷書,費用就很高了。當時護士說是醫生看過要加很多費用哦,問我是不是確定需要,我說yesyesyes


推薦閱讀:

TAG:日本 | 健康 | 醫生 | 東京 | 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