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轉手的稅率

二手公寓交易的稅費,有兩種計稅辦法。一種是全額徵稅法,另外一種是差額徵稅法。

在實際交易中,可以選擇稅費最低的方法進行計稅。

一、全額徵稅法,總稅率按照總價的14.7%徵收。

詳細的計稅明細是這樣的:

(1)增值稅:5.6%;

(2)土地增值稅:5%;

(3)印花稅: 0.05%×2;

(4)個人所得稅:1%;

(5)契稅:3%;

合計:總價的14.7%

二,差額徵稅法。

這個比較複雜,並且涉及很多抵扣項。詳細如下:

(1)增值稅:(現值—原值)×5.6%

其中,5.6%的增值稅中含有0.6%的附加稅

(2)土地增值稅:(以增幅<50%為例)

[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單方印花稅-加計扣除項(如有)] ×30%

註:如有不動產發票或增值稅發票,可直接按發票金額的5%/年加計扣除。

(3)印花稅:現值×0.05%×2

(4)個人所得稅:(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土地增值稅-本次單方印花稅)×20%

(5)契稅:現值×3%

在這些稅費中,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都由賣方承擔;契稅由買方承擔;印花稅由雙方承擔,也可自由約定。

公式很枯燥。舉個例子吧:

如果一套原價50萬的,現價60萬元。買賣雙方需要繳納的稅費是這樣的——

一、全額徵稅法:

總價×14.7%=60×14.7%=8.82萬元

二、差額徵稅法:5.2305萬元

(1)增值稅:0.06萬元

(現值-原值)×5.6%=(60-50)×5.6%=0.56萬元

註:增值稅中含有本次附加稅本次附加稅為(60-50)×0.6%=0.06萬元

(2)土地增值稅:1.0245萬元

[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單方印花稅-加計扣除項(如有)] ×30%

註:如有不動產發票,可直接按發票金額的5%/年加計扣除。

現值:60萬元

原值:50萬元

原契稅:50×3%=1.5萬元

本次附加稅:(60-50)×0.06%=0.06萬元

本次單方印花稅:50×0.05%=0.025萬元

加計扣除項:按照每年5%,2014年至2016年共2年,一年5%,2年10%。

50×10%=5.0萬元

總計:[60-50-1.5-0.06-0.025-5.0]×30%=1.0245萬元

(3)印花稅:0.06萬

0.05%×2×現值=60×0.05%×2=0.06萬元

(4)個人所得稅:1.686萬元

(現值-原值-原契稅-本次附加稅-本次土地增值稅-本次單方印花稅)×20%=(60-50-1.5-0.03-0.015-0.025)×20%=1.686萬元

(5)契稅:2.4萬元

4%×現值=60×4%=2.4萬元

差額計稅法所交稅費=5.2305萬元。

在上面的例子中,按照差額徵稅法,稅費較低。

按照少的計算,在增值10萬以上,這套原價50萬的公寓,買賣雙方需要承擔稅5.2萬元。其中,賣方需要承擔3.76萬元以上。

也就是說,買賣雙方承擔的稅費,超過了升值部分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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