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當今19.9%的男性遭遇家暴,和女性比例相差無幾?

微博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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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知道除了直接的暴力攻擊以外的,比如口頭上的謾罵,永無休止的抱怨,或你開車時她不停的嘮叨,再就是吵架後不論誰對誰錯,永遠等等著你去道歉去哄,否則就不理你這種冷暴力。以上這些算不算是家庭暴力?

如果這些都算的話,那才19.9%受到了家庭暴力嗎?我覺得80%可能都不止。

要不然你沒法解釋我國的男性身體素質往往比女性強,但是平均壽命卻比女性低5歲的事實啊。

我覺得男性短命的原因很多,其中一條肯定與這個男性受到了太多的精神攻擊有關~


怎麼看?當然是女人打男人不算家暴。

原帖問怎麼看咪蒙對張雨綺和蔣勁夫事件雙標,以下是某女的回答:

看到沒?人家直接說了女的打男的不算,反過來就該被唾棄。最搞笑的是強行造謠袁巴元嫖娼,王安全的鍋就這麼扣在了袁的頭上,真是棒棒的。

我回復她如下內容,被她直接刪評論:

邏輯醉了~

1. 袁巴元什麼時候嫖娼了?嫖娼的不是張雨綺第一任老公王安全嗎?袁、張離婚是因為經濟問題,張認為袁不是真富豪,自己沒能成功嫁給金錢,所以惱怒動手。

2. 蔣勁夫老婆中浦悠花沒給他戴綠帽?不光出軌,還玩7P,長期私生活混亂,還拿著假B超單逼蔣勁夫公布戀情、騙婚,這種人你都可以洗,還有底線么?

3. 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應該對另一方使用暴力。女性力量不如男的,就可以隨便打人了?就可以隨便家暴了?你弱你有理?如果這邏輯成立,你可以把臉伸過來讓我用5成力抽個幾百下么?男性5成力應該和女的差不多吧。

綜上,人性本jian,你越是保護弱勢群體,她們越是仗著你的縱容蹬鼻子上臉,法律和輿論應該一視同仁,不道德綁架任何人,才是最大的公平。

刪掉我評論之後,她這麼回復我的:

說不過直接人身攻擊,扣直男癌的帽子罵人 zha。核心觀點還是一個:

「暴力能力弱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弱我有理,這本來就是一種野蠻且猥瑣的思想,本質上和碰瓷、按鬧分配沒有任何區別,想仗著自己的弱者身份去欺負他人、不勞而獲,並且隨時在被反擊時可以道德綁架、裝可憐,中國的很多亂象根源就來自這種思想。不過這也是某權的一貫手法了。我的觀點是使用暴力就是不對,不分男女。

所以我如上回復後,人家直接又給我舉報刪除了,現在我在原帖被禁言。

以下是她的結論

已經赤果果的雙標了,就想問問這孩子:蔣勁夫也對婚姻不將就,你怎麼不欣賞他呢?女人家暴被欣賞,男人家暴是人渣,您脖子上那顆真的不是腫瘤嗎?


專家呼籲:男性家暴受害者也應予以關注

曹博至今都無法進入一段穩定的戀愛關係,每當他想要開始新的戀情就會想起和前妻不愉快的經歷。直到進行心理治療後他才找到問題的所在。

  四年前,曹博因為無法忍受妻子長期的冷暴力以及在情緒激動時的拳腳相向選擇離婚。「離婚的原因我一直沒對身邊的人說過。」曹博告訴記者,「按理說男人應該讓著女人,但被老婆打說出去始終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上海紹剛律師事務所主任楊紹剛律師告訴記者,提起家暴,人們首先想到的受害人群往往是婦女和兒童,事實上,男性同樣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遭遇女方態度冷漠、言語侮辱等「冷暴力」的不在少數。

  而「冷暴力」造成的後果有時比肢體暴力更嚴重。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八七中心醫院心理學博士吳寧告訴記者,通常男性遭遇家暴後,除了身體傷害外,對精神影響更大。易產生憤怒、恐懼、焦慮、抑鬱等消極的情緒反應。

  「冷暴力是一切關係的殺手。長期遭受家暴,壓抑的情緒需要找到出口,會使衝突升級或者轉移發泄,最常見的是轉移到孩子身上。經常遭受家暴的人身體處於高度應激的狀態,久而久之會進一步影響身體健康,加劇罹患高血壓,冠心病等疾病的風險。」吳寧說。

  今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儘管法律對所有家庭成員都一視同仁,但在現實中,男性遭到家暴的現象更容易被忽視。

