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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管理小區充電站,如何與物業談合作?

隨著大家對電動車火災事故的認知越來越多,小區安裝電動車充電站也開始成了一種小潮流。而個體投資人、物業等在選擇充電站牌子的時候,自然也能看到「互聯網+」雲鳥小區充電站。下面我們來了解下小區充電站和物業合作的相關事宜。

政府的政策

電動車的增長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電動車的充電亂現象便是其中之一,在沒有電動車充電站的小區,大多數用戶都是通過從窗口拉線下來充,或者把電動車帶上樓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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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全國每年發生的電動車火災至少為2000起,而值得注意的是,有75%的電動車火災都是由於電動車充電亂的現象引起來的。

很多的當地政府為了整治電動車充電亂的現象都出台了相關的規定,比如,深圳禁止電動車在室內充電,河南有新建小區必須要建一定比例的充電設備,南寧要求各縣安裝可自動斷電的充電設備等等。

不僅如此,現在很多關於電動車充電亂的現象甚至出台了相關的法律硬性法規!

有政府政策的支持,這個項目很好談!

能解決哪些問題

1、建設物業電動車智能充電站,可解決小區電動車亂停亂放的問題,小區內電動車集中停放,方便管理,優化環境!

2、充電站內置有檢測電動車實時充電電流及功率模式,有異常或者充滿可以自動斷電,杜絕因電動車過充、過載引起的安全隱患!

3、解決充電電費收取和人工的問題,小區充電站是一款硬體與互聯網技術完美結合的充電設備,計算機雲端管理終端,以實際充電量作為收費依據,徹底解決了市面上按充電時間計費的不合理現象,做到隨時充電、按需止充。

小區充電站的運營方或銷售商和物業公司的合作基本分為2種,作為一個參考:

1.銷售設備給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來安裝和運營。此類合作後期運營收益收益全部歸物業公司所有。

運營方或銷售方賺取設備合理利潤,並確保設備質量和後期故障維護即可。

2.免費投放設備到物業公司,所有費用均由運營方承擔。此類合作後期收益一般是運營方和物業公司共同分享。

分享方式主要由兩種:

2.1規定採購電價(略高與物業公司電價成本)

此類合作方式物業公司以高於成本的電價銷售給小區充電站的運營方,賺取電費差價。而運營方在此基礎上再增加充電服務費賣給充電客戶,賺取運營收益。

例如:物業電費成本為0.6元/度,運營方按照0.8元/度給物業結算電費。

運營方再以1.5元/度的價格給業主充電。

相當於物業公司每度電賺取0.2元,運營方每度電賺取0.7元。

2.2收益分成

此類合作物業公司以基礎電費價格和運營放結算,運營收益按照比例分成。

例如:物業電費成本0.6元,最終銷售電價為1.5元/度。

運營收益物業公司分享30%,運營方分享70%。

相當於物業公司每度電賺取0.27元,運營方每度電賺取0.63元。

(未考慮損耗)和物業公司合作需要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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