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姓名辦理結婚證件, 結果很有可能無效
12-10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男女雙方想要結婚,則需要達到法定婚齡,
推薦閱讀:
才能去民政局領結婚證。
於是呢,就有人想出了一種辦法,就是冒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去和另一半領結婚證。其實這種做法真的不是很能讓人理解。2010年3月,王某強就做出了這樣的事情,由於他沒有達到法定婚齡,不能與張某結婚,就冒用他同胞兄弟王某永的戶口信息,
新申請辦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然後帶著張某去民政局申請結婚。民政局在詢問了雙方意願,以及一系列基本操作之後呢,就給他們蓋了章,畢竟這種事情大多數都只需要雙方同意,也不違反國家法規就可以了。但是呢,民政局並不知道王某強冒用他人信息這一說,後來被冒用信息的王某永,
也就是王某強的兄弟,他發現了這件事,要求王某強去撤回這份結婚證。畢竟這件事對他會造成不便啊,身份信息用的是他的,那他將來結婚等等肯定會有影響,可是王某強聚聚王某永的要求,於是王某永就將王某強告上了法庭。法庭經審理後認為,王某強盜用王某永的身份信息,
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行為,民政局在沒能查清事實的情況下給他們頒發了錯誤的結婚證,應當立即撤回。在一些地方,老人們總是希望孩子今早結婚,二十沒出頭,就已經有了孩子。事實上,國家既然出台了這項政策,那就有他的理由。
就算真的是兩廂情願也不可以做出這樣違背誠信原則的事情。如果您有什麼疑問,歡迎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職場守護者,可以在後台免費諮詢。推薦閱讀:
TAG: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