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佛山入戶新政策,佛山入戶條件
2018佛山入戶新政策已出台,佛山入戶規定指出,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通過多種途徑入戶佛山。其中佛山購房入戶政策更是吸引了許多外地人選擇入戶佛山。那麼2018佛山入戶新政策做了哪些調整呢?
一、十四種入戶佛山的途徑:
(1)引進人才入戶;
(2)積分入戶;
(3)購房入戶;
(4)穩定居住就業入戶;
(5)直系親屬投靠入戶;
(6)隨軍家屬入戶;
(7)複員、退役、轉業軍人入戶;
(8)學生入學、畢業分配及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入戶;
(9)收養小孩入戶;
(10)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假釋、保外就醫人員入戶;
(11)外國人、無國籍人、外籍華人、華僑和台灣同胞定居入戶;
(12)出國(境)已註銷戶口人員回國(入境)恢復戶口;
(13)原我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後申請返回我市定居入戶;
(14)省、市政府文件明確規定由本市安置、入戶的其他人員入戶。
二、2018佛山入戶新政策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進一步放寬:
1、購房入戶
將入戶的房產從一手房放寬到二手房、自建房,同時取消了附加條件。
調整前准入條件:「在我市購買住宅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辦理房產證且具備附加條件之一(①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技師以上資格的;②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註冊資金20萬元以上;③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3年以上),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入戶。
調整後准入條件:在我市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2、穩定居住就業入戶
將原來附加條件統一為「居住滿3年、就業滿3年」,同時對入戶地址進行了放寬。
調整前准入條件:在我市經商、就業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市內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附加條件之一(①連續在我市經商、就業,暫住5年以上;②連續在我市居住並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以上;③連續2年在我市居住,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以上,並已繳納社會保險費;④為我市社會治安、經濟建設做出重大貢獻,受到區級以上政府或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嘉獎,或獲得區級以上勞動模範、優秀員工稱號及科研成果獎。),可申請入戶。其中「固定居住地」規定為自己的住宅房屋。
調整後准入條件:在我市居住滿3年(連續辦理居住證3年或以上)、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可互補疊加),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入戶。
其中「合法穩定住所包含」:
①屬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權住宅房屋(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農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證為憑);
②屬工作單位合法所有權,並由工作單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宅房屋(以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及產權單位證明為憑)。
③合法所有權屬政府的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以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為憑。
④經政府房管部門登記的個人租賃住宅房屋,以政府房管(流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為憑,並經房屋合法產權人同意。
3、直系親屬投靠入戶
調整前:父母投靠子女,需要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才能投靠子女入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求在同一區內無其他成年子女。
調整後:對父母親的年齡不作限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寬到同一戶內無其他成年子女。同時將入戶地址須為被投靠人的住宅房屋放寬到「合法穩定住所」(範圍見上述)。
4、計劃生育情況審核
調整前准入條件:對所有市外遷入的育齡人員都進行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規定「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調整後准入條件:取消市外戶口遷入中的計生審核。由市外遷入戶口前進行計生審核改為市外戶口遷入後,由公安機關將名單交由計生部門審查登記。
2003年起,佛山五區都曾經歷過放寬購房入戶政策,然後再到收緊購房入戶政策、調整購房入戶門檻等的階段。佛山市公安局解讀,此次調整後的外地人入戶佛山政策與佛山市2004年至今以來實施的政策相比,無論是准入條件還是入戶渠道都作了大量調整,調整幅度「前所未有」,主要體現在購房入戶、穩定就業入戶、直系親屬投靠入戶、計劃生育情況審核和市內戶口遷移等方面。
其中,購房入戶是市外戶籍人士入戶佛山最重要的途徑,現在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入戶佛山。根據細則,在購房入戶方面,調整前,需要購買一手房,並附加一定的條件(如大專以上學歷或取得助理級專業技術、技師以上資格的)才能入戶。調整後,在佛山市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均可入戶。政策調整後沒有了學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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