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博彩網站代理觸犯了什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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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很多菲律賓,印尼等地方的博彩公司都在內地招代理,以你帶去客人給公司的盈利給予傭金,代理不接受直接投注的,只是介紹客人去玩,拿取傭金,在國內這樣做是否觸犯相關法律?
我國刑法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抽頭達五千構成賭博罪。
司法解釋明確,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303條規定的「聚眾賭博」: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代理賭博網算開賭場。
司法解釋明確,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303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我因為做這個已經移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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