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業餘比賽中有哪些容易引起爭議的情況,正確的規則是什麼?
最近一周參加湖北省羽毛球一級裁判培訓班,聽了湖北省裁判屆大佬們的集中授課,包括:朱衛雄(亞洲A級裁判)、吳立新(國家級裁判)、陳卓(國家級裁判)、張軍(國家級裁判)以及田泉(亞洲級裁判)等。通過對羽毛球競賽規則的進一步學習,對於羽毛球比賽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剛好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們舉辦的挑戰者杯、各學校比賽中,以及各位球友平時練習賽中經常會有爭議的情況。本文通過舉例比賽中常見的爭議,以及對規則最新的理解,為選手們、業餘裁判、拼教練(精選冠軍教練,一起拼更省錢~武漢的同學了解一下)的學員以及教練員們普及一下羽毛球規則。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或有更好的案例,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1、挑邊
錯誤觀念:雙打挑邊時,一方優先選擇了場區,另一方只能選擇先發球。
正確規則:挑邊贏者將優先選擇:先發球或接發球,或在一個半場區或另一個半場區開始比賽。輸者在餘下的一項中選擇。
糾正:一方優先選擇了場區的情況下,另一方可選擇先發球或者接發球。
2、發球接發球順序錯誤
錯誤觀念:發現後立即糾正,並恢復到錯誤之前的比分,繼續比賽。
正確規則:如果發現發球區錯誤,應在死球後予以糾正,已得比分有效。發球區錯誤包括,發球或接發球順序錯誤;在錯誤的發球區發球或接發球。
3、舉手示意未準備好接發,但是還是試圖揮拍接球
錯誤觀念:將球打回給發球員,重新發球。
正確規則:發球員應在接發球員準備好後才能發球,如果接發球員已試圖接發球,即被視為已作好準備。
情況討論
1、接發球員若接球失誤,則發球方得分;2、接發球員將球回到發球方場區,則發球方應正常回球,若想當然以為該重發球而終止擊球,則接發球方得分。
4、發球錯誤
發球常見違例:
腰違例規則:發球時,在擊球的瞬間,整個球應低於發球員的腰部。否則,將判違例。
揮拍有停頓:發球開始後,揮拍動作不連貫,將判違例。
正確規則:參見羽毛球競賽規則2017版,第八頁第九條規則
容易被忽略的發球違例:
發球過程中兩腳移動(很多選手習慣性發球過程中移動)
擊球瞬間拍頭以及拍桿應指向下方
5、球拍攔網
錯誤習慣:接對方放網,回網前球後,將拍貼近球網舉高等著攔網。
正確規則:比賽進行中,運動員:妨礙對方,即阻擋對方緊靠球網球網的合法擊球,判違例.
關於攔網違例的情況:
1、雙方同時在網前,攔網隊員比對方提前舉起拍子,算攔網違例;
2、進攻者不在網前,攔網防守者可以提前舉起拍子,不算攔網違例。
6、比賽中球碰到房頂
錯誤觀念:外界因素影響,應該重新發球。
正確規則:比賽進行中,球:觸及場地外其他物體或人,判違例。
糾正:當業餘比賽場地條件有限時,對比賽雙方是公平的,一方擊球觸碰房頂或周圍的燈箱等物體,均判失分。
7、球毛與球托分離
錯誤觀念:球托與羽毛脫離,球托飛出界外,判擊球方失分。
正確規則:比賽進行中,球托和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離,判重發球。
情況討論
1、完全分離:若是在球飛行過程中,則重發球;若已落地死球,則為一方得分。2、若沒有完全分離(還有一根羽毛),則應繼續比賽。
8、其他場地的球飛入
錯誤觀念:在不影響的情況下繼續比賽
正確規則:裁判員認為比賽被干擾,則判重發球。
一般做法:當有多餘的球或物體進入場區,則直接判重發球。
9、教練員干擾比賽
錯誤觀念:場外因素,運動員得忍著。也不太好判罰吧
正確規則:裁判員認為教練員干擾了對方運動員的比賽,則判重發球。
臨場判罰:若一方教練員干擾對方球員,對方得分繼續比賽,對方沒有得分則判重新發球。
10、觸網判違例
錯誤觀念:對方觸網,我直接得分
正確規則:比賽進行中,運動員:球拍、身體或衣服,觸及球網或球網支撐物,判違例。
正確判罰:裁判員(或球友)應先判斷是否先死球(球落地),若球先落地後再觸網,不違例;若球仍在飛行,觸網則違例。
【以上觀點不代表各位授課老師的觀點,若有錯誤為理解不到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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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引起爭議:
1、
A:「我這球好球!壓線了!」
B:「明明就是出界了!」
裁判:...(我也沒看清啊)
業餘比賽人員有限,經常出現一個裁判要看幾條線...
