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很低怎麼辦?

一直存在感很低,在哪裡都是這樣,怎麼辦?

我不知道要做什麼,我想做什麼,感覺跟沒有意識的機器差不多,到了該做事的時候默默地去做,別人問才說話,或者碰到自己感興趣的才說話,其他時候我都感覺不到自己存在,我周圍三米內永遠只有我一個人。

我什麼都不如別人,這讓我很自卑,並且原本屬於我的位置,屬於我的角色都有別人在,被別人占著,我跟家人關係也不親近,我覺得自己活在這個世上就是一個孤獨的隱形人。

面對這樣的狀態,或許我們也會覺得缺乏他人的關注和關心,感到孤獨,感到沒有存在感;或許也會覺得自我暫時得不到重視,得不到肯定和表揚,被別人占著原本屬於自己的位置和角色,讓我們覺得什麼都不如別人。

有人常說,「存在感是刷出來的」。我們可能會去做一些事情或舉動,去吸引別人的注意力,以獲得自己的存在感。我們可能會覺得,當自己被他人特別注意或者重視,而產生的那種感覺,就是存在感。

為什麼我們的存在感會很低呢?

當我們把自己放在一個很低的位置,習慣性地看低自己,自己看不見自己的存在時,會感到很低的存在感。

而這種狀態的形成原因,往往要追溯到原生家庭。從小到大,我們其實一直都在尋找和獲得存在感。

比如,嬰兒時期,當我們感到餓了,或是不舒服的時候,就會通過哭鬧的方式,去吸引媽媽的注意,讓媽媽可以注意並滿足我們當時的一些需要。

而當我們無法獲得父母無條件的愛,我們的一些需要無法得到滿足時,可能就會產生對自我的否認,可能會因此而感到敏感、不安、自卑……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改變這種狀態呢?

其一,學習換位思考,理解他人。

父母為什麼不和我們親近?別人為什麼那麼對我?

其實去追溯原因時,並不是要把問題的責任推給父母、別人或者自己,而是要分析導致問題的原因,從而解決。

人都是不完美的,都有不足的地方,父母並不會因為成為父母,就變得十全十美,他們也無法給我們完美的教育。我們也無法決定他人的看法和言行舉止。

而當我們試著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去理解他們,不責怪他們,也不去責怪自己,並且主動地去了解和關心他們,想辦法解決問題,是否也能夠拉近與他們之間的關係,獲得真正屬於我們的位置和角色呢?

其二,持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

有時候,我們會習慣地通過評價一件事情,進而去評價一個人。而判斷事情的成敗,並不是了解、認識這個人的唯一因素。

事情沒做好,如果我們考慮的是,問題出在什麼地方,我們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怎樣才能積累成功的經驗,讓我們下次可以做的更好些。抱著對事不對人的態度,不急於拿事情來評價自己,不因此否定自己,這樣會不會更有利於分析、處理和解決事情,從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存在感呢?

其三,接納和肯定自己。

往往存在感高的人,同樣也有自己的缺點和不足。接納那些不能改變的不足,提升那些可以改變的不足,通過挑戰自己,尋找和提高自我價值,去肯定自己。

無論是他人的肯定、關注,還是提高自己的感受和認知能力等,這些關注最終都可能需要達成自我的接納與肯定。存在感也會因此,不再因為外界的變化,而輕易地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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