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發行流程介紹
唱片發行公司有哪些
華納唱片公司(華納兄弟唱片公司)、寶麗金(Polygram)國際唱片集團公司(已被收購)、貝圖斯曼國際唱片集團、哥倫比亞唱片公司、通力唱片公司、索尼唱片公司(完全收購BMG成為索尼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沃石唱片公司、恆大音樂公司、華數唱片公司、世紀英雄音樂公司、華研國際公司、百代唱片公司、太合麥田公司、滾石唱片公司、環球唱片公司、福茂唱片公司、英倫唱片公司、金翼龍唱片公司、京文唱片公司、華誼唱片公司、海碟唱片公司、BMG唱片公司(被索尼完全收購)、天娛傳媒公司、中國唱片公司、董集明室公司。
註:以上排名不分前後
唱片發行流程介紹
在某些情況下(在美國以外或小型唱片公司中較常使用),唱片公司和藝人將按50/50的百分比平分專輯的凈收益(或採用其他類似的分配百分比)。唱片公司會從專輯的毛收入中扣除所有直接成本,計算出凈收益。毛收入是指唱片公司從CD專輯的批發銷售中獲得的所有收入。直接成本包括下列項目:
*錄製專輯時的錄音室租用和人力成本;
*製作原版作品時的製作人、技師等人員的成本;
*專輯的壓制和包裝成本;
*將專輯發運給零售商時所需的成本;
*市場、廣告和推廣成本;
*倉儲成本;
*法律成本;
*稅金;
*人力成本;
*付給歌曲作者的版稅;
唱片公司在這些方面仍然有浮動的空間。例如,唱片公司可能會按每小時10美元向某人支付報酬,但會按每小時40美元的零工價格將人力成本計入專輯的直接成本。這種做法有時是合理的(例如,唱片公司向員工支付的數額比按每小時工資額要高,因為其中包括了FICA(社會保險)、利潤等等,而且還有辦公室空間、設備等費用)。但是這種增長幅度可能高達100%。唱片公司靠這些費用獲得了豐厚的利潤,有時即使藝人的作品平平,他們也能賺到錢。
一、前期準備
1、歌曲定位製作
(1)詞曲創作選定;
(2)歌曲編配製作;
(3)演唱技巧培訓;
(4)進棚錄音;
(5)後期合成出母盤;
2、藝人形象包裝定位
(1)化妝/髮型;
(2)服裝租賃購買;
(3)行為/語言規範的培訓;
3、宣傳平面製作
(1)宣傳照拍攝;
(2)標準字/LOGO的設計;
(3)宣傳語制定;
(4)平面媒體形式規範的制定;
(5)CD封面設計;
(6)海報設計;
4、宣傳品製作
(1)宣傳碟製作;
(2)宣傳海報製作;
(3)其他宣傳附帶品製作;
二、單曲推廣
1、網路媒體
(1)在200家音樂網站進行試聽推薦;
(2)在1000家以上論壇、博客發帖推薦;
(3)在50家以上新聞網站發娛樂新聞;
(4)建立個人博客推廣;
2、電台媒體
(1)300-1000家電台推介;
(2)20家以上電台連線訪問直播間訪問;
(3)根據需要進行打榜;
3、電視媒體
(1)10家電視媒體娛樂欄目通告;
(2)5家以上電視娛樂資訊欄目報導;
4、平面媒體
(1)發布娛樂版新聞;
(2)樂評的撰寫、發布;
(3)安排藝人訪問;
(4)時尚/專業雜誌圖片刊登及專訪;
5、移動運營商平台
(1)WAP網站的音樂推介
(2)根據SP要求進行的平台內推廣;
(3)移動運營商進行的推廣;
6、KTV連鎖店
(1)MV大堂播出;
(2)店內海報、易拉寶的張貼和擺放;
(3)客人桌簽設計、製作與擺放;
(4)空閑輪播MV或卡拉OK;
7、數碼產品灌裝
(1)MP3、MP4、電腦、手機等;
(2)廠家配套宣傳;
8、落地活動
(1)各地媒體宣傳進行的演出等活動;
(2)策劃、執行各類新聞發布會;
(3)策劃、執行新歌試聽會;
(4)策劃、執行歌迷見面會;
(5)安排參加各類歌手/歌曲比賽;
9、其他媒體
(1)移動電視MV播出;
(2)戶外廣告的發布;
10、對單曲和藝人的評估
(1)對推廣效果進行評估;
(2)對後續工作提出的整改建議;
(3)撰寫完整的評估報告;
11、市場調查
在推廣的過程中或初期推廣完成後,對藝人和音樂進行的深度市場研究。
(1)對推廣中獲得的各種數據進行分析;
(2)試聽會獲得的數據分析;
(3)問卷調查;
(4)深度訪談調查;
三、唱片推廣
1、專輯整體策劃
(1)風格、曲目的確定;
(2)平面設計(CD包裝及宣傳品);
(3)宣傳文案的撰寫;
(4)MV策劃及腳本寫作;
2、專輯整體製作
(1)專輯歌曲製作成品;
(2)專輯中部分曲目做成品DJ版;
(3)專輯MTV拍攝;
(4)flash及其他軟硬宣傳品製作;
(5)專輯首唱會/試聽會/新聞發布會的策劃和執行;
3、網路媒體
(1)門戶網站新聞發布和試聽推薦;
(2)音樂網站的試聽及推薦;
(3)各大社區對專輯的推介;
(4)個人網站的規劃、設計、製作、發布及管理;
4、電台媒體
(1)全國1000家左右電台的推介和關鍵榜單的打榜;
(2)超過50家電台連線採訪及直播間訪問;
5、平面媒體
(1)新聞的撰寫與發布;
(2)樂評撰寫與發布;
(3)媒體專訪及專題報導;
(4)雜誌圖片及封面的拍攝與發布;
6、電視媒體
(1)電視娛樂節目通告;
(2)MV電視播出;;
(3)娛樂資訊節目的推薦;
(4)安排參與電視晚會和電視大型節目;
7、移動運營商平台
(1)WAP網站的音樂推介;
(2)根據SP要求進行的平台內推廣;
(3)移動運營商進行的推廣;
8、KTV連鎖店
(1)MV大堂播出;
(2)店內海報、易拉寶的張貼和擺放
(3)客人桌簽的設計、製作與擺放;
(4)空閑輪播MV或卡拉OK;
9、數碼產品灌裝
(1)MP3、MP4、電腦、手機等;
(2)配套宣傳;
(3)與廠家共同進行的聯合推廣;
10、其他媒體
(1)移動電視的MV播出;
(2)戶外廣告發布;
11、落地活動
(1)各地媒體宣傳進行的演出等活動;
(2)配合宣傳進行各類商業演出;
(3)配合宣傳進行各類慈善活動;
(4)各地歌迷見面會及歌友會活動;
(4)全國商場背景音樂播放;
12、演出及經紀業務
(1)全國2000家夜店聯絡;
(2)全國演出經紀人聯絡;
(3)全國演出公司聯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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