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轉手的稅率
二手公寓交易的稅費,有兩種計稅辦法。一種是全額徵稅法,另外一種是差額徵稅法。
在實際交易中,可以選擇稅費最低的方法進行計稅。
一、全額徵稅法,總稅率按照總價的14.7%徵收。
詳細的計稅明細是這樣的:
(1)增值稅:5.6%;
(2)土地增值稅:5%;
(3)印花稅: 0.05%×2;
(4)個人所得稅:1%;
(5)契稅:3%;
合計:總價的14.7%
二,差額徵稅法。
這個比較複雜,並且涉及很多抵扣項。詳細如下:
(1)增值稅:(現值—原值)×5.6%
其中,5.6%的增值稅中含有0.6%的附加稅
(2)土地增值稅:(以增幅<50%為例)
[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單方印花稅-加計扣除項(如有)] ×30%
註:如有不動產發票或增值稅發票,可直接按發票金額的5%/年加計扣除。
(3)印花稅:現值×0.05%×2
(4)個人所得稅:(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土地增值稅-本次單方印花稅)×20%
(5)契稅:現值×3%
在這些稅費中,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都由賣方承擔;契稅由買方承擔;印花稅由雙方承擔,也可自由約定。
公式很枯燥。舉個例子吧:
如果一套原價50萬的,現價60萬元。買賣雙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是這樣的——
一、全額徵稅法:
總價×14.7%=60×14.7%=8.82萬元
二、差額徵稅法:5.2305萬元
(1)增值稅:0.06萬元
(現值-原值)×5.6%=(60-50)×5.6%=0.56萬元
註:增值稅中含有本次附加稅本次附加稅為(60-50)×0.6%=0.06萬元
(2)土地增值稅:1.0245萬元
[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單方印花稅-加計扣除項(如有)] ×30%
註:如有不動產發票,可直接按發票金額的5%/年加計扣除。
現值:60萬元
原值:50萬元
原契稅:50×3%=1.5萬元
本次附加稅:(60-50)×0.06%=0.06萬元
本次單方印花稅:50×0.05%=0.025萬元
加計扣除項:按照每年5%,2014年至2016年共2年,一年5%,2年10%。
50×10%=5.0萬元
總計:[60-50-1.5-0.06-0.025-5.0]×30%=1.0245萬元
(3)印花稅:0.06萬
0.05%×2×現值=60×0.05%×2=0.06萬元
(4)個人所得稅:1.686萬元
(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土地增值稅-本次單方印花稅)×20%=(60-50-1.5-0.03-0.015-0.025)×20%=1.686萬元
(5)契稅:2.4萬元
4%×現值=60×4%=2.4萬元
差額計稅法所交稅費=5.2305萬元。
在上面的例子中,按照差額徵稅法,稅費較低。
按照少的計算,在增值10萬以上,這套原價50萬的公寓,買賣雙方需要承擔稅5.2萬元。其中,賣方需要承擔3.76萬元以上。
也就是說,買賣雙方承擔的稅費,超過了升值部分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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