裁判:老子又不是鷹眼,全方位無死角啊
2、發球的準確性
A:他發球違例!太高了!過腰過腰!
B:我沒有!你胡說!
裁判:...(我沒帶尺子,量不出來)
新規則過腰標準是1.15m???
另外一個,發球是不可以有假動作的
正確的規則:開心就好,自覺更好。
謝邀,本人水平不高,見過最多的爭議,是業餘雙方記的比分不一樣......
說一個關於觸網的。
一般人認為,只要是擊球方觸網,就是對方得分。前面已經有人提到過這個問題,我這裡再補充一點。
如果球在落地之前觸網,一般認為是對方得分的,但是實際上這也是要分不同的情況。假如對方回球已經肯定不可能過網的情況下,擊球方觸網,是擊球方得分。這個所謂的「肯定不能過網」,是由裁判依據常識來決定。
那麼這裡又有一種需要細分的情況,這球打在網上比較接近越網的位置,是很難判斷它到底是過還是不過網的,那這個時候要看球網最上面的那一個白條。如果擊球方觸網,而實際上回球擊中白條,回球方得分;如果是打在白條以下,則擊球方得分。
談談自己的體會……
業餘比賽嘛,你懂得,最大的特點就是省、省、省……
所以說裁判員,那是請得越少越好。像正規比賽那樣,配足主裁+發球裁判+10個司線,好吧,我承認我想多了。一般情況下,一個場地有1個主裁+2個司線那是超豪華配置,一個場地配兩個裁判也能算標準配置,一個裁判管一個場地那也是家常便飯。
裁判少,自然有照顧不周的地方。
常見的爭議情形:
1、球是否出界:模稜兩可之間,看不清楚怎麼辦?3種處理方法,一是判「界外」,反正出界方運動員在場地的另一側,離球的落點更遠,心裡沒有底,一般不會過分糾纏;二是看場上的形勢,如果有一方大比分落後,且情緒在失控的邊緣,判罰的時候適當偏向這一方,可以使比賽順利進行下去,領先方也不會計較;三是實在沒辦法,就說自己看不清,這一份就重賽好了。3種方法,運用之法存乎一心,就看裁判臨場應變。
2、發球違例:按理說這是發球裁判的工作,主裁坐那麼高也不可能判罰很準確。但是,業餘比賽是不可能出現發球裁判這種奇怪的生物的,而有些運動員的發球又實在太過分,過分到主裁都不能忍,怎麼辦?第一次,叫過來口頭提醒。第二次,果斷判罰發球違例。越早判罰越好,絕不能先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到局末關鍵分的時候來個判罰,很容易引起爭議。
3、發球接發球順序錯誤有誤:等死球後糾正回來,之前比分仍然有效。
其實業餘比賽,運動員們都還是好說話的,不會太計較。裁判員要做的,就是認真、準確、果斷。認真贏得尊重,準確提升形象,果斷樹立威信。
裁判太少導致的「裁判沒看見」
羽毛球的規則蠻清楚的,因為沒有身體接觸所以不會有很多小動作,模稜兩可的時候無非是裁判對於球是否出界和壓線的判斷吧。以及拍子過網擊球裁判是否吹哨,這種情況也不多,應該還是出界的情況更有爭議點。
都是業餘了那那麼多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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