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自己的事不是為了讓別人信
做好自己的事不是為了讓別人信
文/高英 圖/粲青
有一天上五年級的女兒對我吐槽說,班裡不止一個同學或是問她上哪個輔導班,或是問她報了幾個班,當她說一個也沒報時,同學說誰信啊?!
我笑了,說他們不信就不信吧,咱們沒報任何班是事實。既然他們不信你說的話,那就只有在從放學到晚上休息這段時間內天天全程跟蹤你,而他們肯定又不會這樣做。
我告訴女兒,就像你畫畫還行,要是說除了上學校的美術課,既從沒報過美術特長班又從沒在課餘跟人學習過,許多人也是不信的一樣。事實就是事實,對方不相信那是對方的事,與我們無關。
還有寫作文的事兒,別人大都以為我會專門教過女兒,其實不然。誠然,家裡有個愛寫東西的媽媽,自然會對孩子產生些潛移默化的功效,但真相是,我真的沒教過女兒寫作文。
不是我不想教,而是女兒不肯讓我教。倔強的她自二年級起就開始獨立閱讀,動機只是為了要比媽媽懂得多,果然成功,同時為寫作文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年級初寫作文時,她鄭重聲明,不許我告訴她怎麼寫作文,只同意寫完後可以給我看看,那還是因為之前她喜歡看我寫的東西,以示母女平等之意。至於她發表的作文,有些不需要作任何修改,有些只需要略作刪改即可。
對於這件事,別人也可以表示不信,但別人不信也改變不了事實如此。
我不由想起往事,就跟女兒舊話重提。我說媽媽當年考研究生因為是自學出身別人不信會考上也就罷了,最好笑的是當我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去讀後,在做畢業論文期間回老家生了你,有人就懷疑我根本沒去上研究生呢!
畢業後我專門多洗了一張接受校長頒發學位證書的照片,放在老家的桌上當證明材料,現在想來這個做法何其幼稚,其實對方要是還不信,完全可以說照片是偽造的,若再拿畢業證學位證給對方看,還可以說你是偽造的啊。
在打死別人別人也不信的情況下,你對別人說什麼做什麼都沒有任何意義。
記憶的閘門一旦打開,就收不住了。我繼續跟女兒叨叨下去。
當年畢業前曾經讓你爸爸陪著帶你回了趟學校,回來的路上坐火車遇上查票,一個中年人見我用的是學生票,就說都抱著孩子了還上什麼學,沒學生證要補票。
當我從容地遞給他學生證看,他像見到了怪事一般嘀咕著年齡這麼大了還上什麼學。可現實情況是,結婚生子後仍舊上學的人也很多。
還有,媽媽走在本地小鎮的大街上,都不敢說自己的學歷和做過大學老師的經歷,不是怕驚到別人,而是知道別人不信,除了知根知底的人,除了相信我的人品的人,沒人會信,就像我說當初是主動辭職有人就不信會以為我是被開除的一樣。
別人不信是別人的事,自己的事實就是事實。我們活著,無論做自己的事還是過自己的日子,不是為了讓別人信。因此,全然不必為那些不信我們的人而浪費時間精力和口舌。
我照例在聊天結束時作了總結。女兒聽後若有所思,從此不再為同學信不信自己沒報任何班的事情而煩惱了。
高英寫於2017年11月8日,本文原題目《做自己的事過自己的日子不是為了讓別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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