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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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亦稱「常平新法」,是中國宋朝王安石變法的措施之一,熙寧二年(1069年)九月由制置三司條例司頒布施行。
青苗法的內容是什麼?是如何施行的?
青苗法是王安石推行的變法,當時的宋神宗剛剛上位,而且當時百姓課稅繁重,需要立行改革來整頓國家,王安石便是變法的負責人。
對於春天這個青黃不接的季節百姓無法獲得糧食,當時的他們便向當地的富人們借糧借錢,收取一定的利息,到了豐收的季節百姓就還回去。王安石為了減輕百姓負擔推行青苗法,讓百姓跟政府借錢,設置的利息比富人們還低,即增加了財政收入又減輕了百姓負擔,但是變法的推行遠遠達不到預想的結果,一些貪官污吏們從中鑽空子,青苗法一層層推行下來,貪官污吏們層層剝削都想從中獲得好處,到了百姓這裡,利息不但比富人那裡低,反而還高了許多,使得百姓的生活負擔更加繁重,王安石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他還設置了硬性指標,要求每個地方貸款數達到多少,貪官們反而更高興,這使得本來不需要向政府貸款的也不得已去貸,百姓苦不堪言。變法的最後結果以失敗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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