  來自四川省婦聯的數據顯示,2015年,四川全省婦聯繫統接到的家庭暴力信訪量為1845件,其中約有20%的家暴受害者為男性。

  湖南警察學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長歐陽艷文告訴記者,受傳統觀念影響,男性在遭遇家暴後通常會選擇沉默,很少會主動尋求法律援助,所以在統計數量上佔比很小,但並不代表這個群體不存在。

  「在法律上沒有冷暴力一說,因為『冷』和『熱』的邊界不清楚,立法有一定的困難。實際操作中取證也非常困難。」歐陽艷文表示。

  但在楊紹剛看來,反家暴法第三條規定「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這個「任何形式」就為包括冷暴力在內的其它暴力行為留足了空間。

  事實上,在現實操作中,不論男女在遭到冷暴力時,往往都難以取證,而男性尤甚。曹博就因證據不足在打官司離婚時被判敗訴,反而要支付給前妻高額的賠償。

  「在法庭上,法官往往會傾向於保護女方,由於取證難度大,男性在醫院開具的包括精神類傷害的證明也較難獲得法庭支持。」楊紹剛說,「法律剛剛出台,還需在實踐中不斷修訂和完善。」

  專家認為,反家暴法出台後,社會公眾包括受害人都意識到家暴是遭到法律禁止的,也逐步了解遭遇家暴後應該採取哪些措施進行自救。不能把反家暴法單純的看做是保護婦女的法律,全社會、各相關機構都應該鼓勵男性家暴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尋求幫助。

  「實踐證明,干預家暴需要全社會、多機構一起協調聯動,包括公檢法司、民政、醫療以及每一個家庭共同防治才能做好。」歐陽艷文說。


其實語言暴力也應該是家暴的一種,我見過太多女的瘋狂嚷嚷自己老公沒用,而且語言極其惡毒,感覺沒把老公當人,女性本身聲音就尖,一扯嗓子喊就跟用指甲劃玻璃似的,男性的語言能力普遍還不及女性,根本插不上話,只能忍,忍不住只能依靠男性比女性強的地方了。

但是這個社會對於男性的要求是「男人無論如何不能打女人」,這就完了,意思就是女人可以依靠語音天賦辱罵你,但是你不能依靠力量優勢打她,你動她就是家暴,她罵你是應該的。

什麼算家暴,一個女的對男的惡語相加,什麼髒字都吐的出來,男的氣的動手算誰家暴?一個女的動手打男的,甚至動上刀子,男的還手了,女的打不過,算誰家暴?


從小我爸被我媽各種家暴,用手打,用武器,言語攻擊,精神暴力。

我爸會武術,當年馬路上揍小流氓可以揍四個,可是我爸面對我媽,一直都能忍下來。

只有一次,我媽拿起水果刀砍我爸。我爸用擒拿手把我媽反手按住,奪下刀。那次可能真的生氣了,打了我媽兩個嘴巴,說:「你瘋了?」

然後我媽堅決要離婚,唯一理由就是我爸打她。

我爸道歉,哄,說什麼都沒用,最後不得不答應離婚。

領完離婚證,倆人一起回家。

具體發生什麼了不知道,但第三天倆人就去復婚了。

我高中住校,每周回一次。

那個周末我回家,聽說我爸媽離婚了又復婚了,我也是懵逼的。

我媽說,她逼我爸跪在搓衣板上半個小時,發了無數個誓言,保證以後再也不打她。

我爸說,你媽離不開我,她非要離婚,最後還是她自己不想離,又主動說復婚的。

那些年,大概是我媽工作生活不得志,又更年期,脾氣暴躁,我爸一直忍下來了。

後來,家裡條件越來越好,我媽的事業也有了起色,更年期也過去了。

現在兩個人還是很恩愛的。

但從這個事情能看出,男人被家暴,一般不當回事,或者有苦自己忍著。

而女人被家暴,就是真的家暴,零容忍。

雖然男女性別差異,打架女的吃虧。

所以無論習俗還是法律,都照顧女性。

但從統計學角度來看,男人被家暴的頻率並不比女人少,甚至可能因為男人的容忍,被家暴的更嚴重。

怎麼看待?

不怎麼看待。

這種事情最關鍵的還是當事人自己的想法。

我國目前國情無法做到歐美那樣全民舉報,有家暴了鄰居一個電話警察就上門,然後無論是保護令還是限制令,充分保護被家暴者的安全。

暫時能做的,就是被家暴者主動控訴,民舉官究,給主動反抗家暴的人提供法律武器。

而且,這個法律武器要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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