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究竟是有錢還是沒錢?
在國內研究生名額一再縮減、導師被追著要錢、山區孩子讀書艱難的情況下,為什麼我們還在慷慨地給外國留學生這麼多獎學金?(文章轉自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郭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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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幾年經常會莫名其妙地收到來自巴基斯坦等國,名叫默罕默德(Muhammad)一類的申請者的郵件,多的時候一天數封,內容都是要求我作為導師提供讀博或讀碩的接收函,以便申請人可以獲得中國政府獎學金。例如:「I want to apply to your University fo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for PhD Degree and I wish to work under your kind supervision as I am very interesting in your research field.」 再如:「I need an acceptance letter from you that you are ready to Supervise me. I want to apply for MS studies in session 2019 unde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我查閱了一下教育部網站,獲知:「中國政府獎學金是中國教育部根據與有關國家政府、機構、學校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簽訂的教育交流協議或達成的諒解,對外提供的全額獎學金或部分獎學金。」相關申請網站顯示,中國政府獎學金金額如下:
「留學中國」網站:中國政府獎學金指南
從金額看,不同學位、類型、學科的獎學金從近6萬元到近10萬元不等。這意味著獲得中國政府獎學金的外國學生每個月可以得到近6千到近1萬元人民幣資助。
在我任教的清華大學外國留學生申請網站上,還有關於住宿狀況的具體說明:「(中國政府全額獎學金獲得者的房間由學校提前預留,學生本人無需預訂)。留學生公寓的房間類型有單人間(獨立衛生間)、AB間(兩人共用一個衛生間)和雙人間(每層有公共衛生間)。房間內有被褥、彩色電視機、空調、電話、網路插口、傢具等。」
為了心中有數,我又專門向國內研究生詢問了他們的資助狀況。學生們告訴我,外國留學生的助學金明顯高於本國學生,有的幾乎可以達到翻倍的程度。國內研究生資助金額如下:
國內研究生助學金情況
面對外國學生的申請信,在既不了解申請人情況、也不清楚中國教育部獎助金安排、特別是其與學生培養和學術研究毫無關係的情況下,我當然決無可能招收這類留學生。但問題是,在國內研究生、博士生名額一再縮減的情況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外國學生申請獎學金?這類專門用於外國留學生的政府資助目的何在?如此大量的費用來源如何?其合法性、合理性依據何在?與教育和學術又有什麼關係?在本國學生教育經費尚且不足的情境下,拿出這麼多錢資助海外學生合適嗎?
更有甚者,從2017年秋季開始,清華大學開始全面實施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按照《研究生獎助工作實施辦法》的強制性規定:招收學術學位研究生的院系(導師)應當為所有符合條件且未獲得校設助教、助管崗位的研究生提供「三助」崗位或獎助金。資助標準如下: 校設助教、助管崗位資助標準為:博士生每學期 1.3萬元,碩士生每學期 0.8 萬元;院系(導師)設立的「三助」崗位或獎助金資助標準為:博士生每學期不低於 0.9 萬元,碩士生每學期不低於 0.3萬元。
在學校《辦法》的基礎上,社科學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定:在學院只解決每位導師一名研究生的獎助金之外,所有具有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教師,均需設立助研崗位,設崗數量與所指導的研究生數量匹配,規定在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學生,但不包括留學生和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均需上崗。所有導師在學校和學院政策規定的範圍內,合理制定助研崗位規劃,包括導師設立的助研崗位學生名單、不予資助的學生名單和理由以及申請學院特別資助的研究生名單,上報系所,由系所匯總後上報學院。……對於因缺乏科研條件而無法為其指導的研究生提供助研崗位的導師,暫停導師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其學生的崗位由學院設立「三助」崗位解決,費用由學院財務支付。
說到研究生的資助情況,局外人可能不太了解。大體說來,研究生(包括博士生)的獎助金分為三個部分:基本獎助金是由國家教育部和學校發放的(其中學校佔比較大);補貼部分是北京市發放的生活補助;培養資助專項基金是研究生擔任助教、助研、助管崗位而獲得的報酬,其中又有校設崗和院設崗(導師項目)之分。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之前,培養資助專項基金是通常是根據研究生實際承擔的工作發放的。比如,理工科導師的科研項目需要研究生參與實驗等實際工作(故此有學生戲稱導師為「老闆」),再如導師的課程確實需要助教而學校又未設未助教崗位。而人文社會科學學科的導師,則通常不需要學生為自己的研究項目「打工」。以我們社會學為例,學生學位論文選題若與導師的課題相關,導師自然在資助學生研究上有些幫助,若不相關,導師仍然要支付學生的田野工作費用(差旅費、調查費等)和碩、博論文的評審、答辯費用等。這些費用來自導師申請的各類課題基金,這意味著在資助研究生完成其學位論文的同時,導師也要完成課題研究任務,就此而言,導師其實是「打工者」。
2017年開始的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較大幅度地提高了資助金額,並對導師應出具的費用做了硬性規定,即不論研究生是否承擔了實際的助教或助研工作,都必須按照規定標準發錢。上述《辦法》和《通知》將研究生獎助金的增加部分幾乎一刀切地放在了導師頭上。對於人文社會科學學科而言,這實在是荒唐而又難以操作的。以社會學係為例,導師需以申請獲得課題經費,資助研究生的田野調查、差旅、學位論文評審和答辯的所有費用,這與一些理工科導師支付學生為自己的科研項目工作費用的性質完全不同:不是研究生為導師打工,而是恰恰相反。既然如此,憑什麼讓導師再以每人每學期數千元甚至近萬元地發給人頭費?導師又上哪去找這筆錢?
我在向系、院、校各級的反對意見中陳述:
一、「全面實施研究生獎助體系改革」出台的程序是什麼?是否經過向各學科、專業的導師徵求意見及充分討論協商的過程?顯然沒有。因而其沒有程序的正當性。
二,這一新規依據何法?何典?何理?何據?沒有法、理依據,完全是行政權力、長官意志粗暴干預學術和教育的做法。況且招生時並無這樣的約定。隨時、隨意地改變資助方式,顯然欠缺契約意識。
三、對社會科學的研究生培養而言,這一規定並無操作性。具體實施起來,導師給誰?不給誰?誰多?誰少?這不是人為地在學生之間、師生之間製造矛盾嗎?導師是否有長期持續資助的可能性?每個學期都要這般申請、上報、批准的折騰一番,是對教學資源的極大浪費。
四、有關決策者視教育、學術、教師、學生為何物?違背不同學科的規律和特點,搞大一統一刀切;把教師當成包工頭、學生成為農民工,都是沒有獨立精神自由思想的工具、物件;每每懇求,伸手要飯一般地乞求一點資助,置人的尊嚴於何地?
新學期開始,師生們再次為了獎助金而忙碌起來。種種糾結真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無奈又憋屈。
前不久召開的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上,在宣布再投入600億美元援助計劃後,中國政府再次向全世界宣布:為非洲提供5萬個中國政府獎學金名額。凡事都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鑒於我們正在經歷的作為導師被追著要錢的困擾,更有鄉村、山區的孩子們讀書艱難的困境,我想問一聲:我們究竟是有錢,還是沒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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