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蘇崑山寶馬車撞電瓶車下車打電瓶車車主,打過上車拿砍刀砍人幾刀把刀掉了反被砍死?

寶馬車擠占非機動車道碰到電動車,下車打人,電瓶車主未還手,寶馬車主又上車拿砍刀砍,過程中砍刀掉了,被電瓶車主撿起防衛寶馬車打人者砍死。這事怎麼看?視頻微博搜索砍人被反殺。就能搜到。


引用某律師的評論:

該事件中,防衛人電動車主是否構成防衛過當,該律師認為不構成。

1.前期電動車主因交通事故欲合法維權(等待協商、報警),遭駕駛員毆打,始終處於剋制、挨打境遇,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

2.隨後駕駛員跑回車內拿出砍刀砍人,從砍傷部位(腿部、胳膊、腹部)來看,雖然不是致命部位,但也存在致人死亡的可能發生,電動車主人身安全正在遭受更嚴重的不法侵害;

3.砍刀脫手後雙方爭搶,駕駛員存在惱羞成怒暴力升級的可能發生,電動車主奪刀正當防衛沒有爭議;

4.隨後駕駛員欲跑回車內,雖然存在逃跑的可能,但從第一次跑回車內取砍刀的行為推斷,亦存在取出其它殺傷性武器的可能;

5.從上述電動車主已經遭受的嚴重不法侵害和可能面臨的更嚴重境況,我認為已構成無限防衛的緊迫性;

6.公安部門剛推出了涉黑人員基本特徵,駕駛員基本符合(紋身、隨身攜帶管制刀具)。

綜上認為白衣騎手構成無限正當防衛。最後視頻沒有錄上,兩方是否還有其他行為,繼續關注案件進展。

開個玩笑:什麼叫「正當防衛」呢?舉個例子,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很簡單,在壞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間,你準確判斷,迅速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個就屬於「正當防衛」了。MD,原來是個技術活!

最後,特別希望能得到白衣騎手的聯繫方式或者微信、支付寶賬號也行,為這個老老實實在自己的非機動車道騎著車,卻突然慘遭橫禍的可憐人給予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

(白衣騎手老老實實在自己的車道上騎車,突然被一輛汽車撞了,停車試圖理論並拿手機報警,卻被對方兩個人攔住,兩個人大概是知道自己人酒駕,所以不讓白衣騎手報警,然後汽車司機下車,上來就推搡毆打白衣騎手,追打了一會兒覺得不過癮,又跑回車上拿出了砍刀,追打變追砍)

白衣騎手能不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不好說,但是,他是個遭受無妄之災的可憐人,這是肯定的。是紋身哥逼他在牢房和骨灰盒之間選一個作為歸宿。


法律如果做惡,就會有越來越多的寶馬紋身男從車裡取刀。

你不能反抗。

只能等死,然後有偉大的特色法律,等待寶馬男家人拿錢辦事。

很簡單,白衣男是弱者。

有特色的法律是從來不會放過弱者的。

刀,槍,是這個極度扭曲偉大社會最公平的東西,在那裡沒有寶馬電動車之分!

沒有領導群眾之分,只有死活。

某們。等著吧,蒼天饒過誰


這是視頻監控

現在講依法治國,如果尋釁滋事持刀傷人在先,白衣俠最後還是被判了刑事責任,那可能是這個法治國家的最大諷刺!

為了彰顯社會正義,讓紋身男們守法,一定要讓白衣俠免責。


1.正當防衛,打擊黑惡,為民除害,理應嘉獎。

2.若政府嘉獎不能落實,民間理應自發集資。捐這個比捐其他地方更有價值。為正能量加油,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3.有一點沒弄明白,不是應該【先死後掉裝備】嗎?


刀在人在,刀去人亡。願天堂不會掉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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