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不喜歡你,但你不可以不喜歡我」:一個自戀施虐者的碎碎念

我近期發現我有個很嚴重的問題。任何跟我聊得異性我都不喜歡,但我卻覺得他們應該喜歡我。甚至在我冷冷的對待他們一會兒後我發現他們並不在乎,或者選擇放棄了,我就會開始焦慮。

我就想,「你憑什麼不喜歡我。」

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有差不多的感受。我想了想,這其實可能是由於隱性自戀和低自尊的原因。Knowyourself曾經就寫過一篇關於這個的文章。裡面說到會成為這樣的

」自戀型施虐者「 的三個原因。

  1. 缺乏「客體恆常性」(object-constancy)

    也就是說在某一個瞬間感受不到對方的愛時,就會認為對方不愛自己了。

  2. 高自戀,低自尊

    就是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應該是對方的一切,然而自己並不會把對方當做一切。源自於自身的一種「羞辱感」

    會有對自己的一個假象幻想,但這個假象卻和自身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感到恥辱和焦慮。

  3. 往往沒有共情的能力

    最開始我很排斥這個原因,我覺得我是個很有共情的人。實際上我也是,但是在戀情中我的確承認自己缺少一些共情能力,我會對對方有過高的期望值並且會責備他們如果他們無法達到本身就不可能的期望值。

    思考了一下,這可能是由於成長環境中我經常被原諒,很少要為自己做的事情承擔責任。

    感情中我經常會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我總是覺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錯誤)都是可被理解的,經常會給自己找台階下。往往不會客觀的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看我所做的和說的是多麼莫名其妙,不可理喻。

好在呀,我其實慢慢意識到自己這個問題,也一直在努力嘗試改變。雖然在遇見問題時,我還是會回到這個想法中,但我認為只要一點一點提醒自己,讓自己冷靜下來,多為對方著想,我可能就不會在下一段感情中當一個「自戀型施虐者「。但在那之前,我還沒有準備好談戀愛,所以不能讓自己喜歡上一個人,連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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