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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的一點感悟

我是男的,我就沒覺得結婚是剛需,恰恰相反,我覺得當前天朝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實際上相當於1870年代的北歐、1890年代的德國和1910年代的美帝,which也都是以房車和家庭對女性的綁縛為表現形式的。當前初步的自由人性和婚姻對個體讓渡一部分自由的潛在要求的基本矛盾逐漸有所暴露,所以婚姻形式確實有點不合時宜了。婚姻就是個摻雜了財產權的經濟組織形式而已。隨著經濟水平的進一步發展和自由人性的充分釋放,我覺得應該有超越婚姻的良性契約形式存在,其核心獲益只是2點:安全的性和陪伴功能。若這兩個功能進一步分離,則前者通過自由結合,後者可由非異性關係完成。這樣就是發展水平和人口道德水平更高的階段了,我習慣稱之為自由人的獲益。當前走國經濟水平當然還不足,所以第一個功能通過自由結合滿足安全的性這一點還遠遠達不到。比如約P風險(但是這一趨勢尤其在一線城市的存在反映了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人們在沒有完成個體觀念重塑的前提下,最後被集體無意識裹挾而無奈進入這個雞肋——婚姻——中也就成為大多數人無奈的歸宿了。所以,經濟發展水平和個體觀念才是決定了人們能否構築新的個體關係的基礎。可惜,前者已經逐漸失去了迅猛增長的階段,而後者則嚴重缺乏歐洲哲學的強大加持,存在本源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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