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國永居和歐盟成員國永居有什麼區別?
近來,伴隨國際形勢的變動,簡單、快速、便捷的歐洲移民一躍成為熱門選擇,有一些粉絲對於國別永居與歐盟永居的含義不太了解。今天給大家科普一下什麼是國別永居,什麼是歐盟永居。
首先要知道歐盟長久居民身份和歐盟成員國的國別永居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一點一定不要混淆了,擁有不同身份的移民者也享有不同的待遇。那麼歐盟長久居民身份和歐盟成員國的國別永居究竟有何區別呢?
1歐盟成員國的國別永居
歐盟的國別永居,系某歐盟成員國根據該國外國人居留法或移民法規定的條件,授予符合法定條件的歐盟外國家公民以該國永久居民的身份。如希臘的購房移民政策、馬爾他的國債移民政策等等。
歐盟具體某成員國的永久居民,通常享有該國公民相同的權利、福利和義務(與政治相關的選舉權、被選舉權除外)。
2國別永居子女教育的福利待遇
該身份持有人的子女,在國別永居身份簽發國讀書,享受與該國公民相同的待遇。
必須說明,持有歐盟某國家的永居身份,到其他歐盟國家讀書,不能享受目標國家的公民待遇,不過卻可以享受另外一種優待。
比如你持有希臘的國別永居,到德國讀書,雖然不能享受德國公民的學費待遇,但畢竟「分家也是親戚」,擁有歐盟國的永居身份,相比於直接以中國留學生的身份前去申請,還是會佔據很大優勢(包括錄取名額佔比和學費等方面)。
而只有持有某歐盟國家的公民身份,或者持有歐盟長久居民身份,才享有到任何歐盟國家讀書、享受目標國家的公民學費待遇。
3如何獲得歐盟國別永居
歐盟大部分國家,沒有直接永居移民項目,大部分國家都是簽發臨時居留,首次一般簽發一年,每年更新;有的國家首次簽發兩年居留,2年後更新,再發2年或3年有效的居留。
這些國家都規定滿5年後可以申請該國永居,大部分國家的國別永居要求5年內在該國每年居住不少於半年,這個國別永居的條件,要稍微低於歐盟長居5年內離開歐盟地區累計不超過10個月的要求。
而例如剛才所說到的希臘、馬爾他等歐盟國家,則是擁有直接的永居移民項目的,只需要滿足申請條件即可辦理。
4歐盟長久居民身份
歐盟長久居民,即Long-term resident of EC,系由2003年歐盟長居法案規定,並由成員國內化為國內法後,由歐盟成員國家簽發的一種身份,持有任何歐盟國家簽發的該歐盟長久居民身份,有權利到其他歐盟國家自由定居、工作、經商和學習。
該身份的持有人到任何歐盟國家學習,享受目標歐盟國家本國公民的學費待遇,而無需繳納歐盟外公民的國際留學生標準的學費。
5歐盟長久居民身份的性質
歐盟範圍內長久居住權的身份,同時該身份具備在歐盟範圍內工作、學習和經商的權利。該身份的名稱雖然為long-termresident of EC,即歐盟長久居民,但是歐盟法案明確規定該身份性質是permenant,即永久的。同時規定,雖然歐盟長久居民身份的性質是歐盟永久居民的性質,但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
雖然需要每5年更新一次,但是又規定該更新必須是automatically的,即該更新是自動的,儘管需要提前申請,相對而言還是比較簡單方便的。
6如何獲得歐盟長久居民身份
任何歐盟國家均有權利簽發歐盟長久居民身份。按照歐盟法的規定,簽發的條件為在某歐盟國家合法居留滿5年(但如果是基於讀書的居留,即使滿5年居留也不行),無論是合法的某歐盟國家的居民身份,還是某歐盟國家的永久居民身份,都需要滿5年合法居留後才可以申請歐盟長久居民身份。
申請歐盟長居的具體要求是在這5年之內,離開歐盟累計不超過10個月,並且每一次離開歐盟不超過6個月。
滿5年後,如果同時具備國別永居和歐盟永居的條件,也可以自己決定申請哪種身份。必須說明的是,很多歐盟國家的移民法或外國人居留法中,並無永居概念,此類國家,居留滿5年後,如果符合歐盟長居的條件(居留時間和語言考試),直接申請歐盟長居,以歐盟長居身份,自然也有權在該國永居。
歐盟法同時也授權歐盟成員國,在把歐盟該法案內化為國內法時,可以根據本國情況做適當調整。
新興的歐洲投資移民,通過投資置業,獲得第二身份同時為資產保值增值,是目前高凈值人群的標配。
目前大部分國家都增加了需要通過該國語言初級或中級水平考試的要求,但是歐洲項目無語言、無學歷、無資金來源要求,俗稱「三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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