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買棟房子出租,做房東能否解決生存問題?
賣掉國內的房產,估計手裡能有150多萬RMB。如果在加拿大買棟房子自己住,自己住一間,剩餘房間用於出租,出租對象是留學生或者遊客,不知能否維持生計?
可以,剛認識一個。
但是我馬上準備舉報他們。
事情是這樣的,我一個剛到這裡的學生,臨時租了地鐵站附近的房。
我晚上打電話,問她住的怎麼樣,還行嗎。
她電話里跟我描述的,當時就驚呆我了。
如圖:
房子跟著個類似,不過是帶地下室共3層,每層分兩套,每套都是一室一廳,一共6套。
然後呢,黑心房東把房子裡邊格了一下。每套房子里住3-4個人。
一棟本來只能住6-12個人的樓,現在塞進去了20多個中國人。
然後一個人收400。
這一個月,就收8000多。
這種房子全款也就是50-60萬,按這種搞法,5--7年,回本。
加拿大法律規定,房子沒有窗戶,是不允許住人的。
而且本地法律不允許群租房,這樣租也是違法的。
但,在這裡的黑心老移民面前,法律算個P,反正新來的人啥也不懂,懂的也不住這裡。
我已經勸我學生搬走了,然後等她搬走,我就打電話到Régie du logement,舉報這個黑心房東。
加拿大這裡的老移民,多數都是淪落到社會底層,
天天指著坑騙新來的同胞,做出這樣的事,敗壞中國人的名聲。
打擊不正之風,從你我做起,到哪兒都不能給中國人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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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一下這個帳是怎麼算的。
一般一個3半(一室一廳),價格按600加元算,兩個學生自己合租/同居,一人算300加元.
而黑心老移民房東,把客廳或卧室打個隔斷,一個本來住2個人的公寓,裡邊可以塞3-4個人。每人收400加元。
這樣,每棟這種樓,6套一室一廳,本來只能收3600。打完隔斷,騙了新來的學生或移民,可以收7200-9600加元。
你們是難民,來逃難的嗎?我就順便問一句!
然後樓下回復的那個,說學生飯都吃不起?這是啥年代了?
都8102年了,md,這些黑心老移民還這樣干,以後我看見一個點一個。
不騙新來的人,你們TMD是不是不甘心啊?!
你們還有人性嗎?!
巧了,前兩天有個朋友剛買了新房,並把他的舊房子(三居室獨立屋)租出去了。不是題主說的自己住一間,是完全租出去。大多倫多區,比較好的學區,租金每月2300加幣。 扣去每月400---500的房產稅,到手的錢大概1900左右。這個房子目前市值80萬加幣左右。
房租收入要交稅, 如果只有這麼點租金收入的話,交的稅可能相對少一點。或者房東膽子大點,房租只收現金,逃稅,但一個月1900 也是完全不夠衣食住行的。
所以首先,題主的資金換成加幣35萬左右,是完全不夠在好的地段買獨立屋的。偏僻的地方房價可能低,但連房客都難找。其次,一套房子的租金是不夠維持生計的,反而,如果你老實報稅,你的房租收入會讓你失去很多無收入或低收入人群可以申請的福利。
我覺得題主應該轉換一下思維,不要想著靠自己,老老實實自立更生。我有一次被拉到教堂去時一位神父說的話讓我印象深刻,「在加拿大,你活不下去的時候,你就感覺到加拿大的好了「。當然神父指的是加拿大對生活困苦的人格外照顧。但現實是,你沒存款,沒工作(不管是找不到還是壓根兒不想找),沒收入(或者有辦法把收入隱藏起來),你完全不用擔心,因為加拿大的福利可以讓你維持生計。反而,你想工作(哪怕是辛辛苦苦打labor),想存點錢養老或供子女上大學,想讓自己的生活質量高於「維持生計」,只要你沒有辦法隱藏自己的收入,稅務局的大手就會立刻伸過來,而那些「維持生計」的福利也會立刻失去。
以下兩個親歷的案例供你參考:
