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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國際羽毛球新規發球不超1.15米」?

原文:新浪視點|發球不超1.15米遭吐槽 不過腰更公平


發球新規最扯淡的點在於,菊花有問題不治菊花,跑去治眼睛。

之前的發球規則被詬病的地方在於太主觀,發球是否違例完全取決於發球裁判的判決,過腰過手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

結果發球新規出台,簡單粗暴定了個高度,給發球裁判配了塊玻璃板。

那麼問題來了,發球是否違例依然是發球裁判一個人說了算,高度線和玻璃板只是個可笑的擺設,最後判不判還得看發球裁判心情。

與大家一同回顧一下司線權力的削弱,這才是改規則的正確姿勢。

以前司線的權利過大,司線做出的判決,即便是主裁也無權更改。

後來改了規則,主裁雖然不能更改判罰,但球員可以申訴,主裁可以酌情更換不能做出公正判罰的司線。

然而論不要臉,沒人拼得過棒子。當年楊陽在韓國就吃過棒子司線的虧。我身為大韓民國的司線,就是要幫我們思密達的選手。主裁換司線?在場的司線全是棒子,隨你換,公平判罰一個就算我輸。

再後來修改規則,主裁可以改判司線的判罰。

再後來就有了鷹眼,司線誤判的問題才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在沒有更客觀的技術(鷹眼)出現之前,司線規則的改革,每一次都是為了限制司線的權力。用主裁來制約司線,而不是給每個司線配放大鏡。

而這個發球新規,不想著怎麼約束髮球裁判的權力,而是想著怎麼給發球裁判配副眼鏡?世界羽聯正確的改法,難道不是應該引入超高速攝像機回放,或是鷹眼一類的新技術,徹底解決發球判罰不客觀的問題嗎?

人家特么是屁股坐歪了,不是眼瞎好么?

你不給人家開馬應龍,反而開一瓶眼藥水?


羽聯終於意識到了,在神秘東方有一種褲子的腰帶特別高?


半專業假運動員來答一下自己的感覺吧。

當時剛聽說新規定的時候,我們也都試了低於1.15米去發球。

講道理,把點放在這麼低,發起來真的很難受,對於發球時手上控球的要求變高了,而且這麼低的發球點,大大減慢了進攻的節奏。

那麼大概是什麼樣的感覺呢,大概就是以前發球就像是推球一樣,新規的發球則是從下往上打,這時候控制不好的話,球很容易就發高了,並且就算髮的質量很好,也不可能有新規之前的球速,由於是從下向上發,所以肯定不可以用從前手腕閃動的那種力量了,一發力球肯定就飛了。

可以說這個規則是對快攻戰術的一次版本削弱。

至於其他壞處因為我個人的水平有限吧,暫時是沒感覺到。


我覺得這是進步的表現,畢竟「腰」這個界定更模糊,有的人還號稱脖子以下全是腿呢你怎麼衡量。

至於說應該限制裁判的權力,引入對裁判的糾錯比如鷹眼什麼的,這也得首先把標準定義清楚,否則就算有鷹眼,你來告訴我什麼是不過腰?還是說不清

最後說到對不同選手不公平的問題,定死一米一五的確對大個子選手不公平,大個子從不過腰變成了不過膝,矮個子就從不過腰成了不過胸。我覺得可以設計一個公式,代入身高自動得出一個高度。。。


我覺得挺好,以前規定不過腰,根本沒可執行性,腰是個什麼東西?

幾個回答都在討論理論公平問題,其實這個規則對理論公平沒意義,它針對的是可操作性,是事實公平的問題。

什麼叫不過腰?你買個牛仔褲還分高腰中腰低腰。過去棒子裁判裁棒子標準是高腰,裁其他國家按低腰標準,怎麼裁都合規,這就叫事實上的不公平。按原來規定,裁判天生就有自由裁判的權利。

改了規則,攝像機就能判罰,發球違例就可以挑戰鷹眼,一勞永逸解決這個問題。

過去發球判罰的兒戲性有目共睹,統一到一個清晰的操作標準是國際羽聯做了這麼多傻逼決定以後的一個微小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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