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傷五階段——再看《唐山大地震》

美國心理學家伊麗莎白?庫伯勒-羅絲在她1969年出版的「論死亡與臨終」(On Death and Dying)一書中提出的「哀傷的五個階段」(Five Stages of Grief)。

哀傷是一種複雜且難以被理解的情感。

而且,不幸的是,我們都會經歷它。我們也必將經驗失落。無論這個失落,是經由死亡、離婚或者其他的失落,哀傷的階段都是相同的。

如果我們在其中的某個階段被困住,哀傷的過程就沒有完成,而且不完整。因此,也就沒有療愈。

為了恢復和治癒,一個人必須經歷這5個哀傷的階段。每個人經歷的階段也是不同步的。

每個人都是不同的。你無法強迫一個人去度過某一個階段,人們只能按照他們自己的腳步來,而且有時候你甚至會進一步退兩步,但這都是過程的組成部分,同時對每個人都是個性化的。

但是,要強調的是,只有這五個階段都被完成時,療愈才會發生。

這五個階段是: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消沉、接受。

1、否認 (Denial)

「這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在熟悉的地方尋找自己的前任,或者如果面對死亡,依然留著那個人的位子,或者假裝他們還住在那。沒有哭泣。沒有接受甚至意識到失去。

影片《唐山大地震》中被救出的小方登表現出的木然,其實就是一種否認。彷彿對父母的拋棄(喪失)茫然無知。

2、憤怒(Anger)

「為什麼是我」感覺到想去反擊,或者報復離婚的前任。如果是死亡,會對死者感到憤怒,指責他們的離去。

直到方登長大之後,她對於父母依舊是充滿憤怒的,甚至對養父母都無法表達感激之情。為什麼是我??被拋棄的是我?

3、討價還價(Bargaining)

討價還價經常發生在失去之前。想要與要離開的那一方做交易,或者想要去與神討價還價,去改變失落的內容。乞討、許願、祈禱他們回來。

方登的母親為喪失之痛哀悼了幾十年,不嫁不搬,為的是那份祈禱。

4、消沉(Depression)

強烈的無助、沮喪、痛苦、自我憐憫,對人的哀悼,壓倒了一切希望、夢想和未來的計劃。覺得失控,麻木,甚至感到想自殺。

方登沒有自殺,消沉,是因為幸運地遇見一對善良的養父母對她的包容和足夠好的養育條件。

儘管如此還是無法抵禦其內心的無助,沮喪,對自己的折騰,成為未婚媽媽,為的是不讓孩子體驗自己當年被棄的痛苦,遠走他鄉,迴避情感的聯結以迴避再次體驗喪失的痛苦。

5、接受(Acceptance)

妥協和接受之間是有區別的。

你必須接受這個失落,而不是去默默的忍耐它。

意識到婚姻的結合和分離都是兩個人的事。意識到那個人的離開(也許是死亡)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並不是蓄意離開你。

(即使是自殺的情形)尋找失落帶給你的痛苦的好的地方,尋找安慰和療愈。

我們的目標是轉到自我成長。和那個人帶給你的美好回憶一起。

(最後對父親的哀悼,與母親的和解,方登才是真的完成了整個哀傷的過程。)

獲取幫助,你會活下去。你會被療愈,即使你現在不相信,只要知道它是真的就好了。

在失去之後感到痛苦是正常的。

這證明我們的活著,但是我們並沒有停止生活,我們必須變得更堅強,同時保持我們對於內心對於某天被治癒的,重新找到愛和幸福的希望。

通過幫助他人我們也能體會到一個很好地療愈自己體驗,並且從悲傷中帶出了好處。

(方登成為援助汶川大地震的志願者,她拯救的不是別人,是當年那個在同樣災難中被遺棄的自己。這也是一種哀傷的療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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