- 中國大陸移民家庭,有四居室獨立屋。一個房間自住,其他三個房間出租,每月每間400---500加幣,只租給中國的留學生,只收現金。房東家庭在中國有生意,房東有時去打打labor(只是為了消磨時間兼報稅)。
- 和平教難民家庭,三個孩子。每月從政府拿近2000加幣救濟。由於他們在好的地段租了房子,救濟金的三分之二已用於房租,所以求助於某左派愛心組織,號召大家捐款幫助這個貧困的家庭。
本人就是註冊房屋經紀並且有自己的物業管理公司。
很明確的的告訴你,在溫莎買房(全款20-30萬加幣,留學生貸款35%)自住一個房間剩下的租出去,不僅可以cover貸款水電費地稅,每個月還可以剩下幾百塊(一個卧室400刀加幣,大學附近的老房子好一點的4-5個卧室),而且只要你不在地下室放租客,即使是分租房,符合fire code和building code/electrical code 就行。
熱評的那個留學中介其實評價有點片面,出租房是否合法是看city zoning的。學校附近的multi-family即使是分租房,只要符合以上的安全標準政府也是允許的。每個城市都不一樣,像滑鐵盧和多倫多地區基本都需要出租房的 license 才能把房屋租出去。溫莎目前還沒有類似的license。所以是安省目前地產投資人最青睞的投資地區之一。
還有一點,如果你自己和租客住在同一個房屋,共用廚房或者廁所或者出入口,政府的RTA(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將不適用這種情況。也就是說,不需要法定程序的通知,你可以立即要求你的租客離開你的房屋,而且租客幾乎沒有任何辦法上訴。但是正規的出租房(即你不住在裡面)是適用RTA的。你的租客有很多權利你不能忽略,而且有時候處理起來會比較麻煩。最好有專業的朋友幫你解決。
我現在手上自己就有好幾套投資房,也幫很多朋友客戶打理房屋,最多一個房子里有11個租客的,只要租客的基本安全規範你都做到,定時更新防火警報器等,不會出什麼問題。
首先要看你準備去哪個城市,假如是溫哥華和多倫多這種大城市,那150萬人民幣肯定是不可能買到位置比較好的獨棟的。
本人目前在溫尼伯定居,這個城市非常安逸,消費很低,移民政策寬鬆,最重要的是房子價格便宜,這兩年去那裡的中國人越來越多,房價也在穩步上漲。
150萬可以買到位置一般的獨棟,但是假如買比較好租的學區房獨棟,就大概需要200萬-250萬人民幣之間。 如果買townhouse,也就是聯排別墅150萬差不多。自己住一間,出租兩間,租金大概500-600一間,看房間大小,每月地稅200多,水電費大概200-400(冬天很冷,需要用燃氣,夏天和冬天的費用差距比較大), 也就是還有大概500-600的結餘作為生活費。自己再打一份工,最低工資的全職工(每天八小時)能賺到1700左右,一個人的話每個月1000元生活費非常的夠用,剩下的可以攢下來。
我去年買的獨棟別墅,屬於學區房,非常好租,每個月的租金完全可以將貸款和各種費用cover掉,還能剩餘200-300刀。
溫尼伯這個城市的缺點就是冬天比較長,也比較冷。不過我呆了一年就很適應了,而且很喜歡這裡,競爭沒那麼激烈,沒有大城市那樣的人情淡薄,相反大部分人都比較nice。 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助到你。
30w加幣要買house的話,題主得考慮一些二三線城市,否則買不動。二三線城市的留學生和遊客資源相對較少,所以不好說。或者考慮在大城市貸款買,30w作為首付,但是不知道house能不能貸款,不太清楚,如果房租能cover月供還有剩餘,可能可以維持生計。題主已經拿到身份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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